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易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医院骨科,江苏 涟水223400)
本研究选取2013-03-2016-03我院诊治的53例腰椎骨折患者,分析经伤椎椎弓根椎体内植骨联合后路短节段跨伤椎内固定手术的临床效果,报告如下。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53例患者随机分成观察组(n=26)和对照组(n=27),观察组予经伤椎椎弓根椎体内植骨联合后路短节段跨伤椎内固定手术,对照组予后路短节段跨伤椎内固定手术。观察组中,男15例,女11例,年龄26-48岁,平均(35.3±4.8)岁;受伤原因:车祸伤12例,高处坠落伤8例,其他原因致伤6例。骨折节段:L311例,L410例,L3-4同时骨折3例,L52例;Frankle分级:B级13例,C级 8例,D级5例。对照组中,男17例,女10例,年龄 25-48岁,平均(35.5±4.6)岁;受伤原因:车祸伤13例,高处坠落伤9例,其他原因致伤5例。骨折节段:L3 14例,L47例,L3-4同时骨折4例,L5 2例;Frankle分级:B级14例,C级7例,D级6例。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受伤原因及Frankle分级等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1 观察组
患者全身麻醉,俯卧位,以受椎为中心取后正中入路,暴露伤椎和上、下各一个椎体的椎板、关节突及横突基底部,以“人”字嵴顶点作为进针点,对伤椎和其上、下椎体进行固定。置入直径和长度均合适的椎弓根钉。对于一侧椎弓根断裂的伤椎,实施单侧伤椎椎弓根固定,置入连接棒后,采用器械撑开复位伤椎;有神经压迫症状或椎管内有明显占位的患者,进一步实施椎管减压术。采用“L”型嵌入器把未复位的骨块顶入椎体中。将减压过程中获得的骨块修整为碎粒状,作为后期植骨用。拧出一侧伤椎椎弓根钉,该椎弓根钉道将作为后续的置骨通道。伤椎上终板骨折处往往容易下陷,可通过该椎弓根钉道置入角度刮匙到达骨折处,撬拔复位下陷终板,复位成功后把置骨漏斗置入该通道,把同种异体骨或减压碎骨置入伤椎椎体内,应缓慢逐颗置入,每次操作需将将顶棒插到底,并打实。术后伤口均常规放置引流管,手术后24~48 h拔除,且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24~48 h。所采用tenor系统为美国枢法模有限公司生产,同种异体骨购于山西奥瑞有限公司。
1.2.2 对照组
手术过程中除了不进行伤椎固定及椎体内植骨,其余步骤与观察组相同。
采用视觉模拟评分法(VAS)对术前、术后疼痛进行评分;同时对比两组患者术前、治疗后1、6、12个月的伤椎椎体高度和矢状面Cobb角。伤椎前缘高度比值=伤椎前缘高度/正常椎体前缘高度(相邻上、下椎体前缘高度之和的平均值);Cobb角测量:侧位X线片伤椎上位椎体的上终板延长线与伤椎下位椎体的下终板延长线的交角。
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包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均数t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代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术前VAS评分无统计学差异(P>0.05);观察组术后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如表1。
表1 两组患者手术前后VAS评分比较
观察组患者治疗后1、6、12个月的伤椎椎体高度比值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如表2所示。
表2 两组患者手术前后伤椎椎体高度比值比较(%)
观察组患者治疗后1、6、12个月的Cobb角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3所示。
表3 两组患者手术前后Cobb角比较(°)
后路短节段跨伤椎内固定手术是目前治疗腰椎骨折的重要手术方法,但往往出现内固定松动或断裂等现象,后期导致伤椎高度和矫正度的继发性丢失等,不利于患者的临床预后[1]。本研究中,再传统手术基础上联合了伤椎椎体内植骨,取得较好疗效。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术后的VA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经伤椎椎弓根椎体内植骨能显著缓解患者术后的疼痛。此外,观察组患者在术后1、6、12个月的伤椎椎体高度比值和Cobb角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与刘匆聪[2]、纪标[3]及邓仲元[4]等学者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伤椎椎体内植骨具有以下优点:(1)能够较好地填充骨缺损,维持伤椎的结构稳定性,有利于骨折的骨性愈合;(2)维持脊柱后柱功能结构的完整性;(3)复位凹陷的椎体终板及椎间盘髓核组织,及早预防椎间盘陷入椎体;(4)未施行后路融合,保存脊柱运动节段的完整;(5)发挥出间接的神经减压效能。同时,手术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主要有:(1)植入骨片前需采用器械撑开复位伤椎,并置入椎弓根螺钉以形成置骨通道;(2)采用角度刮匙调整复位塌陷终板的位置;(3)置入骨块时需缓慢逐颗推入,每次将顶棒推到底,保证骨块已经填入椎体内;(4)在C型臂X线机透视定位下置入骨块,确保骨块进入椎体外,损伤局部神经和血管[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