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安宁夏”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8-08-28 03:49王丽娜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1期

王丽娜

摘 要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且国家对此高度关注,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宁夏取得的成绩极为突出,但也存在不足和问题,本课题以宁夏首府城市银川为范本对当前宁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一些习惯性做法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强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探索性建议。

关键词 “平安宁夏” 治安防控 银川范本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宁夏公安机关一直致力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即针对此进行诸多改变以及尝试,努力实现市民满意度、安全感的持续提升。对比宁夏各地而言,银川在此方面的系统层次结构极为突出。银川公安机关通过三年时间构建起了更加完善的城市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因多年来持续基于地区实情,更为有效、合理的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管理途径的构建进行探究,在管控犯罪、治安问题等方面,银川取得的成效极为显著。然而,随着2016年1月5日银川市301公交纵火案的发生,仅在数十分钟内,引起32伤、18亡的严重惨案,政府也因此更为关注治安防控建设的系统性,在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方面,也面临全新挑战。

一、“平安银川”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做法与成效

银川市公安局下设11个分县局,59个派出所。通过对防控资源予以整合、对触角予以延伸,实现防控触角的显著提升,对无缝隙、全覆盖、且可高效运转的动态防控体系进行构建,“平安银川”建设且已取得显著成效,在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把控方面,具备了更高的水平,且公众安全感连续三年均超过93%。

(一)城市防控体系整体效能全面提升

“平安银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日益健全的同时,对犯罪行为进行研判的效能也处于持续提升之中。2018年全区 1 -8 月,侵财类案件同比下降40%;8类严重犯罪同比下降 9.21%,积极深入开展以打黑除恶、打击“两盗一骗”为主线的各类专项行动,2017年,银川市公安局破获刑事现案852起,逮捕392人,直诉402人,加强经济犯罪打击宣传力度,开展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项行动,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并呈逐月下降态势。总体来看,近年来,银川发生刑事案件的几率相对偏低,公安机关的打防管控绩效显著提升,并未产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恶性案件,治安日趋平稳。

(二)依托信息支撑推进社区警务战略

积极推行的城乡警务战略,即一社区一警,覆蓋全区范围的智能化指挥调度平台已被构建起来,各级指挥长以及配套措施已得以完全落实,积极推行看得见、调得动、呼得通。将民生110平台搭建于各个试点,以便令非警务警情分流机制得以顺利施行,令基层警务工作具备更高效率,而干警也将更为注重于自身的主业。在全区公安机关的所有工作中,以社区警务战略作为一大重点,需确保建设形势的因地制宜,并将传统、科技,脚板、网络互为融合的全新思路纳入到工作方法之中。通过对村警联建工程、民意通等APP系统的推广。银川市兴庆区青山警务室、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警务工作广受好评,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侯金知通过微信群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得到中央、部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不论是群众的满意度、还是社区见警率,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并发展为公安工作的全新亮点、增长点。

(三)巡处一体化持续压缩犯罪空间

银川公安局对立体化防控体系进行构建,并向分局移交巡防大队,并对巡防机制予以试行,细化此前的13个巡防网络,使得总数达到25个,且通过2300多万资金的筹集,由此新增42台特种巡防车,以便令管事率等得以显著提升,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随之被挤压。在启动此种机制后,民警的巡防工作,主要通过步巡、车巡相结合方式,且全天候屯警街面,针对容易出现按键的关键路段等,强化巡查力度。而伴随巡防人员的大量新增,犯罪分子已无法寻求犯罪活动的突破口。

二、银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运行机制无法形成合力

基于对银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构调查工作,可以认识到,其仅发挥了片面作用,因并未能够与社会开展联动,规制等诸多功能存在缺失问题。即防控体系可对相应时空范围内存在的治安问题予以解决,但防控方式具有头痛医头特性,无法令治安防控实现长期有效的目的,欠缺深层次的针对犯罪原因的把控,对实现社会治安问题解决的方法的探寻。针对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这一理念还存在表面认识,而并未以工作抓手、举措作为切入点。因资源无法充分整合、考核并不完善、组织作用并不显著,因此即便队伍庞大,但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也并未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在实现部门整合时,多以司法机关完成相应矫治工作,所以一刀切问题依然存在。而作为司法以及公安机关而言,因欠缺有效的整合以及交流,导致矫治功能存在欠缺。综合治理措施不完善,社会部门之间也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

