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尊重”

2018-08-20 10:24柏杨
特别文摘 2018年8期
关键词:书童主子丫鬟

柏杨

《红楼梦》中,王熙凤责罚丫鬟,丫鬟跪在地下,一语一叩头,王熙凤喝令打嘴,丫鬟浑身发抖,抬起头来等候,王熙凤又喝令丫鬟:“你自己打!”那个因贫穷卖身的可怜女孩,开始用左右手分别打自己的双颊,一面痛苦地哀号,一面用力地抽打,眼泪和打出来的血同时流下。

大分裂时代中,一个王爷,喜欢吃血痂,王府之内的几百位官员,每天的工作就是轮流接受鞭刑,等到伤口结痂,王爷就掀下血痂下酒。另一桩有名的“儿口承唾”,苻坚大帝的孙子,逃亡到江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一咳嗽,旁边侍候他的书童,就要跪下,张开大口,那位王孙就将浓痰吐到书童的口中。

这还是小儿科的做法,在北齐帝国统治者的人渣家族中,一位王爷,高楼上拉大便,下面的仆人就得张开大嘴承接。长江南岸的王爷更凶,当他铸剑完成后,总是用别人的脖子做试验,如果一剑下去,人头落地,就证明那是一把好剑;如果不能一刀人头落地,而仅受重伤,它就作废。

从这些故事,可以看到,一个人,一旦成了“主子”,也就是一旦有了钱,或一旦有了权,他就能把丑恶凶暴的性格,发挥到极致。

时到二十世纪,凌虐的形式或有不同,但基本的心理状态,永恒不变。经常是“主子”們比上述的王爷更凶,而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陕西省的一位“主子”——小学教师,命全班小学生一一出列,打自己的嘴巴。而另一位“主子”,更理直气壮地对一个小学生实行黥刑,在脸上刺青。

这是酱缸培养出来的另一特长,自己的尊严,永远建立在伤害别人的尊严上——伤害别人的人格尊严、身体尊严、生命尊严,而且成为牢不可破的承传,构成另一种“恶婆媳心态”。

传统社会,婆婆对媳妇有无上权威。虽然她自己非常爱自己的女儿,但是她对别人的女儿,却百般地凌虐。媳妇心中充满了痛苦、怨恨,但无力反抗,唯一的盼望是该恶婆婆早日死掉。有一天,恶婆婆死掉,媳妇欢天喜地地坐上婆婆的位置。我们一定会认为:这位受尽恶婆婆虐待的媳妇,绝不会再虐待自己的媳妇,可是,恰恰相反,这个受苦的媳妇一旦变成婆婆,成为“主子”后,立刻也就成为恶婆婆,反而更变本加厉地虐待新任的媳妇。

恶婆媳角色的传承,思考模式的传承,好像是人生唯一目的,只要等到自己当上婆婆,一定向新媳妇讨债,计息还本。似乎是:中国人什么能力都有(尤其是窝里斗的能力),就是没有“尊重别人”的能力。

(摘自“人民网” 图/黄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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