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存在的问题及路径创新

2018-10-26 10:54周思君
科技资讯 2018年14期
关键词:路径创新问题

周思君

摘 要: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与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相比之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善,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越来越便捷、及时,不过,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实现路径创新,以促使公民更全面、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资源。本文就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存在原因着手分析,随后探讨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路径创新。

关键词:政府信息资源 公共获取 问题 路径创新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05(b)-0243-02

社会在不断进步,科技在不断发展,21世纪是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下,信息已然成为最具价值的资源,甚至成为了世界各国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其蕴含的价值不可估量,由此可见,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政府部门是国家最为庞大的信息生产者、持有者和传播者,社会各行各业大量的信息都掌握在政府的手里,因此,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对政府信息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满足社会各界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出信息资源的效益性。

1 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观念较为落后,群众信息素质偏低

我国公民在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方面的主动性普遍较低,主动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并不强烈,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采取一种十分被动的,甚至是消极的态度形式去接受政府信息的,而不是从自身出发,积极主动地去获取。另外,我国公民获取政府信息资源的能力普遍不高,尤其是目前我们所处的互联网时代,对年轻一代的人相对还比较好,但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年人群,由于不懂得操作电脑,不熟悉移动网络,同时子女们也由于工作或者学习等原因没有空余的时间教老人进行实际操作,而且有些老人也不愿意学习,所以也导致了他们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取政府信息,大多数只能是通过电视或广播等其他途径获取,因此导致了我国现阶段大多数群众的信息素质偏低,不利于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推进。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义务主体,并没有承担起政府信息资源公开的义务。部分政府人员担心政府信息公开后受到群众的监督会显露自身的某些失职行为,导致政府人员可能会采取一些阻止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进行信息的封锁,从而阻碍了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1]。

1.2 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有关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拿公民知情权来说,它是公民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知晓政府信息的基础,但知情权并没有载入宪法之中,而且与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相关的信息公开法也不尽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再利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同时有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也还没达到预期的效果[2]。

1.3 信息获取技术较为单一且存在问题多

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在利用互联网科学技术帮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略显单一,技术应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建立政府门户网站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但是政府门户网站本身其实也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我国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不平衡,在我国东部的一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不管是网站数量还是质量都远高于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次,我国大部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都缺乏服务的理念,具体功能并不完善,大多都只是注重政府信息方面的发布,缺乏与群众的实时互动,缺少人性化服务,这也导致很多政府门户网站看起来仅仅是当作一个提供政府信息的作用。最后,政府网站在对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程度方面做得不够好,还有提高空间,信息收集完毕后必须通过分析、组织、整合和再次开发等步骤才能够被利用[3]。

2 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路径创新

2.1 群众应转变观念,提高信息素质

第一,群众应转变观念,增强人民当家做主的意识,增强主动获取政府信息的能力,积极主动的了解政府信息,这是宪法给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第二,政府各部门人员应该秉持信息共享观念,摒除对政府信息进行片面保密的观念,及时有效地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第三,政府各部门人员还应该树立尊重公民知情权的意识,在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公民有权知道政府信息。第四,政府各部门人员还应该积极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政府公开信息其实也是给群众提供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各部门人员提高自身服务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摒弃不良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将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当作重要的工作目标[4]。

2.2 加快立法步伐,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证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首要条件,有关立法部门应制定与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第一,在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同时,应该针对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总结,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法的步伐,给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第二,完善修订我国的保密法。我国保密法虽然经过了多次的修订改进,但是很多保密范围的界定还是比较宽泛甚至有点模糊,只有完善好保密法,才能有效促进我国政府信息的公开,方便公民信息获取。第三,国家还应该制定一系列再利用规章制度。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再利用体系的同时,应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开发的利用率[5]。

2.3 加强技术保障,开拓更多信息获取渠道

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要在基本技术手段基础上提高对新技术的运用,并不断开拓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断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建设水平,不断丰富公民所需的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资源,同时对信息进行内容深度的加工,以提供额外服务;(2)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再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有效整合各大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并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公共平台,提高信息共享水平;(3)在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时,应着重加强网站的目录体系建设,提高网站目录编制的标准性和规范性,同时也要注意保证网站内容的实效性、真实性;(4)政府要积极开展主动信息服务模式,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积极推进,对维护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极大的积极意义,不过,目前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若能有效解决,将会改善甚至消除社会信息不对称、信息资源浪费现象,同时也能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也有利于公民对政府运作的监督,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性、公开性,从某种程度上也对防止政府部门滋生腐败产生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晓明,李蕴奇.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9(2):80-81.

[2] 陈传夫,邓丽珠,吴志强,等.网上中文科技信息的测量研究[J].图书馆学刊,2006,24(5):641-646.

[3] 东方.数字信息资源管理系統分析与设计[J].情报杂志,2004,23(10):48-49,53.

[4] 高复先.信息资源规划——信息化建设基础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78.

[5] 刘强.政府信息资源分类共享方式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4(10):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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