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现象分析
——以papi酱的网络直播为例

2018-09-16 12:46韦娜扬州大学江苏扬州225119
丝路艺术 2018年5期
关键词:网红现象受众

韦娜(扬州大学,江苏 扬州 225119)

一、“网红”现象概述

网红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网络现象,网红现象由来已久,只是每一阶段叫法不同,而“网红”这一名词在 2015 年蹿红年度流行语排行榜,在 2016 年持续大热。最初伴随着互联网而产生的网红现象表现为网络恶搞,2005年,由上海青年胡戈将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无极》和《中国法治报道》视频进行组接剪辑,改编成《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一视频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度,胡戈也因此名噪网络。而在自媒体阶段出现的网红现象表现为互联网上的全民狂欢,比如表情包、流行语,类似于“臣妾做不到啊”“贱人就是矫情”“宝宝心里苦”等话语成为网络宠儿,经过网民解构引起全民娱乐。自媒体网红的代表比如papi酱、艾克里里、同道大叔等,而“一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papi酱更是成为 2016 年“第一网红”。

二、“网红”的传播模式

(一)传播者

人称网红有三宝:整容、自拍、开淘宝。大多数的女性网红,都是靠V脸、大胸、PS照或者出位的言行来吸引受众。而papi酱却不一样,标签“一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真名姜逸磊,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研究生,视频里的她着家常衣、素颜出镜,这似乎不太符合人们对网红的一贯认识,她一反通常女性网红极力塑造的女神形象 ,通过吐槽、恶搞、自黑等方式,塑造了一个真性情的大龄女青年形象,满足受众的娱乐心理,也拉近和受众的距离。微博红人节让一群女性网红有了现实与网络的对比,而papi 酱真实清新的形象完胜其他网红,赢得一大波粉丝,所谓“实力吸粉”。

(二)传播渠道

随着4G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视频也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和创新,一大批以秒拍、小咖秀为代表的短视频App应运而生,为自媒体和自媒体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自2015年始,短视频迅速发展壮大,生产工具实现去专业,视频制作门槛达到最低,只要一部手机,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视频内容制作和生产者,并且可以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分享和传播,网络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个人化。而papi 酱正是使用秒拍App录制短视频,自行剪辑并通过变声器对视频进行加工,分享到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获得大量关注和转发,形成病毒式扩散。

(三)呈现方式

papi 酱的短视频在还没有和罗振宇“合体”之前,都是自拍自导自演,通过变换造型和声音,实现一人分饰多角的形式,引起观众的新鲜感,不至于产生审美疲劳和角色混乱,从而更好的演绎每个话题。另外,papi酱每次的视频背景都是很随意的居家环境,在自身造型方面,素颜、随意的服装,表演真实、夸张而不造作,这种视觉呈现也让观众有一种亲切感,就像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位朋友在跟你吐槽聊天,自然,papi酱的关注度也就越来越高。papi 酱的所有视频时长大多数在三四分钟左右,内容精练,很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而不至于因为时间过长、内容拖沓让人无心继续看下去,所以,papi 酱的短视频呈现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都能满足受众需求,短而精是其吸引受众的另一重要的因素。

三、“网红”直播现象存在的问题

Papi 酱作为网红界的新星,首轮融资拿到1200万元,获得2200万元的广告费,这无疑是巨大的成功。papi酱在微博微信中也注重跟粉丝的互动,这也是维持粉丝和受众关注度的必要之举。。因此,网红想要持久,关键还在于转型,要在受众心中形成良好的印象,这样才能使受众保持对网红关注的热度,才会为网红买单,网红也有才有长久走下去的受众基础。虽然“网红”直播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直播数据造假

“网红”直播数据造假现象严重,以2015年在“斗鱼”平台的直播游戏“英雄联盟”为例,当时该平台声称在线观看人数高达13亿,但这一数字的真实性让人怀疑。后来,《人民日报》揭露了该直播数据造假的问题。此事件反映出了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着虚假繁荣的现象,直播行业在蒙上了一层美丽的面纱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投资者进入该直播行业的风险。

(二)“网红”直播内容缺少深度,呈现“快餐化”趋势

部分直播类“网红”受自身因素的影响,或是为了迎合部分网民的恶俗、低级趣味,直播内容往往表面化、快速化,缺乏应有的深度,更无价值可言。这种现象不利于“网红”直播的良性发展。

(三)网络平台的管理缺陷

目前,我国已有近200家的网络直播平台。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吸引更多的受众,获取更多的利益,部分平台凭借恶俗、低俗、庸俗的内容博取用户的眼球,长此以往,不利于网络平台的健康、良性发展。而且,平台直播的内容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没有突出平台自身的特色,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导致网络平台的监管不到位。

四、“网红”直播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增强直播市场的信息透明度

相关部门应增强直播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加快直播市场的信息流通,加强对数据造假行为的监管与规范,以促进“网红”直播的健康发展,避免出现直播数据造假的现象。

(二)坚持“内容为王”,以质取胜

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网络直播的内容提供者,有责任与义务对签约的“网红”主播提供媒介素养的培训,进而提高主播的个人素养,增加直播内容的深度,传播与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直播中的内容低俗化等问题。

(三)加强对“网红”直播平台的内部管理,完善相关法

律法规直播平台的内容应具有特色,找准定位,避免出现同质化现象。对此,网络平台内部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如今,直播平台已经进入了“随时、随地、随播”的宽频直播时代,更多的人加入了直播队伍并分享自己的生活趣事等,“网红”直播逐渐渗透每个网民的生活。但是,“网红”直播的发展之路还很长,其要想获得良性发展还需要包括政府、直播平台经营者、“网红”、受众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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