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加强环境治理 守护一江清水

2018-10-12 03:42李天宇
中国环境监察 2018年9期
关键词:宜昌市化工生态

文|李天宇

宜昌,地处长江上游与中游的结合部,“上控巴蜀,下引荆襄”,是万里长江的重要节点。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规矩和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聚神、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破解“化工围江”,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优争先,加强环境治理,守护一江清水。

日前,由《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中国环境监察网组织策划,央视网、中国网、中国经济导报、民主与法制、一点资讯等媒体记者参与的“长江大保护,巡回走基层系列报道——美丽荆楚行”采访组走进宜昌。

综合施策 全力破解“化工围江”

两年来,宜昌市共有74个总投资310.9亿元的招商项目,因环保问题被“一票否决”。从2017年9月起,全市沿江1千米范围内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园外新建扩建项目、一律不批淘汰限制类项目、一律不批负面清单内项目,不再布局任何新的工业企业。

宜昌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开发上线。以壮士断腕、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意志,全面开展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

坚持系统施策,加减乘除一起做。对优势产能做加法,对落后产能做减法,对提质增效做乘法,对防范风险做除法。一手抓关停转产去产能,一手抓培育新动能。以高效环保肥料、精细专用化学品、高性能功能材料为主攻方向,坚定不移向化工产业链高端延伸。

全力破解“化工围江”,出台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意见,制定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对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分类治理。壮士断腕“关”,对工艺装备落后、安全环保风险较大、市场竞争力弱的34家企业实施关停,并切实做到人员、设备、垃圾、土地“四清”;突出创新“改”,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30亿元股权基金,引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今年上半年,技改投资同比增长92.7%;痛下决心“搬”,高标准规划建设2个专业园区,推动企业搬迁入园。

取缔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151家,关停影响环境的砂石码头143家。修复生态岸线41千米、植树19万株,关停沿江排污口26个,全面停止引水式电站建设审批,实施香溪河流域84座水电站生态放流工程。全面取缔重点湖泊及三峡库区、清江库区网箱养殖,共取缔湖库网箱养殖3510亩,围栏围网养殖4253亩,珍珠养殖450亩,完成退垸还湖1100亩,并实现了网箱养殖转型上岸。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123家,完成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治理443家。开展城区11条、187千米不达标水体整治,新建截污管网112.6千米。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运营, 51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时开工建设。推进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沿线31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全市183条河流、11个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覆盖范围,明确市级河湖长16名、县级河湖长195名、乡级河湖长533名、村级河湖长1278名。

猇亭区有28个潜流人工湿地,里面的碎石和植物的根系有吸附作用,就像一张巨大的网,可以过滤掉水中的悬浮物、杂质以及氮磷等富营养物质。如今,每天2万吨中水流进此地,经过1.5千米的生态净化之旅,变成清流,不仅满足了猇亭工业园区企业用水要求,还可以回收深度处理,用于华润电力公司冷凝循环用水,年节约用水成本上百万元。去年6月,猇亭区结合猇亭产业园区结构现状,投资6000万元,建成5.2万平方米的人工生态湿地,处理猇亭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B标准的中水。

宜都市完成清江库区网箱清理取缔。完成高坝洲库区网箱清理86万平方米;取缔清理库区水域娱乐设施7处;拆除围栏围网754724平方米。对清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档案建设,通过分类处置,完善手续、标准化设置标示牌,不断规范清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

长江大保护,关键在行动。作为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搬迁企业和全国最大的精细磷化工企业,兴发集团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力推进绿色转型。拆除距离江边较近的生产装置22套,资产价值超过12亿元。投资13亿元推动传统磷化工向新材料转型。启动搬迁7万吨草甘膦等装置并提档升级。投资10.7亿元,对全部环保装置升级扩容改造,污水处理系统能力达到实际需求的1.5倍,关闭了沿江4个企业排口,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对搬迁腾出的900多米长江岸线、800多亩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打造沿江绿化景观带。

建章立制 高举绿色发展“指挥棒”

制度建设是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宜昌市建章立制、提高站位,高举绿色发展“指挥棒”,强化制度管控。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修订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提高生态环保指标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2017年度考核分值较2016年提高20%,并从2018年起对全市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行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

编制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推行生态环境分级管控。优化调整《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编制完成《长江流域(宜昌段)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规划》《宜昌长江沿线生态发展战略规划》《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宜昌磷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开发上线。制定出台《宜昌市化工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宜昌市入园化工产业标准》,严把项目审批关、入园关。

宜昌市积极推进“深入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和三峡生态治理宜昌试验”重大改革项目,按照“九先九后”(即先治本后治标、先治污后治河、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先建设地下管涵后建护坡搞绿化、先整治主河道后整治支流、先建主管网后建支线管网、先治理人口稠密河段后治理周边区域、先建好示范段后全面铺开)治理原则,科学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等工程。

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试点。

加强环保地方立法,制定《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组建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局,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域流域执法。建立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监测断面水质测评结果,与水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和磷矿开采计划挂钩。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地方特色课程,培育生态小公民。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颁发省内首张“一证式”排污许可证。

全面推进 强化污染防控治理

全市完成50家企业工业窑炉除尘设施改造,13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累计淘汰锅炉602台。实施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4家,重点煤耗企业削减煤炭消耗量48万余吨。加强主城区工地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控。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率先在长江沿线启用手机APP扫码使用岸电,建成三峡库区第一个锚地岸电系统。重点建设7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9%。落实专项资金400余万元,完成餐饮企业和居民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改造507家。

全面启动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1910个点位、2165个样品采集。完成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207家。制定实施《宜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强化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全市54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10万元,实施宜昌田田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工业场地治理修复等项目。

靶向发力 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强力推进整改。坚持铁心、铁面、铁腕、铁纪、铁痕,主动担责,不讲条件,不留空白,将整改要求方案化、项目化、清单化,实行“逐个销号、每周通报、按月结账”。将“清废行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绿盾行动”等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双周通报”,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严格环境执法。创新“环保+公安”执法模式,组建公安环保警察支(大)队,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市环保警察支队成立以来,侦办环境污染案件25起,打击处理42人。实行集中监管采砂船舶、拆除采砂机具,宣判全省首例中小河流非法采砂入刑案件。扎实开展“一园两水四行业”“双护双促”、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沿江化工企业“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去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69件,处罚金额7275万元,侦办污染环境案件27起,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1人。

枝江市聘请专家对全市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开展全面环保“体检”。开展姚家港化工园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固废管理,完成116家涉固废、危废、医疗废弃物单位的年报登记。

猇亭区全面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钢铁、火电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完成“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铁拳行动”专项执法行动整改要求。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2018年环境执法“春雷行动”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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