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

2018-08-06 19:35胡青
智富时代 2018年6期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对策

胡青

【摘 要】失独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困难计生家庭群体,是社会广泛关注的弱势群体,他们模范执行独生子女政策,对我国控制人口总量,做出了特殊贡献。他们遭遇独子夭折,在承受了巨大悲痛之后,他们还要面对日渐年老过程中面对的多重问题。他们的精神相当敏感和脆弱,普通人一句不经意的话语,就可能导致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怒目而视,或是失声痛哭。失独家庭成员除了精神上失去寄托外,还面临就医、养老的现实困难,他们一想到生病无人护理,动手术无人签字,就有一种“独自凄凉无人问”的感觉,他们总是感到无助和莫名的恐惧。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失独家庭,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对策

一、失独家庭生存现状

失独家庭的生活状况大致可以归纳四类,第一类是能较好的融入社会,生活比较和谐乐观的家庭,他们的特点是性格开朗,为人精明能干,有稳定的收入,年龄在50-60岁时间,子女在多年前就意外死亡,随着时间的消磨,已抚平了丧子之疼,重拾了生活信心。第二类是丧失劳动能力,养老堪忧家庭。他们的共同点是,年龄70岁以上,基本没有劳动能力,极个别不愿住敬老院的独自在家艰难生活。第三类是中、晚年丧子,一直没有走出悲痛阴影的家庭。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年龄在45-60岁之间,基本都是子女成年后意外死亡,一直没有走出丧子之痛的阴影,他们认为“失去父母的孩子可以长大,但失去孩子的父母是怎么都过不去的。”从此再不与熟人往来,生活极度痛苦。第四类是对计生政策充满仇恨的家庭。这类家庭一般是因迫于当年严厉的计生政策而只生育一个孩子,独子死亡后又丧失了再生育能力,导致其对社会充满仇恨,经常到各级上访,成为社会极不稳定因素。通过调查失独家庭中55%以上的希望政府给予他们经济帮扶;50%希望给予医疗帮扶,40%希望给予心理辅导;52%希望各级组织活动并有志愿者给予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料。

二、失独养老的对策

失独群体的产生是计划生育政策必然产生的结果,我们应该善待他们。在人生步入中老年的时候,孩子却不幸离开了他们,他们一天天地老去,不仅失去了生命的传承,更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如何帮助他们,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们,真正关乎社会稳定,也真正考量一个国家的文明,政府应从以下途径多关爱失独家庭。

1、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或领养。对于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失独家庭,计生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对有领养意愿和认领孤儿的失独家庭,民政部门优先提供收养机会,并提供相关的便捷服务。

2、加强对失独者的心理疏导工作。以社区为平台,组织或引导社会力量、计生协会会员和志愿者对失独者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等关心关爱活动,加强心理疏导服务,给失独者予以精神慰藉。如陪伴失独老人话家常,陪伴失独老人看病就医、上街购物等等。并为暂时无法走出阴影的失独家庭介绍心理咨询师,帮助他们逐渐打开心灵的窗户,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3、加大对失独家庭的经济援助。失独家庭发生变故,老人失去子女失去了精神支柱,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逐渐的丧失,生活会变得更加困难,生活上没有保障,精神上空虚,心里憔悴。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区委、区政府顺应民心,高度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从2013年起全面提高我区计生特扶对象(包括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区财政在国家、省、市对计生特扶对象扶助资金的基础上,补足到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国家、省、市对失独家庭现行的扶助金标准低、规模小、影响弱。虽然我区提高了扶助金标准,但对失独老人的养老、医疗、丧葬救助、慰问和关爱等未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未建立一次性的经济帮扶与补偿。政府对失独家庭没有完整的保障体系,使得他们感到老无所依、老无所靠。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建议特别扶助金标准逐步提高,设立“失独家庭补助金”,“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养老困难,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的经济方面的帮助。

4、高度重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

易富贤在《大国空巢》推断出目前我国失独家庭至少有一百万个并且每年以7.6万的速度迅速增长,大部分失独老人想选择公立养老院进行养老,用“抱团取暖”来消除彼此内心的忧伤,失独家庭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設需要大批的资金作为保证,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来投入失独家庭养老设施的建设,失独家庭养老建设将会很好、很快的建设和完成,跟上现实的需求。同时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失独老人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各类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要给予优先入住。对选择居家养老的失独老人,民政部门通过发放“爱心家政服务券”等形式,提供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国养老方式绝大部分都是居家养老和少部分的选择养老机构进行养老。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由于他们失去自己子女后,没有人为他们承担养老的义务以及作为监护人将他们送进养老院,所以居家养老和选择养老机构养老都不是他们的养老的理想选择。本来就只怕老,只怕病的失独家庭,就开始担心他们在暮年如何养老,在“老来丧子”的情况下如何安放他们的晚年。这时如果国家在供养形式上不明确,则会使本来精神上饱受折磨的失独家庭父母心灰意冷,产生轻生的念头。所以养老方式很重要,比如湖南省就提议将要在湖南长沙高标准建设长株潭高档生态独立的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失独家庭养老社区,让失独老人集中起来养老,避免让他们看到其他子女来看自己父母产生悲伤的现象发生,可以让这些失独老人抱团取暖,早日摆脱外界的束缚和心里沉重的负担。此外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家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了以房养老的观点。而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则是从无子女或失独家庭试点。各种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方式的出现,将有利于失独老人针对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机构进行养老。

5、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卫生部门对于没有单位或单位已经破产的失独家庭成员,每年组织他们一次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为失独家庭成员建立就医的绿色通道,发放“爱心医疗优惠卡”,采取优先优惠的原则,免除部分费用、看病住院的自费部分,视情况由政府出资给予适当补助。民政部门对失独家庭成员在大病救助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没有单位或单位已经破产的失独家庭成员购买医疗和家庭意外伤害等保险。

6、加大对失独家庭住房和丧葬的扶助。由政府出资,统筹安排,住保局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失独家庭,在申请经济保障性住房时,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入住廉租房条件的失独家庭,优先配租。民政局承担失独老人的丧葬事务的处理,解决失独老人老有所住、老有所终的后顾之忧。

7、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关爱失独家庭。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为失独家庭建立一种可以为社会所分享的人性关怀体系,可能是需要长久探索的社会课题。目前“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但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解决“失独家庭”问题、也只有政府从多方面共同关怀、援助,才可能打破失独家庭所陷入的痛苦内循环,才能从根本上给予“失独家庭”经济支撑和精神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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