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核心内容

2018-10-17 01:26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18期
关键词:任期党章支部

根据“意见”要求,新任期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执行新的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任期调整、按期换届,并及时做好提醒督促工作。

基层党委任期一般为5年

设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按照十九大党章规定的上限,确定基层党委任期为5年,有利于基层党委班子的稳定,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内设机构、高等院系党委以及企业和科研院所中的基层党委,虽然功能定位与单位领导班子性质的基层党委不一样,但党员的人数也比较多,规模也比较大、类型和情况也比较复杂,与其他基层党委一样,也要统一执行5年任期。

村、社区党组织执行5年任期

十九大党章将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或3年调整为3年至5年,主要调整了村、社区党组织的任期。村、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执行5年,有利于降低换届成本,促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安心本职工作、克服短期行为,有利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也便于与乡镇党委换届统筹安排。

党总支、党支部任期一般为3年

除村、社区党支部任期调整为5年外,其他类型党支部执行3年任期。由于党总支在职能定位、运行方式上都与党支部基本相同,因此明确党总支的任期与党支部一致,有利于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接受教育管理。

问:党的基层组织如何设置?

答: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问: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八项基本任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问:基层党组织任期调整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调整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是立足基層实际,在全面总结基层党组织换届实践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对于规范基层党组织任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问:将村、社区的基层党组织的任期都规定为五年的优势在哪里?

答:中组部有关负责人称,村、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执行5年,有三方面优势:有利于降低换届成本,促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安心本职工作、克服短期行为;有利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也便于与乡镇党委换届统筹安排。

问:基层党组织任期,在历次党章修订中经历了哪几次修改?

答: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中,第一次有了关于任期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由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进行经常工作。任期半年至一年”。

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中,对基层组织任职进行了统一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基层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任期一年”。

1973年,党的十大通过的党章中,将基层党组织的任期区分为两类。第十一条规定,“党的支部、总支部每年改选一次,基层委员会每两年改选一次”。

1977年,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中,主要是对党总支的任期进行了调整,由一年延长为两年。第十八条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年选举一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每两年选举一次”。

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对基层党组织的任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均有所延长。第三十一条规定,“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中,基层党组织的任期由固定年限改为区间年限。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中,基层党委的任期有所延长,第一次有了“五年”的提法。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中,将基层党组织的任期统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摘编自新华网、共产党员网、高校组工之家) (责编:范吴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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