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的农业伦理学之度

2018-10-29 02:59董世魁任继周方锡良杨明岳祁百元
草业科学 2018年10期
关键词:种植业伦理学农业

董世魁,任继周,方锡良,杨明岳,张 静,祁百元

(1.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875; 2.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3.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4.青海省铁卜加草原改良试验站,青海 共和 813000)

农业伦理学就是探讨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化过程中发生的伦理关联的认知,亦即对这种关联的道义诠释,判断其合理性与正义性[1]。换言之,农业伦理学是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物质和能量的给予与获取的伦理学认知,也是对农业生产的各个子系统能量和物质交流过程中收支关系的伦理学认知。如果收支失衡,就是“失度”,将危害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如果帅天地之度以定取予,使农业系统营养物质在一定阈限内涨落,保持收支相对平衡,保持适度,将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1]。农业伦理学的“度”具体表现在时宜性、地宜性和尽地力(即传统农学“三才”理论的“天/时”、“地/利”、“人/力”)三个方面,对农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中国自古就以农业立国,以渔樵耕读为代表的农耕文明是千百年来中原农耕民族生产生活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以不同形式延续下来并传承至今的一种文化形态。中原农耕民族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不仅创造了许多至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思想与生产模式,而且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农业伦理观。应时、取宜、守则、和谐的农业伦理学思想已广播人心,尤以种植业(传统意义上的农耕)的“时宜性”、“地宜性”和“尽地力”的适度农业伦理观为代表根植于中华大地,为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 种植业伦理观的时宜性

古代农耕民族以时序演进的圜道规律为线索,将天象、气象、地象、水象、生物象、社会象等世间万象联系在一起[3],形成天运定时、地物应侯、人作相和的完整而又和谐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民以食为天”讲的就是要依据天时、遵循自然规律开展农事活动、收获粮食。在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是掌握农时,就是根据作物的生长规律安排耕作活动。中国古代先贤倡导的“不违农时”的基本观点就是种植业时宜性伦理观的最佳例证[4],如《孟子·梁惠王上》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5];《鬼谷子·持枢》曰:“持枢,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天之正也。不可干而逆之。逆之者,虽成必败”[6];《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7]。贾思勰在《齐民要术》的《耕田》篇中指出:“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浅”[8]。这些文献意指:寒来暑往,花开花谢,四季更替,周而复始,自然界就是这样演绎着季节的变化,掌握了农作物的生长规律之后才不会“虽成必败”。陈旉在《农书》中提到:“种莳之事,各有攸叙。能知时宜,不违先后之序,则相继以生成,相资以利用,种无虚日,收无虚月”[9]。这一文献意指:如果掌握了农时,耕耘树艺,就会丰收在望,硕果累累,稇载而归,五谷丰登;如果违背了农时,将会颗粒无收,年谷不登。

在中国农业生产发展的进程中,人们总结出了“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基本规律。由此衍生、细分的二十四节气就是古代制定的指导农时的历法,如谷雨、芒种等。《王祯农书》将指导农事活动的二十四节气制作成“授时指掌活法之图”(图1),是对农时历法和授时问题所作的简明小结,在于改变农人“无相当之常识,于农忙农闲,无预定之规则”的状况,实现“务农之家,当家置一本,考历推图,以定种艺”的目的[10]。这种把“农家月令”的主要内容集中总结在一个小图中,简明、直观、使用方便,对农业伦理学范畴的种植业时宜性进行了较为科学、精准的图示化表达。授时指掌活法之图的出现,对推动种植业时宜性的感知,甚至对推动农业文明的进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对于现代人认识古代农作活动,关注物候现象,领会气象变化,掌握不同作物的种植规律,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图1 授时指掌活法之图Fig. 1 The Timing Chart

二十四节气体现的“时宜性”的农业伦理观常见于中国古今各地农业谚语:“立春天渐暖,雨水送肥忙”、“惊蛰一犁土,春分地气通”、“春分种麻种豆,秋分种麦种蒜”、“谷雨前后,种瓜种豆”、“雨水早,春分迟,惊蛰育苗正适时”、“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清明种高粱,六月接饥荒”、“谷雨下秧,立夏栽”、“立夏麦挑旗,小满麦秀齐”、“立夏种棉花,有苗无疙瘩”、“小满不种棉,种棉也枉然”、“小满种谷,憋满仓屋”、“芒种忙,三两(打)场”、“夏至种芝麻,头顶一朵花,立秋种芝麻,老死不开花”、“小暑前后种绿豆”、“小暑泥鳅赛人参”、“大暑到立秋,割草压肥不能丢”、“立秋栽葱,白露种蒜”、“处暑不种田,想种等来年”、“处暑谷渐黄,大风要提防”、“白露没有雨,犁地要早起”、“秋分一到,谷场见稻”、“寒露到霜降,种麦莫慌张”、“霜降至立冬,种麦莫放松”、“种麦过立冬,来年少收成”、“小雪到冬至,浇麦正适时”、“大雪不见雪,来年不收麦”、“立冬无雨看冬至,冬至无雪一冬晴(暗指春旱)”、“小寒冻土,大寒冻河”。这些谚语所体现的农业伦理学之“时宜性”,对中国从古至今的种植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尽管设施农业、转基因技术等改变了少数农作物(尤其是蔬菜)种植的时域限制性,但以二十四节气为代表的农时节律仍主导着田间作物如小麦(Triticumaestivum)、玉米(Zeamays)、棉花(Gossypiumspp.)、水稻(Oryzasativa)等的大规模耕作活动,充分体现了种植业时宜性即“不违农时”的农业伦理学精神。

