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女性的“子宫”革命

2018-10-18 18:38陈树
华声 2018年9期
关键词:维塔修宪修正案

陈树

今年5月,爱尔兰举行了一场公投,对象是有着“欧洲最严反堕胎法律”之称的宪法第八修正案。最终,支持废除第八修正案的投票率为66.4%,这意味着,欧洲“最严反堕胎法”已成为过去。

欧洲最严反堕胎法

继2015年公投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后,这个天主教国家在社会议题上再度实现突破——延续整整35年的女性身体自主权之战终于结束。

这场撕裂爱尔兰的运动,可追溯至英国统治时期。那时,爱尔兰遵循英国于1831年制定的《人身侵害法》,严禁堕胎,违者将面临最高可达终身监禁的刑罚。爱尔兰独立后,这一规定沿袭下来。

1981年,爱尔兰的反堕胎游说团体“支持生命修宪运动”诞生,意在推动“胎儿与母亲同权”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确立。这个团体受到经济实力、影响力强大的天主教会有力支持。不久后,爱尔兰政府宣布就“胎儿是否与母亲享有同等生命权”于次年举行公投。

1983年公投,反对堕胎合法的“生命派”获胜,第八修正案生效。未出生胎儿获得与母亲同等的生命权,“女性仅在生命处于危险中才能被允许堕胎”。这意味着,女性在强奸、乱伦、胎儿异常、身心健康受损等情况下,都无权终止妊娠。

此外,第八修正案因刑罚之重被视作“欧洲最严厉的反堕胎法律”。墮胎、协助他人堕胎或是提供堕胎相关信息都是重罪,违者最高刑罚可达14年监禁——这几乎和谋杀罪量刑相等。

无数悲剧,因此发生。

X的噩梦

X怀孕了。(为保护这名未成年受害者,法庭和媒体将她化名为“X”。)

1992年1月27日。年仅14岁的X犹豫再三,最终选择告诉父母自己的遭遇——她被强奸,对方是父亲的朋友。

X的母亲立即带她去医院进行检查,确诊怀孕。强奸的噩梦尚未散去,检验结果让X陷入崩溃状态。警察反复问话,嫌疑人迟迟未被捕,这些都让X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妈妈,我不想活下去了。”几天后,X告诉母亲自己不想生下孩子。由于在国内不可能接受堕胎手术,她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X的父母决定带女儿前往英格兰进行人工流产。据英国卫生部统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前往英格兰和威尔士堕胎的女性数量总计约17万人。经济状况不好的女性则冒着生命危险和被监禁的风险,购买药物自行堕胎。

由于嫌疑人坚持自己无罪,X的父母在临行前联系警察,询问手术后从胎儿处提取的DNA是否能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

警察对此无法给出确切答复,将此事交至总检察长办公室,寻求法律协助。时任总检察长惠尔汉并未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以违反第八修正案为由,向X发布紧急旅行禁令。已经到达英格兰的X不得不再次回到爱尔兰。在伦敦火车站,X开始自残。

与此同时,惠尔汉向高等法院提交此案,申请对X实行长达九个月的禁令,强制要求X不得离境进行人工流产。X的律师团队则以“受害人因怀孕而产生自杀倾向,属于处于生命危险的情况”为由进行抗辩。

高等法院最终判定“国家有保障胎儿生命权的义务”,批准禁令。X的律师团队随后上诉至最高法院。这一次,X获得合法堕胎权——最高法院推翻之前的判决,认定“自杀风险属于生命危险”。然而,在再度启程前往英格兰的路上,X因身体原因自然流产。

X案在爱尔兰乃至国际社会引起震动。在媒体报道和公民团体运动的施压下,在几个月内,政府连续主导进行三场公投。其中,否定自杀属于生命风险的第十二修正案未通过,分别赋予孕妇出国堕胎自由和在国外接受、分发堕胎服务信息自由的第十三、十四修正案则得以通过。

随着X渐渐淡出公众视线,这场关于女性堕胎权的革命又再次变得“静悄悄”——一切看似静止,但随着各种极端案例出现,爱尔兰女性革命暗流涌动。

萨维塔之死

萨维塔怀孕了。

2012年10月21日。31岁的印度裔牙医萨维塔在怀孕第十七周时,突然感到背部阵阵作痛。次日,她的丈夫将她送往医院就诊。事实上,此时她因血液感染而罹患败血症,但医生未能从检查报告里数量异常的白细胞中看出任何端倪。

不过,医生注意到萨维塔孕囊异常,自然流产几乎必不可免。据萨维塔的丈夫回忆,她因为难忍疼痛,在得知胎儿无法保住后,询问医生是否能为自己进行人工流产。检测到胎儿仍有心跳征兆,医生以“她并未处于生命危险中”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一天后,她在医生查房时再度发出同样的请求。

“爱尔兰是一个天主教国家。”医生回答道,“这是法律规定。”

“可我既不是爱尔兰人也不是天主教徒。” 萨维塔并没有放弃。

医生摇了摇头,坚称自己没有办法。25日,胎儿心跳停止,医生为萨维塔进行手术,将死去的胎儿取出,并开始对她进行治疗——血液透析和补充血小板。这时,她的身体状况已急转直下,不容乐观。28日,她被宣告死亡。

萨维塔之死激起支持女性自由堕胎权利的“选择派”的愤怒。他们上街游行,在社交媒体上打出“废除第八修正案”的标语,人们竞相转发。她的死亦引起“生命派”对于堕胎限制的重新思考:“我们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孩子。”

2013年7月,时任总理希金斯签署《2013年孕期生命保护法案》,规定女性在怀孕对其生命造成或可能造成风险(包括自杀)时,可以堕胎。20年前X案判决中“自杀属于风险”这一论述才以立法形式确立下来。

然而,这个迟来的让步已经不够——“选择派”想要争取完整的“身体自主权”。

胜利与妥协

推特、脸书已经变成“生命派”和“选择派”的“战场”。随着欧洲、美国女权团体的介入,“战役”的范围,已经超出爱尔兰,成为一场国际事件。

伴随着悲剧不断发生,且天主教会屡屡被曝出性侵儿童、隐瞒收养儿童重病与死亡等事件,其公信力和支持率严重下滑。爱尔兰政府中的修宪阻力也因此一点点减小。

今年年初,国会中的两大“反堕胎”保守政党,统一党和共同党在修宪一事上“松口”,废除第八修正案的公投终于进行,并于5月25日通过。

随着第八修正案的废除,已草拟完毕的《人工流产管理草案》静待生效。该法将赋予女性更多自主权,同时也是让“选择派”和“生命派”都相对满意的一次妥协——在怀孕12周内,女性可依照自己的意愿终止妊娠。但若孕期超过24周,原则上禁止堕胎。

如今,欧洲仅有马耳他和梵蒂冈国仍全面禁止人工流产。在堕胎受到较严限制的波兰,正因为爱尔兰公投而经历社会“大地震”,主张进一步放宽堕胎要求的“选择派”,正期待胜利能降临在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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