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组织创新社会治理研究

2018-10-21 10:49杨冯梅寒
科技信息·中旬刊 2018年9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社会治理

杨冯 梅寒

摘要: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群团组织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是,群团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其所要承担的历史重任极不相称。群团组织中普遍存在严重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这种情况对群团组织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目标、路径等提出了紧迫的实践需求。

关键词:群团组织;国家治理;社会治理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社会治理占有重要位置,社会治理需要依靠群众,而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毫无疑问且责无旁贷的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将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动员起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1.新时期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

群团组织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生活实践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但是很长时间以来,群团组织的作用被忽视,功能被弱化,加上其自身的官僚化、娱乐化倾向,严重制约着群团组织的作用发挥。

社会治理理念落后。社会治理的趋势是治理主体多元化,但时至今天,这种治理理念仍然有待加强。在当今社会治理中,政府仍然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政府对社会治理事务的大包大揽,压缩了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导致社会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群团组织很难成长为社会治理的又一主体。政府不仅主导社会治理,甚至替代了社会自身的管理,许多可以由社会来管理的事务却由政府依靠行政权力来解决,既増加了政府负担,也大大降低了社会治理效率,政府却没有能力面面俱到,导致很多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容易蓄积社会矛盾。同时,多数群团组织也没有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主动性不足,仅仅把自己当作一级政府机关,按照行政命令开展工作,相当一部分工作是办理上级政府部门布置的任务,其本身的社会功能严重萎缩。

群团组织客观上“行政化”倾向明显。政治学原理告诉我们,所有政党都是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社会性,群团组织也是如此,同时具有政治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2]。群团组织长期在体制内运行,政治属性过分突出,而相对的社会服务属性被遮蔽,具有了行政化的特征。首先,群团组织像政府部门一样运作承担着政府系统传递下来的行政任务,依靠行政命令程序化地运行,习惯于坐在机关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上级指示而不是群众需要开展工作,不经常接触群众,不能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接地气。其次,很多群团组织是由党和政府组建,组织人事具有政府编制,享受行政待遇,经费主要由政府拨付,活动内容及其考核均由政府进行,这已经与一般行政机关无异,制约了其社会功能的发挥。

群团组织自身建设存在问题。1.群团组织运行体制机制陈旧。群团组织的行政化、机关化,习惯于把群团组织当成政府管理的对象,重政府管理而轻群团治理,自身职能和工作定位上存在“弱职能、大服务”倾向,缺乏有效话语权,导致了治理无能,这些都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在群团组织机构设置上,上层组织地位高,权力大,受重视程度高,但基层群团组织弱化和边缘化,尤其是乡镇、社区一级,没有专门的群团组织机构,基层群团干部往往身兼数职,难以保证精力专心开展群团工作,导致各项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基层组织“空壳化”“空转”现象严重。2.群团组织工作方法手段单一。群团组织的行政化,也使得其开展群众工作方面缺乏专业手法,工作内容和方式陈旧,致使组织活力不够。群团组织的传统工作方式大多以会议和活动为主,而组织活动多采取由上而下的运动模式。给人的印象就是在节日时组织一些活动,而其中很多活动有乐无教,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突出。3.群团组织干部培养不力。一方面,有着优秀能力的群团干部转岗较快,做出成绩就被调动或提拔,同时,当前群团组织的行政地位也难以留住优秀人才,干部流动性大,队伍不够稳定,不利于群团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开展。另一方面,普通工作人员流动性小,交流、提拔机会少,社会地位不高,使得他们普遍缺乏工作积极性,按部就班完成任务就行了,工作缺乏创造力和服务精神。

2.群团组织创新社会治理的实现途径

群团组织要创新工作理念。1.群团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最根本的是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理念。2015年7月6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要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群众,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经常同群众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3]群团组织要准确把握当前时代变革和社会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变单纯“管控”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增强服务意识,要把发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团组织要始终牢记“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理念,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最弱势的群众,对所联系、服务的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充分保障人权和尊重人格。2.群团组织要适应“强社会”的治理需求,主动改变工作现念,在工作方法上引入社会学、人口学、心理学理论指导工作,吸引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并将真正愿意服务群众的志愿者发展成为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以此满足不同群众的多样化需求,进而从根本上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3.树立法律至上、依法办事的理念。在社会治理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提高政府依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在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强化公共服务中彰显群团组织作用。

群团组织要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1.群团组织要找准重点服务群体。比如,工会组织针对当今社会生产的新特点,应将视野重点放在非公企业职工、新生代农民工、女职工、低收入职工等服务群体;共青团组织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子女、在校青少年、高校毕业生青年等服务群体;妇联组织要将单亲母亲、大龄“剩女”、留守妇女等群体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只有从工人、青年、妇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推动解决其就业、升学医疗、住房、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入手,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群团组织要针对服务群体的特点,找准重点关注领域。比如,在对待流动人口群体方面,结合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青少年群体方面,對于闲散青少年群体,要力争解决其失学失业问题,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对于农村留守学生,要重点做好亲情关爱、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工作。在网络社会的新时代,还要把关注领域放在网络社会,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群团组织要把网络作为体察民情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和收集,重视网络声音,关注社会所关切的重点问题,使网络成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同时,还要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3.群团组织要将主要关注放在基层一线,重点在城乡社区。推进村镇、街道、社区以及非公组织群团建设,把工作重心和力量向基层集中,密切接触群众,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利益问题。

群团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要针对性创新工作方法,力求工作實效。1.要重视实际调查。群团组织要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抓住群众最关切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比如医疗、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一定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真正收集到群众对这些问题的真实看法和意见。在具体方式上,可以在基层要增设信息收集点,通过实地了解、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真实民意,并及时报送,为单位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建立服务品牌。群团组织要树立项目化实施、品牌化打造的理念,积极探索和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把服务内容打造形成有影响、有作用的品牌化公共产品,通过组织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活动把各方面的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共同推进社会服务。比如,推进和完善“希望工程”项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等传统工作项目,同时打造一批像“大学生创业”等新兴的服务品牌。这些都是事关各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把这些项目打造好,必然能得到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拥护。3.拓展服务渠道。根据网络化的时代形势与特点,建立完善群众的利益诉求机制,引导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比如,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互联互通及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群团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政策和方针。群团组织还应主动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各群体之间的互动交流。4.加强对群团组织的人员和经费保障。保证群团组织专项工作经费足额拨付,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开展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等活动所需经费,按照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给予保障。同时,政府可以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本,筹措发展资金。此外,要加强对群团组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促进群团干部和其他部门干部的交流,畅通干部晋升渠道,以切实提高群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结 语

在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变革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群团团组织的工作对象、领域、要求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群团组织的运行机制、职能定位、自身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群团组织原有的工作机制、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群团组织要想重现生机,就必须顺应形势,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调整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化治理要求并且符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积极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模式的伟大变革中来。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 蒋真雅.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5(8):87.

[3] 习近平.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7-6.

作者简介:

杨冯(1987—),男,河南省光山县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大别山干部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梅寒(1989—),女,河南省光山县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单位;大别山干部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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