(二)地面巡控纵深发展不足

结合资料来看,各国、尤其是发达区域的警察,均认为最为根本以及关键的勤务方式,即为巡逻。如美国城市警察局,巡逻警察往往超过总数的85%,平均为65%、最低值为45%。而因恐怖袭击的影响,2017年,法国巡逻警察超过总数的一半;德国的巡逻警察约为总数的48%;香港地区更达到70%。以银川贺兰山西路派出所为例,在编、在岗警力分别在35以及26人,而卡口、巡逻民警仅为6人,对比而言,差异依然较为显著。虽然目前的巡逻力量处于持续加强之中,并对更为合理的巡控方案进行探究,但工作依然捉襟见肘,因任务压力、强度较高,导致巡警时刻处于疲劳状态,影响了工作的创新以及主动性。因工作习惯已经形成,无法在工作中渗透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观念。从主观以及客观方面来看,不仅思想难以快速转换、工作任务过多、范围以及压力偏大,民警也仅能够对犯罪行为等进行打击。虽然将诸多实践投入到巡控工作内,但投入、产出之间比例并不协调。

(三)数据、科技支撑不够

在大数据时代下宁夏大力建设智慧银川城市,通过对综治办等诸多单位进行走访,对银川治安工作有所认识。当前,宁夏全区还并未构建完善治安信息共享平台,对比各国、各地区而言,在体系构建方面运用的科技手段较为落后。金融、电信等在内的诸多部门,依然存在信息壁垒问题,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仍需完善规划,且需强化资源的整合工作,各部门并未形成统一的信息化装备接口、标准;不具备足够的兼容性,存在显著的信息孤岛状况;对网络赌博、诈骗等进行打击时,往往与政府等诸多部门相关,当前尚未有包括社会宣传、技术支撑等在内的强大合力出现,使得难以破案并对此进行预防;针对云计算、图像分析、大数据等方面,并未深入的针对科技成果进行探究,且并未深入、广泛的在社会治安防控之中运用,信息技术的引擎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键报警等科技成果的推广进程较为缓慢。

三、 优化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对策

(一)创新巡防警务模式

突出警务机制改革的实战化应用效果,深化指挥与处置直接对接的扁平化实战机制,在城市治安巡逻覆盖面和见警率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抓好以基层警务建设,使得农村警务、警务社区战略得以推进,以便加大巡查治安乱点的力度,对基层的稳定加以维护。强化交巡警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针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纠纷打架、两抢一盗等突出城市治安问题进行长效整治。在建设基层综治组织的基础之上,应当不断创新,维稳力量持续整合,并统一对安保资源进行管理,使得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得以更为深化。

(二)以民为本,探索“人防”网络建设

紧盯人民群众对平安城市建设关切的动态目标,把平安建设的眼光放在主动、有效、前瞻上,将平安城市建设的工作难点放在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上,把平安城市建设和人民的意愿充分结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平安城市重点工作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依靠群众,通过强化溝通、协商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化解城市矛盾。在思想观念上,更加注重城市平安建设主动创建、综合治理;在重点环节上,更加注重动态创建、源头掌控;在手段方式上,更加注重柔性创建、服务质效、治理优化。

坚持以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方式推动人防网建设。充实社会化防控力量。最大限度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积极发动志愿者、企业保卫力量等社会组织参与防控工作,延伸防控触角;强化隐性防控力量建设,将特殊工种人员吸纳为信息员,以获知深层次、预警性信息,提高主动防控、超前防控的能力。同时,将社区网格化建设纳入防控体系建设范畴,赋予网格员防控职能。

(三)预测警务,走向“现代防控”

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当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有效综合传统做法、现代信息手段,通过互为补充、支撑,使得治安防控能力得以显著提升,并令防控得以升级。

准确预警,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在开展防控工作方面,信息采集属于基本前提,生命线。若不具备准确而又大量的信息资源,则不论作战系统、平台如何强大,均等同于无源之水,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其一,需要各个方面、通过诸多渠道,实现信息的采集。作为省级公安部门而言,需对采集基础信息的标准以及目录进行制定,并基于基层需求,将相应的移动终端设备配备给一线民警,以便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使得基础信息的采集变得一体化、规范化。需以对人工信息采集的加强作为前提,加快智能化信息采集渠道的布设、并加以整合,以便全方位的对辖区内的诸多基本信息、动态信息等予以把握;其二,令信息采集具备更高质量。在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时,信息可为此提供服务,采集、运用分别属于其手段以及最终目的。在进行实践活动时,如下状况较为多见,即当案件取得进展后,但因系统不真实信息的提供,却在突破口上难以突破,办案效率受到显著影响。所以,需注重信息质量的提升,对基层民警的作用予以充分发挥。基于日常工作,针对基础信息进行及时维护、革新,并通过对责任倒查、信息采集激励机制的构建,令信息采集变得更为鲜活以及准确。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多面性的特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要作为全社会的大工程来研究和建设,公安机关虽然是体系建设的主体和核心,但是仅仅靠公安一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党政领导下,所有部门互为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的防控体系格局,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建设,织密防控网络。

参考文献:

[1]宫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6(5).

[2]谭耀远.新世纪中国信息安全问题研究.广西:广西社会科学.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