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交所:搭建“三公”交易平台防范“三资”领域腐败

2018-09-10 07:08
产权导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三公竞价三资

1 目前农村基层中存在的“微腐败”问题

从2016年10月起,天津市纪委对多起涉及到基层“微腐败”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内容涉及虚报冒领惠农资金、贪污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问题,其后果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治理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广泛关注。

早在2014年,中央第五巡视组向天津市反馈巡视情况时就曾指出:“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特别是在农村集体经济中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簡称“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矛盾比较突出。譬如,有的领导干部到处“伸手”,在招标投标、拍卖竞价等活动中为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打气撑腰;有的领导干部通过虚报冒领等行为寻租腐败、私自侵占,损害农民群众利益。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农村领导干部的这些“微腐败”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农村基层的良好发展环境,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必须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一方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一查到底、寸步不让,抓早抓小、从严执纪;另一方面,从创新机制上着手打造不能腐败的环境,从源头抓起,使想腐败者没机会腐败。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腐败者往往从农村“三资”上想办法、做文章,或化公为私或利益寻租,如何使“三资”的交易少出或不出问题,我们认为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平台非常重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应担当起这一责任。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于2011年成立并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起“市—区—镇(街)”三位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借助先进的覆盖“三级市场”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从“线下”走到“线上”,从“私下”走到“阳光”,将农村“三资”监管和交易纳入平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天津农交所的实践证明,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效杜绝了农村产权流转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问题,基本形成了预防和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的良好机制,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 防范农村基层腐败的主要做法

2.1 搭建“公开”平台,让农村产权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针对实践中一些集体土地流转中出现的不公开、不透明、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等问题,农交所依托在全市10个涉农区、144个镇(街)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所有交易都要经村民代表民主协商后才能生效,并对土地流转从申请转出、资格审查、信息发布、签约交易、鉴证结算等全流程进行公开,避免了村干部在交易过程中的“一言堂”,较好防范了人情操作、暗箱操作。

例如,宝坻区王卜庄镇朱庄村702.08亩农村土地流转项目,就此次土地流转的价格和方式,朱庄村村委会和村民经过协商决议,决定起拍价1000元/亩/年,流转方式为出租,用于农业生产,出租年限5年。村委会与涉及的102户农民逐一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之后经镇街工作站和区分市场审核同意后进入天津农交所进行挂牌流转。最终,以每亩地每年1130元的价格成交。

天津农交所自成立至2017年11月底,累计组织完成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7.29万亩、交易额47264.28万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4.27万亩,交易金额24510.65万元;农村经营性资产交易22笔,涉及金额717.65万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和采购99笔,涉及金额37027.08万元,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形成了“要流转,找农交所”的口碑。

2.2 搭建“公平”平台,让围标、串标、寻租无计可施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各涉农区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隐性”集体资产和资源的价值日益显现化。而在这一领域,尤其是涉及涉农工程招投标项目方面,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问题丛生。少数“纹龙画凤”者,一到土地流转高峰季或工程项目招标季,恶意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相关利益,在社会上引起极其恶劣影响。针对上述现象,天津农交所主动作为,通过开发出全新电子报名系统,投标者在家里或者手机上即可报名,互不见面。采用科学的电子竞价机制,让“纹龙画凤”者无缝可钻,确保了产权流转交易的公正规范运行。

农交所的这一做法得到了转出方和招标方的一致好评。宝坻区大钟庄镇的一名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深刻体会到农交所这一平台的优势。他认为推进进场交易,特别是网络竞价交易,采用异地、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的方法操作,可以有效防止暗箱操作以及围标、串标、揽标、看场吃喜钱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干群关系变得简单又融洽,维护了集体和农户利益以及农村社会稳定。

2.3 搭建“公正”平台,让农民切实感受实实在在好处

近年来,农交所多措并举,为农村农业发展探寻新路,既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又切实为农民谋实惠。既有效预防了农村“三资”领域的腐败现象,又凝聚了农民干事创业的热情。

农村地大面广、村镇众多,如何及时捕捉和整合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农交所一直在从事的具体工作。借助先进的信息发布系统,可以实现流转信息覆盖全市、京津冀乃至全国,吸引更多投资人参与进来。借助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科学的竞价机制和网络竞价方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格得以大幅提高。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溢价率约为10%,部分肥沃或能够大面积种植或养殖的土地项目溢价率高达100%。比如,王卜庄镇朱庄村702.08亩土地流转项目通过远程电子网络竞价,从1000元/亩/年的底价起拍,成交价格为1130元/亩/年,比底价溢出了13%;郝各庄镇李台村165亩土地经营权项目经过多轮网络竞价,从600元/亩/年的底价起拍,最终以1040元/亩/年的价格成交,溢价率达到73.3%。

要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公正性,需要对交易文本进行规范、审查,特别是对交易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的审核,确保合同中流转年限、成交价格以及交易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等条款合法、公正、规范,符合双方意愿。截至目前,农交所制定全市统一市场管理制度及分支机构建设标准文件2个,梳理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本规则1个、操作规则及实施办法11个、交易品种交易规则4个、管理制度和办法4个、相关交易文本17个,规范了制式合同文本13份,并报送市农委备案。

总之,农民利用农交所这一平台,通过进场交易,既最大限度地提升了集体资产价值,又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有效防范了农村各类资源和资产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真正维护和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让农民真正感受到农地流转过程中带来的好处。

今后,农交所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载体,发挥农交所在配置农村资源要素中的决定性作用,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富实效性的政策措施,为农村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合理的良好环境,推动现代农业平衡充分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选择,切实实现报告中提出的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加快推进天津市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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