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学习背景下高校学分认定机制构建探索

2018-10-23 11:23蓝晓丽
学理论·下 2018年5期
关键词:高校

蓝晓丽

摘 要:在当前开放学习普遍化的时代背景下,结合国内高校实际情况,探讨了高校构建学分认定机制的实践意义,提出高校学分认定应遵循等效原则、限制原则和尊重学生原则,并分别探讨了高校和学院等组织机构在学分认定中需承担的角色,设计了具体的高校学分认证认定流程,并针对相应的配套支持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分认定;机制建构;校外课程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5-0166-02

在全球化、信息化時代,知识的传播途径不再局限于课堂教学,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在线开放课程的出现,使教学突破了时空限制。此外,各种区域高校联盟、国内外校际交换合作项目也为高校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第二校园学习交流机会。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开放性教育体系正在形成,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教育部于2016年9月发布《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以高等学校为主体,鼓励先行先试,“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办法”,实现多种形式学习成果在校内的认定、转换和积累,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人才成长“立交桥”。上述指导意见,为探索高校学分认证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指引方向。

一、高校构建学分认定机制的实践意义

(一)是以生为本理念的体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使命,学生是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归宿,教育应从学生出发,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尊重学生根据个体发展需求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的自由,鼓励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日趋丰富的教学资源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知识技能,开拓学生视野。但随之出现的是学生在校外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海量的课程资源如何选择和修读?学习成果如何进行校内认证转换?高校通过建立相应的学分认定机制和服务平台,可以为学生学习校外课程、获得相应学分提供指引和服务,帮助学生发展适应开放教育体系的学习能力。

(二)是教育资源共享的基础,促进高等院校的互动合作

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发展的重要阶段,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高校建立学分认定机制,能够推动院校之间、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各高校可以扬长补短,互通有无,弥补自身资源建设的不足,同时集中精力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和教育资源,为人才培养和师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教学环境和服务,实现教育资源在高校之间的优化配置,促进高校共同发展。

(三)是开放课程建设的驱动力,加快教育教学信息化进程

各种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教育领域的创新改革,以在线开放课程为代表的“互联网+教育”迅速发展,但在线课程学习成果如何与学生的在校经历尤其是成绩和学位联系起来,成为制约在线开放课程发展的主要瓶颈。高校建立学分认定机制,通过对在线课程的官方认可,可以强化学生修读在线课程的兴趣动力和学习约束力,提高在线课程的应用效果,同时通过高校的课程质量监控机制,对目前良莠不齐的在线课程产生监督作用,逐步激发在线课程走优质发展道路的内生动力。

二、高校学分认定机制构建探讨

在开放学习背景下高校如何构建学分认定机制?本文尝试从认定原则、组织机构、认定流程和配套支持措施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一)认定原则

1.等效原则。知识对等。即高校学分认定文件中所表述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学分的内核是知识/技能,学分认定和转换的前提是校外课程与校内课程两者包含的知识/技能相近或相同。

学时对等。高校通过估测学生习得某一知识/技能点所需的学习时间,为每学分分配相应的学时数,目前国内高校通用的分配方式为一学分对应16个理论课学时。而在线课程的学时分配除了课程视频时长,还需要权衡配套的学生课外学习时间、教师辅导答疑等课后教学辅助时间。

评价体系对等。学分认定的第三项内容是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课程成绩。目前高校课程成绩记载方式一般分成百分制和等级制,其中等级制又分成二级制、四级制和五级制。学分认定机制需要通过具体规定,实现不同成绩记载方式之间的对等转换。

2.限制原则。限制可认定课程来源。目前大部分高校规定,学生只有选读通过学校官方认定的开放课程平台或高校(包括联盟院校和交换院校)开设的课程方可进行校内学分认定。未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的完善,可认定课程来源可能拓宽到高中大学先修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社会培训证书等非学历学习成果,但具体可认定课程来源仍应由高校自主决定并在学分认定机制中做出限制规定。

限制可认定学分总数上限。为保证高校在本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保证毕业生质量,确保学历学位颁发院校的毕业证书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高校应对可认定学分总数做出限制,一般非本校修读课程学分的比例不超过毕业要求总学分的三分之一。

