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民法学课程中的应用

2018-10-26 10:14张嫣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8年33期
关键词:教学目的学习能力

张嫣

摘 要:本文主要从案例教学法应用特点角度出发,阐述了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必要性,论述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情况,从而为中职民法学课程应用案例教学法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基础 教学目的 学习能力

在实施中职民法学课程教学时,要充分利用不同教学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来开展教学,重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从而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中职民法学课程提供有效保障。[1]

一、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民法学课程中的应用特点分析

在实施中职民法课教学过程中,教师会根据实际教学目的,将一些虚拟案例或真实案例引入到课堂当中,让学生积极的进行分析和讨论,有效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综合应用水平,以及提升解决问题能力的水平。作为一种生动、灵活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学生和教师及参与其中,实现双方的有效互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环节,首先教师要将具体的案情向学生进行讲述,其次是引导学生根据案例进行积极分析和思考,并采用不同方式来对案情进行讨论,并总结自己的想法和结论,随后教师要进行总结和归纳。最后,教师要积极延伸相关知识,并对整堂课程实施考核和评价。传统的中职民法课程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因此缺乏一定的互动环节,导致法律职业和法律教学之间出现脱节,而案例教学法通常以案例为主,以案例来论述法律知识,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其中,最终实现培养学生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独立思考能力。[2]

二、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民法学课程中应用的必要性分析

作为中职法律院校的主要学科之一,民法学课程知识博大精深,而在实施种植法律教学过程中,参与学习的学生整体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因此,教师比较注重帮助学生灵活掌握民法的制度、原理、概念等基础知识,对于相关知识的深度要求不高,但是不应该仅仅限制于理论知识的教学,更应该依照民法自身特性,充分发挥民法的应用性特点,同时民法是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核心法律,与人们日常的生活拥有巨大关联性,所以,教师不能将法学课限制于理论教学当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从而帮助学生掌握民法学科的应用价值。所以,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够将民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社会景象进行有效结合,将真实的实施环境引入到课堂当中,通过观察者身份来实践法律知识,从而达到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思维能力的目的。例如在瑕疵法律行为学习过程中,只涉及法律条款对于效力未定法律行为、发撤销法律行为以及无效法律行为的规定相关内容,并没有详细的介绍和分析,相关法律效力、类型划分等比较复杂,给学生学习带来一定难度,如果利用案例来实施降解,能够将法律问题和法律文本进行有效集合,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3]

三、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民法中的应用分析

1.案例教学法的辅助性应用分析

国内法学教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通过教师的讲述来对成文法规和法律理论进行解释,而案例教学法主要以实践性为主,代替课堂讲授模式,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时,首先要保障学生能够对法学理论知识进行熟练掌控,并以此为基础来开展案例教学,因此,在实施案例教学之前,教师首先要对学生实施系统化的理论知识教学,为学生构建具有条理性、逻辑性的完整知识体系。而案例教学法主要作为一种辅助性教学方式来融入到民法课程当中,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民法知识的疑点和难点,通过具体案例的讲解,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民法中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理,从而实现引导和启发学生的目的,让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当中,因此在实施案例教学时,要根据实际教学内容和进度来选择一些简单易懂的案例,或者在完成某一章节内容后简述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例,并将曾经讲述过程的知识点融入到案例当中,并能够加深学生的认识,同时起到归纳总结和巩固复习的作用。

2.中职民法学课程中案例教学法的案例选择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民事法律事件和法律案例比较多,因此,在应用案例教学法时,为了保障教学的效果,要依照相应原则来应用案例。首先,要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来选择案例,保障讲述的案例能够将民法课程要求和法律规则内涵涵盖进去。由于案例问题解决方法、思考方法以及法律情景分析方法不能够脱离于教学内容,要保障选择的案例與教学主题、理论观点相对应,保障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确保理论知识和案例之间的关联性。其次,应用的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从而有效展现出法律关系具有的规律性和普遍性特征,从而在学习典型案例过程中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和理解法律精神和法律核心精髓,通常中职民法课程主要采用知识点概括性案例,例如针对民法公序良俗原理原则,介绍关于“二奶”赠遗纠纷案例,通过案例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讨论和争论来感受公序良俗原则能够体现出的价值观冲突和不同利益冲突。[4]

3.保障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教当中

在中职民法学课程实施过程中,应用案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能够主动去探索和学习知识,因此,教师要在开展案例教学法时,要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案例教学法实施效果评价当中,从而给予学生发表自身想法的机会,从而有效提升学生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比如在讲述人身损害赔偿过程中,针对赔偿金问题可以通过小组讨论方式来实施,让学生提前搜集一些典型案例,并查找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从而根据具体案例来进行讨论和学习。

综上所述,由于中职民法学课程应用性比较强,因此给学生学习带来一定挑战,对此要积极应用案例教学法实施辅助教学,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升民法学课程教学质量,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吴兰.案例教学法在民商法课堂中的应用——评《权威点评最高法院民商法指导案例》[J].中国教学学刊,2017,(12):129-129.

[2]黄军锋.案例教学法在《民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实施--以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为例[J].陕西教育,2013,(3):33-34.

[3]林丹.论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民法学课程中的应用[J].职业教育研究,2010,(11):41-43.

[4]席美真.中职计算机教学中案例教学方法的应用研究[J].中国新通信,2017,19(2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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