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新规”

2018-10-17 01:26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18期
关键词:中共中央办公厅新规任期

党的十九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前不久,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那么,党的基层组织任期与十九大之前相比,都发生了哪些变化,又有何重要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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