3.尊重学生原则。高校在学分认定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学分认定应由学生发起申请,学生自主选读校外课程,根据修读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请学分转换。教务管理部门除出台学分认定相应准则和具体操作方案外,不应干涉学生课程选读自主权,让学生拥有更多选择余地,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机构

1.学校。学校首要任务是为学分认定工作建章立制,制定学分认定规章制度,明确学分认定范围、转换标准、申请流程,让学生知道学分认定申请的政策和过程;确立校级学分认定工作管理机构,对学校和学院在学分认定工作中的分工进行明晰界定,为学分认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此外,学校应积极寻求与其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平台之间的沟通合作,通过签订交换生协议、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和课程平台等形式,实现各方优质资源的共享,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提供更多资源和机会。

2.学院。学院作为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管理活动的主体,其在课程设置、专业判断、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应得到重视和充分发挥。首先,学院拥有一批专业知识储备深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学科方向多样化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授课情况,对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方案进行专业审核。学院通过设立专业导师顾问,从专业发展的角度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在学生選读校外课程时提供针对性的咨询服务,在学生进行课程学分转换认定时给予及时帮助,减少学生学习的盲目性,提高学生修读校外课程的学习效果。

(三)认定流程

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和相应的校外课程修读证明材料。开课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对课程教学大纲的比较,得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对同意认定课程提出拟认定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课程学时和课程成绩,对不同意直接认定的课程,根据学生的校外修读经历提出不同处理方案:重新修读课程或免修直接参加校内考核。校级学分认定工作管理机构根据学院提交的学分认定方案审核意见,对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作最终的审批并录入成绩系统,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四)配套支持措施

1.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高校修订以学分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课程互选、学分认定的重要前提。在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学校课程分类,对不同性质的课程采取不同的学分认定标准。例如,体现专业核心素养的必修课应该有严谨的修读体系,在学分认定时对课程修读顺序、课程难度等制定严格标准,以保证学生能扎实掌握本专业最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与技能,选修课则应更多体现灵活性,学校在保证学生校外学习效果符合本校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上,给予学生充分的选课权,鼓励学生修读不同学校不同专业课程,实现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此外,具体开设课程应配备规范而全面的课程大纲。学校制定统一的课程大纲模板,要求开课教师对每一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类型、课程内容、修读学时、考核方式等信息做出详细说明。课程大纲可以为校外学生选读课程提供全面的信息描述,在学生申请学分认定时也可以作为课程比较评价的参考标准。

2.校外课程质量监控机制。为保证校外课程质量和学生修读效果,学校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第一,严把入门关。目前我国各类教学平台建设处于初创阶段,平台课程水平参差不齐,建议学校建立课程准入机制,对校外教学机构的资质,从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开放课程的质量,从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考核评价和学习效果等方面严格把关,遴选并向学生推荐合格校外课程,确保学校认定课程的质量。第二,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对校外课程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跟踪反馈,区分优劣,加大与优质教学机构合作,重点推介优质课程,对绩效不佳的课程提出警告或淘汰,使课程质量监控成为一个可持续的过程,真正实现校外课程资源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促进作用。

3.建立信息共享的学分认定网络数据平台。教学管理要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学分认定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络的宣传与交流作用。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公布学分认定的政策、流程和申请表格,便于学生获取相关信息和材料;同时,针对学生在校外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选课和课程转换方面的困惑,学校可以利用网络大数据平台,建立统一公开的信息共享平台。在这方面,香港大学理学院的经验值得借鉴,该学院通过建立课程转换数据库(Course Equivalence Database),汇总分类并上传发布近三年学院88个交换学校部分课程与对应可转换的学院课程信息,学生可以随时通过网页查询到相应数据。由于该数据库是官方提供的学院近年学分认定的成功案例,对学生进行交换课程选读和学分认定申请具有权威性和针对性的指导意义。

三、结语

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转换畅通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是未来高校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需要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层级教育机构共同合作,宏观层面还需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课程质量保障机制,指导学分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动教育国内外合作,促进教学资源流动共享,为优质高等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包华影.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规则的思考[J].中国远程教育,2016(9).

[2]张秀芹.在线课程学分认定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61所高校的调研报告[J].中国大学教学,2017(1).

[3]林红,贺佐成.在线开放课程校际学分互认机制构建探索[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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