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致贫,扶贫干部帮还是不帮?

2018-09-18 13:03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22期
关键词:危房村规民约基层干部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之责。然而,在脱贫攻坚的背景下,一些农村地区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有上升趋势:有的村民将赡养义务直接“甩锅”给政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如何对待这些老人,帮还是不帮,正在成为基层扶贫干部面临的棘手难题。

在滇黔桂石漠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当地一扶贫干部了解到,村里有一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老人,依然住在危房中,便前往查看。“老人住着满是裂痕的土坯房,身上穿着破烂的衣裳,她怎么不是贫困户?”扶贫干部问。村干部满脸委屈地解释:“他儿子在省城的一所高校工作,拿着财政工资。”为了求证,该扶贫干部给老人的儿子打了电话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对待自己母亲时,老人的儿子却说:“农村人衣服穿那么好干什么,住着危房,你们政府难道不应该想办法解决吗?”

记者调研发现,更多的情况是,有贫困老人已经建档立卡,但是子女去了外地务工,多年未回家,也未曾给家里寄钱,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生活困难、脱贫难度大。

更令人惊诧的是,在扶贫政策利好情况下,有个别村民通过分户等方式,让老人变为虚假贫困户。部分群众甚至用衰老的父母作为争取贫困户“帽子”的筹码,西部某国家级贫困县一群众为了让自己当上贫困户,竟然把年近90岁的母亲拉到村委会办公楼就走了。

这些都使得当地扶贫干部处于两难境地:帮扶,不符合政策;不扶,则可能影响脱贫验收工作。有基层干部说,部分农村子女对父母不管不顾,对此,他们既感到心寒,又感到心累,有些無能为力。

事实上,乡风民俗、村规民约对村民赡养老人有着重要作用。基层干部建议,村(居)民委员会可将赡养孝敬老人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增强村集体对落实赡养人责任的约束力。专家表示,赡养老人是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要求,对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不仅要进行道德谴责,还要用法律进行惩处。

(摘自《半月谈》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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