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乳山市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的研究

2018-08-22 19:35杨绍平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0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公众绿色

杨绍平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必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把全社会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建立和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是贯彻落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的必由之路和体制保障。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

一、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是有利于克服政府环境管制的缺陷

环境问题是在人类发展与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任何一个环境问题都将涉及到若干部门和公众,决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胜任的。由于环境问题直接牵涉到政府和企业的经济利益问题,仅靠政府来处理环境问题,难免有着不可克服的局限性。采用企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模式解决环境问题,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政府环境管理的综合能力的体现。

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公众自身的环境意识

企业、公众的环境意识对国家的环境状况有着强烈的影响。首先,环境意识影响环境政策的制定,从理论上讲,政策是公众意志的体现。其次,公众的环境意识直接影响到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此外,由于环境意识决定人们的环境行为,公众作为各种商品的最终消费者,公众的消费行为对环境保护也有着巨大的影响。

三是有利于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公众的监督作用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方面是协助政府监督不法企业另一方面,为监督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可以防止因行政主体的权力竞争而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悲剧,以及因政府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另外,公众参与可以防止在政府环境管制中“寻租”行为的出现,减少内生交易成本,防止腐败。

二、乳山市在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依法为纲,完善监管新举措。第一,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成了环境监管三级网格体系建设。同时建立健全了“零点行动”监察、“一人一策一企”监管、不达标排放企业约谈制度,全面加大了夜查及日常监管力度。第二,构建立体环境监测网络。完成了市控以上企业工业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监测点等的规范性监测工作,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主要河流及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第三,强化严格执法舆论宣传。同时利用环保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环保法规、发布环保动态、公布环境信息。开展“践行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向居民发放环保袋及环保宣传材料,开展环保家庭评选活动,提升了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源头为先,创新减排新途径。坚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严格环保审批,提高减排效果。一是规范审批服务,严把项目审批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部令第33号)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后,结合我市建设项目特点,较快掌握了相关行业环评管理的变化规律,并做好了新《名录》实施后项目审批和对办事企业的解释工作,确保新《名录》施行中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二是坚持“三位一体”减排模式,强化减排效果。结构减排方面,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落后及过剩产能的淘汰工作,加大了黄标车淘汰力度,在工程减排方面。管理减排方面,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程减排效益得到有效发挥,环境质量得到切实保障。三是探索污染治理服务外包,创新治污新模式。针对现有工业企业治污少技术、缺人才的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将污染治理向专业公司外包,把专业的事交由专业公司办,既能减少企业相关投入、减轻支出负担,让企业拿出更多精力投入主业发展,还能充分保障“三废”处理质量,化解企业发展与环保工作的难题。

三是坚持服务为要,构建发展新保障。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好三个关系、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处理好提速提效和规范运行的关系,发挥好服务作用。将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对登记表项目,符合条件不需要现场勘察的随到随批。二是处理好项目建设和治污减排的关系,发挥好协调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筛选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申请上级环保政策支持,为工业企业新上污染治理設施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注入了资金活力。三是处理好废物治理和产业招商的关系,发挥好引导作用。引导工业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重点围绕解决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理难和工业废水治理难的问题,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把放错位置的资源转化为财富,使产业招商的过程转化成环境保护、化解风险的过程。

三、如何构建新型的环境治理体系

推动绿色发展,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一、构建科学的环境治理体系,要以政府为主导

一是做好科学规划与决策机制工作。政府要通过专家咨询、部门协商、公众听证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对方案的内容进行整体考量,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制订绿色发展战略规划方案。二是做好制度设计工作。要完善环境法律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以过程补偿为核心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末端修复为核心的生态修复制度、建立和完善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同时,要完善支持政策,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手段,引导企业发展绿色技术,实现绿色发展。三是做好考评问责工作。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度。应在外部问责、损害事实与责任的认定评估、被追责干部复出机制及具体工作步骤等方面进行完善和细化。

二、构建科学的环境治理体系,要以企业为主体

一是从消费端入手,倒逼企业绿色发展。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会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要推动企业的绿色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市场需求的杠杆达到调节供给的目的。要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加大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督力度,保障排污交易市场健康有序。要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税制度,对企业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进行收费、处罚。

二是构建市场化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投资奖励、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投资生态建设项目。要强化银行在绿色发展中的责任担当,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重点项目给予低息贷款、无担保贷款等。

三、构建科学的环境治理体系,要让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

一是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环保社会组织可以为公众参与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对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事务、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监督政府依法执政等方面具有促进作用。环保部门应对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予以支持,可以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环保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可以运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传媒手段,向公众宣传生态文明知识。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披露,持续追踪事件后期发展动态,促使企业遵纪守法。

二是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环境监管。环保部门应定期举办公众参与环境监管的听证会、座谈会,动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人员参与,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同时,要制定环境公益举报激励和保护措施,调动公众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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