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配制酱油不得叫“酱油”

2018-10-26 05:30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8年10期
关键词:调和油食醋总酸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些调整和我们的日常密切相关。

在本标准2018年12月21日起实施后,配制酱油不得再以“酱油”为食品名称,此后,配制酱油将适用复合调味料等相关标准。

调和油标签要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并要标明比例。

增加了甜醋定义,还强调了食醋总酸的指标:食醋总酸指标≥3.5g/100mL,甜醋总酸指標≥2.5g/100mL。数值越高,酸度越浓。简单来说,5度以下适合做菜,5~6度适合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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