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划引领 打造秀美咸宁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绘就城市风采

2018-09-26 08:03冯劲通讯员郑杰李皓
中华建设 2018年9期
关键词:咸宁市咸宁城乡规划

本刊记者 冯劲 通讯员 郑杰 李皓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的发展大计,也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只有科学规划城市发展,才能合理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建设。

近年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成为“特色产业增长级”战略任务和 “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谋划新时代城乡规划工作,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贡献规划智慧、规划担当和规划作为。

思路先行 四大理念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工作的思想宝库和理论源泉,咸宁城乡规划工作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方略和具体要求,将其转化为长期坚持工作理念。

践行“发展”理念,做“发展规划”的践行者。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不足是咸宁在新时代的最大实际,加快发展是咸宁在新时代的首要任务,服务发展是咸宁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要务,该局严格按照“四大规划理念、十大规划行动”的城乡规划建设思路推进咸宁规划工作,补齐发展短板、拓宽发展空间、转换发展动能,助力咸宁实现“创新驱动、绿色崛起”。

树立“民生”理念,做“民生规划”的引领者。如何践行?该局坚持人民的规划为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作为规划的导向和核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鼓励人民参与、顺应人民期盼、回应人民诉求,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让人民从规划的引导和实施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生态”理念,做“生态规划”的捍卫者。“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通过规划管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引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做“绿色规划”的推动者;要通过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确保好山好水融入村镇建设之中,努力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贯彻“安全”理念,做“安全规划”的坚守者。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咸宁城乡规划工作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服务发展的同时要坚守安全底线,在国土安全中注重生态安全、环境安全、防洪安全、地质安全,在国民安全中注重消防安全、交通生产安全、设施运行安全、建筑安全,加强规划对项目选址和城乡用地的约束,把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贯穿规划全过程。

香城新视角

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

空有理念没有行动,城乡规划就只是一纸空文,难以起到相应的引领、约束、管控作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咸宁城乡规划工作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以钉钉子的精神实现十九大精神在鄂南大地“落地生根”。

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上,咸宁城乡规划工作胸怀全局、站位高远,编制完成《咸宁市城市功能结构规划》,在中部崛起战略和中部城市群格局中,以跳出咸宁看咸宁的眼光定位发展、精准发力。在“中三角”层面上,重点谋划交通设施的互联互通、旅游资源的全面整合、支柱产业的差异发展;在武咸协同发展层面上,“背靠大武汉、错位大发展”,以独有的特色生态、特色风貌、特色空间、特色产业、特色旅游阻断“虹吸效应”,承接“外溢效应”;在市域发展层面,依托“一山两湖两带空间格局”的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域要求,着力构建一县一品、一镇一业的特色产业集群。

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上,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行动”为抓手,以“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 三大产业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三篇文章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实现“三产融合”。加快乡村规划的编研,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以逆城市化的手法,通过《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导则》《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管控乡村风貌,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把农村建设的更像农村,并按“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的总要求,与农民一起建设新农村。

在城市发展路径上,突出“依山拥湖面江同城”, 按照“依大山、入大湖、抵长江、通武汉”的发展路径同步实施武咸通城发展战略,推动咸宁由“临山簇林”时代迈向“拥湖面江”时代。在城市发展方向上,突出“北上东进西展”,以老城区为核心,沿桂乡大道、通江大道和武咸快速路三个方向布局产业向北拓展城市空间、向西发展旅游产业,打造城市绿环,强化武汉高新和咸嘉新城的产业对接,形成外围各具特色的功能组团。制定“老城:补齐短板、功能疏散;新区:动能转换,产业主导”的城市发展战略,老城区以旧城更新为契机,在补齐自身短板的同时,有序引导商业服务功能向新区转移;新城区寻求由量变转为质变的动能转换,实现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提升,以产业主导带动新区的建设发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谋划“一城十区”空间布局,建设咸宁宜居主城,打造十个功能区块,以“六镇六园八景”为载体,打造咸宁新的“二十景区”,实现市区一体发展。

在助推生态绿色发展上,切实遵循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网络的要求,在城市总规和市域规划内将生态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发展边界线作为“多规合一”的底线和底图,让绿色成为城乡建设的底色;推进“城市双修”和棚户区改造,完善老城区功能;开展“农村双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将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等绿色标准贯彻到规划设计全过程;以绿线管控和绿道建设实施“绿满鄂南”和“五彩咸宁”建设,为落实咸宁市委提出的到2020年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达到40%、45%、55%的目标提供空间和用地保障。

深化“放管服”、服务民生

新时代催生新使命,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咸宁市城乡规划局深入践行“创新驱动、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谱写务实发展、再上台阶的崭新篇章。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在理念创新上,由土地红利驱动发展向产业转型带动发展转变,降低单位GDP能耗;在路径创新上,提前谋划负面管控清单,划定管控空间,再合理确定正面引导清单,划定发展空间;在过程创新上,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全过程,打造“阳关规划”;在编制创新上,以“快编快审快批” 为基本原则,让规划永远走在前面;在统筹创新上,践行“多规合一”理念,坚持规划统筹和统筹规划,实现底图、底线、底账叠加;在审批创新上,投资333万元推进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咸宁市加大规划督察力度,搞好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监管,将规划督察延伸到重点乡镇、风景名胜区;规范城乡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完成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制定、颁布和推广;清理开发区用地和城区村级预留地的规划管理,促进开发区产城融合;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督机制改革,完善规划条件内容,确保刚性内容可实施、可监督,弹性内容可引导、可调控;加大规划信息公开、公示、听证、公众参与力度,大力促进规划的编研和规划展示宣传,开展《鄂南民居传统建筑文化》理论研究;启动《咸宁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调研,报请市政府印发《进一步规范市区村级留用地规划管理的意见》《咸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咸宁市生态环境规划建设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记者了解到,该局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工业项目实行“承诺式零审批”和先建后证,对“211”重点项目和棚户区改造以及“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提级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规划审批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推进“智慧规划”建设,以“多规合一”为契机,制定实施统一的空间坐标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和规划编制数据标准,打破部门和行业数据孤岛, 在此基础上对全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各类规划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形成有机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城乡规划智慧编制、审批和监督,打造市政设施、民生服务和交通管理、地理管理、应急管理的智慧化平台。

人民群众忧心的事便是发展第一要义,该局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为目标,着力在发展中规划引领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基础教育和医疗设施的均衡布局,解决好“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编制《咸宁市教育设施布点规划》和《咸宁市医疗设施布点规划》;按照窄街区、密路网要求,加强慢道、绿道建设,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解决好“出行难、停车难”问题,编制《咸宁市道路微循环专项规划》和《咸宁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所、健身设施和三小(小广场、小绿地、小游园)建设,解决好“健身难、休闲难”问题,编制《咸宁市小游园、小绿地、小球场专项规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 多年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谋事在前、干事在实, 3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3次荣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金奖、铜奖,近5年有22项规划设计成果获得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3项测绘成果获得全省测绘科技进步奖,2017年被住建部、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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