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体系建设研究

2018-08-22 07:49刘若飞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23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精准扶贫

刘若飞

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广大农牧民、城乡居民、中小微企业和政府部门,利用吸收低利率负债资金变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资产,以信贷规模反哺精准扶贫工作,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贫困地区,以实现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相衔接,提升地区贫困户居民的经济收入。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服务;精准扶贫

一、建立金融扶贫工作机制

(一)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

每年单列不少于5000万元扶贫信贷资金年度投放计划,持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确保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牧户贷款平均增速;申贷获得率逐年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

(二)信贷结构不断优化

调整优化信贷投向、投量和结构,充分利用央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以及财政资金,积极满足贫困群体就业创业、脱贫致富等方面的金融需求。

(三)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服务网点进一步下沉,助农金融服务点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基础金融服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健全支付结算体系,加大助农设备和自助机具投放数量,有针对性地支持农村集约化企业、绿色循环链企业和农村合作社互助社,与农机站、农牧局联系,对农业机具给予积极信贷支持。

二、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

(一)调整优化信贷政策,有效满足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一是把分散生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申贷考查重点,放在有无劳动能力、有无种养技术、是否勤勉、主观偿债意愿和诚信意识等方面,合理核定授信额度,弹性安排信贷还款结息周期,以优惠利率发放贫困户短期小额贷款。因自然灾害等非主观因素形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区分情况适度安排授信。积极向财政局申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给予适当贴息支持。二是根据农牧业生产经营周期和扶贫主管部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贫困群体涉农涉牧企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性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可视情况给予放宽贷款期限。三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出现资金紧缺的客户,符合展期和续贷条件的,积极给予办理。四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下调贷款利率,给予贫困户和吸纳就业的企业更多利率优惠。根据资金成本,制定差别化利率优惠政策。五是继续实行减费让利政策。

(二)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截至2017年末,和林格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项贷款余额264187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008.99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0327万元,无林权抵押贷款。2017年新发放7笔,金额510元,农房无不良贷款,土地承包权新发放7笔,金额8224万元。

三、支持特色產业金融服务,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一是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不断加大对“三农三牧”、农村牧区小微企业发展、扶贫开发的资金支持,打好“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的经济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现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推动其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增加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万、2万、3万增加至3万、5万、10万;延伸贷款对象,由农户扩大到个体工商户;拓宽贷款用途,由原来的种植、养殖扩大至农村生产经营周转和个体工商户资金周转、农村循环产业链经济、特色种植物集约化经济以及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便民超市建设、营运和安全改造、农机具改造升级等。三是与县人行、县扶贫办、县妇联和县民族事务局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利用现有和陆续出台的财税、货币、扶贫、农牧业现代化产业政策,推动建立各类政策和各类资金与农村信用社综合金融服务联动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杠杆作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抓好 “富农贷(农牧户贷)”、“扶贫贷(就业贷)、就业贷(助业贷)、农易贷(易农贷)、助农贷(农业贷)、农信淘宝贷(产业贷)商易贷(易商贷)”产品应用,以“政府保证金+财政贴息”等方式,通过“杠杆化”运作模式匹配自有资金,有效撬动信贷资金投入,为精准扶贫工程提供持续信贷支持。

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一)优化机构网点布局,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支付结算环境

统筹增设正常营业的固定网点、定时服务的简易服务网点和多种自助业务处理机具,大力推广助农金融机具在农村牧区空白网点的布放工作,争取实现贫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升级为“人人用”,打通农村牧区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流动服务。加大贫困地区营业网点软硬件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网点服务功能,提高网点的服务承载能力。继续改善农村牧区支付结算环境,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金融服务自助终端,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二)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原则,在县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有力推动下,和林格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与农村金融机构联合成立农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小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形成了镇、村、村民小组及政府金融办、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二是2017年以来联社对全辖农户、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工作。全辖共评定信用农户951户。对于已经评定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新用户,只要农户提出信贷需求,授信额度和贷款用途在“三农“范围以内的,联社都予以满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牧民对信贷授信额度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针对实际情况,联社及时调整了授信额度,将原来的AAA级授信3万元,AA级授信2万元,A级授信1万元,逐步将授信额度提升到现在的AAA级授信10万元,AA级授信5万元,A级授信3万元的标准。三是完成了与联社有业务往来或有发展业务意向小微企业评级和授信工作,并按户建立了评级授信档案。

(三)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企业”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提高贫困户和各类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加快推进农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牧业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低收入农牧民的申贷获得率。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推广,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尤其是贫困农牧民的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村牧区社会信用环境。

(四)加强信贷服务机制建设,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一是全面优化贷款审批、发放、管理流程,开通网上申贷和微信申贷业务,积极与拉卡拉和通联支付机构合作,进一步简化办贷手续,缩短申贷时间,加强和规范信贷人员尽职调查行为,全面推行限时放贷,切实提高贷款发放效率。二是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措施解决有带动贫困户脱贫职能的企业高息“过桥”融资问题。三是深入实施“阳光信贷”工程,认真落实公开贷款政策、制度,公开贷款发放程序,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四公开”制度,规范和清理不合理收费,切实提高脱贫攻坚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全面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发挥金融骨干驻村帮扶作用,主动做好与帮扶单位的衔接,加强与政府驻村干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农信社专业优势,制定科学帮扶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帮扶形式,真正帮助困难人口找准致富之路。

五、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低收入农户依赖性强,认为反正是县政府倡导扶持支持,经营成功与失败无关重要。甚至有部分贫困户仍存在“能拖就拖,救济款不用还”的错误思想,存在贷款到期无法按期归还的风险。

(作者单位:和林格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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