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密尔路径下网络言论自由价值性与边界探究

2018-10-11 05:29邓岩
魅力中国 2018年28期
关键词:正当性

摘要: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中以言论自由的内在正当性与外在功能性为基础,对其的合理性进行了辩护,同时又提出讨论的道德,以明暗两条界限划定了言论自由的边界,这对我国现今网络言论自由所面临的价值重视不足与边界约束欠缺的双重困境的解决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论自由;网络言论自由;正当性;边界性

一、《论自由》路径中的言论自由的正当性与明暗边界

(一)密尔对言论自由的三点辩护。

在《论自由》著名《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一章中,密尔从保证最大真理的获得以促进全体人类利益的功利主义立场出发,对言论自由的价值性与功能性进行了论证:由于个人认识的局限性使得社会主流观点“不是不可能错误的”,这便使得被反对的意见由于可能具有的真理而获得了被表达的正当性;进一步说;“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的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所以只有借敌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得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即使反对意见完全错误,其也能够在公开讨论中充当真理“防腐剂”的作用,使其避免丧失活力而变为“一些陈套中保留下来的词句”与“意见的外壳和表皮”,即真理越辩越明。

在主流意见与反对看法各自所含真理性程度不同的三种情况下,密尔以最大限度推进人类认识的价值标准论证出:允许公开讨论、表达的自由在道义上与工具价值上都是正当的,这是对个人之于国家与社会的言论自由有力地维护。

(二)密尔划定的言论自由明边界与暗边界。

在对批评言论自由的各种理论进行反驳时,这位思想家提到这样一种观点:“一切意见是应当许其自由发表的,但条件是方式上须有节制,不要越出公平讨论的界限。”密尔在对其进行讨论时,阐释了其对于“公众讨论的真正的道德”的理解:“对于每一个人……只要在其声辩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现出情绪上的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那就要予以谴责……而另一方面,对于每一个人,不论他抱持什么意见,只要他能够冷静地去看也能够诚实地来说他的反对者以及他们的意见真正是什么,既不夸大足以损害他们的信用的东西,也不掩藏足以为他们辩护或者想来足以为他们辩护的东西,那就要给以应当的尊敬。”这是要求表达自由具有一种求真、理性、宽容与尊重对方的精神内核,这也体现为作为这种表达精神外化的表达者行为秩序的要求,这构成了言论自由的明边界。

正如一切权利都包括着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在限定一样,言论自由自然包括了这一内在边界,这一“暗边界”隐含在密尔论证逻辑之中:“在发表意见的问题上,舆论是像法律一样有效力的;人们可以被投置在监狱之内,同样也可以被排拒在赚取面包的办法之外。”这便是密尔所担忧的多数人的社会舆论对于少数人的表达权的侵犯。同时,密尔也注意到这种限制趋势的日益“怀柔化”,这种温和的社会压力“既不杀死一个人,也不拔出什么意见,但是这却诱导人们把意见遮掩起来,或者避免积极努力去传布意见”,其对讨论的压制作用甚至甚于残酷的政治打压。

二、网络言论自由内涵界定

随着当今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网络空间逐渐超过传统媒介成为人们进行观念交流与表达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作为传统言论自由在技术变革影响下的延伸,本文参考言论自由内涵,结合网络言论自由内在特性,将其定义为:指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公民利用网络作为传播媒介,表明、显示或公开传递思想、意见、观点、主张、情感或知识、信息等内容,而不受他人约束、干涉或惩罚的自主性状态,它是公民作为信息传播主体在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自由,这也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实现途径之一。

三、价值性重视不足与突破边界造成的中国网络言论自由面临的双重困境

(一)价值性重视不足下政府对网络言论自由不当管制问题。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得以扩展,“民间草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和责任感不断涌现于公共话语领域,使‘官方輿论与‘草根舆论之间的话语权竞争加剧。”而受制于传统高度集权管理理念,地方政府在处理网络舆论的手段往往“具有霸权、垄断的特征”,缺乏与民众的双向沟通,导致在信息不对称背景下政府话语权的流失与公信力的下降。

地方政府缺少对网络言论自由合理的价值认识是“塔西佗陷阱”危险的出现重要原因。依照密尔的分析逻辑,当地方政府的权威观点是不合理的或者部分错误时,理性秩序下的网络社会公众讨论充当了“不合的意见来补足其所遗”的作用,充分激发的民智可以防止政府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科学性;另一方面,当地方政府的观点即为事实的时候,合理的广泛的公众讨论可以充当“魔鬼辩护者”的角色,“有助于对其真确性的明白领会和深刻感受。”而一味地堵死导致“一些经不起这样讨论的异端意见……却不会就此消失”,反而伴随着政府公信力的下降错误观点会排斥公共权威,取得话语权上的优势。

在对网络社会为主的言论自由价值性认识的基础上,尊重民众表达权,打破话语垄断与“暗箱操作”,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主动融入人民群众的公关话语流”,是摆脱地方政府信任危机的重要途径。

(二)边界性意识欠缺导致的网络讨论的非理性与谣言问题。

网络社会为公民言论自由的表达提供了影响大又实效强的低成本途径,但在传统集权体制下公众缺少一种理性思考、合理表达的现代公民意识,以至于往往突破表达边界,对其内在价值与外在功能造成破坏。

作为密尔最为担忧的问题,缺少一种对于不同观点的包容与理解往往导致社会中多数人对于少数人言论压制的暴政,不管这种压制是以法律迫害还是以温和压力的方式进行,都会使得真正的真理难以存在;而作为缺乏理性精神最典型的表现便是讨论的人身攻击化,“把持见相反的人诋毁为坏的和不道德的人。”,这种诉诸言语暴力而非逻辑论证的现象使得社会往往流于轻信,为网络谣言的产生传播创造了条件。

传统社会模式下官方话语权垄断造成的信仰僵化与理性表达与参政能力低下是造成重要根源。为此,在防止“公众的话语权盲目泛化”基础上,给予民众网络言论自由充分的尊重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约翰.密尔.论自由[M],许宝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付耀华.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塔西佗陷阱”的自我救赎[J].领导科学,2016(26):25-27.

[3]李莹. 网络言论自由研究[D].山东大学,2008.

作者简介: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邓岩,1997年生,男,汉族,河北省廊坊市人,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中外政治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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