2 种植业伦理观的地宜性

自古以来,中国的种植业一直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两千多年前的《周礼》指出“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11]。此文指出:职方氏的职责在于掌管天下地图与物产贡赋,以九州之适宜种植谷物为例,荆、扬二州宜稻,冀、雍二州宜黍、稷,青州宜稻、麦;幽州宜黍、稷、稻,兖州宜黍、稷、稻、麦,并、豫二州五谷皆宜。从现代农业的观点来看,这是农作物种植区划的历史雏形。汉代《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7]。这些记载强调了树木种植的地宜性原则,是当前造林绿化或生态建设实践中“适地适树”观点的早期记录。古文献中诸如此类的许多记载不仅体现了“物承天泽,顺地而长,逆则杀之,顺则成之……各方之土宜物性,不可一概而论”的“地宜性”农业伦理学思想,而且也是中国古人根据气候和地形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的生动写照。

另外,中国古代遵循的“地宜性”原则还表现在根据土地的地势、地域和肥沃、水分的程度来确定种植作物(包括蔬菜和树木)的种类及耕作的时序。《吕氏春秋》的《辩土》中提出,要根据土壤的结构和墒情来安排耕地的先后次序,并规定了“先垆后鞘”的原则,即先耕黏性较大的“垆土”,以免其水分流失后变得坚硬而难耕,然后再耕比较松散的“鞘土”。《任地》指出,耕地深度要以见墒为度,“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12],这样才能达到“大草不生,又无螟蜮”[12]的效果。《吕氏春秋》的《任地》篇中提出,要合理密植,肥地可种密些,瘦地则要稀些,还提出“上田弃亩,下田弃甽”[12]的种植方法。“上田弃亩”,是指在高田旱地或雨水稀少的地区,土壤墒情往往不足,因此要把庄稼种在沟里,可防风并减少水分的蒸发。“下田弃甽”,是指在低湿田里,水分多,必须把庄稼种在较高而干燥的垄上。只有通过合理的种植,才能保证土地得到充分利用,也能使农作物的产量得到提高。

中国的现代种植业发展体系中对地宜性原则的传承主要体现在种植业区划,其原理是根据粮、棉、油、糖、麻、烟、茶、桑、果、菜、药、杂等不同类型作物的地理分布特点、作物结构、耕作制度、生产水平、增产潜力及区域发展方向,以及各个区域发展不同类型种植业生产的适宜程度的研究,从而为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和布局、选建农作物商品生产基地、制定种植业生产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根据这一原则,中国种植业区划共分为10个一级区:东北大豆春麦玉米甜菜区、北部高原小杂粮甜菜区、黄淮海棉麦油烟果区、长江中下游稻棉油桑茶区、南方丘陵双季稻茶柑桔区、华南双季稻热带作物甘蔗区、川陕盆地稻玉米薯类柑桔桑区、云贵高原稻玉米烟草区、西北绿洲麦棉甜菜葡萄区、青藏高原青稞小麦油菜区[13]。这个种植业区划和两千多年前《周礼》中提出的“职方氏辨九谷,以宜九州之土”的“地宜性”农业理论学思想一脉相承,说明从古至今“地宜性”农业伦理学理论对种植业生产起到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3 种植业伦理观的尽地力

地力是指土地生产能力或生产潜力,即在一定的农作水平和管理措施下土地的最大生产能力。对于耕地而言,土地生产力是指单位面积耕地生产粮食的能量或数量。与之相应的概念是土地承载容量或土地承载力,即土地承载的人口数量不会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限值,它是根据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即土地所能提供的粮食、油料、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等的数量,按中等发达国家人均需要量来衡量,计算出理论的最高承载能力。土地承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维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土地资源所能容纳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的大小[14]。显然,土地资源的承载力也是有限的,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必须保持在土地承载力之内。“尽地力”的思想不仅强调土地的生产潜力,而且强调人对土地的伦理关怀,即可以理解为伦理学容量。

保证“地力常新”、提高土地生产潜力的农业伦理观,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古代尽地力思想的重要内容。早在春秋战国之际,人们就开始注意养地问题,《吕氏春秋·任地》指出“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12]的土地休闲或施肥以恢复地力的原则。战国初,李悝在魏国为相时,倡导“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的“尽地力之教”,就是加强劳动强度,实行精耕细作,提高土地生产潜力的观点。西汉赵过倡导“代田法”,以二套更替的方式交替利用地面,使土地轮换休闲以恢复地力。西汉时期的《氾胜之书》主张“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15]用深耕提高土地生产潜力的观念。晋代傅玄提出“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即应重视在一定单位面积上多投入劳动,而不是靠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农业产量。后魏农学家贾思勰《齐名要术》提出“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8],意指经营农业的规模,必须与自己的物力、劳力等相称。南宋时期陈旉的《农书》中指出“斯语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常壮矣,抑何敝何衰之有”[9],核心要义是在“地力常新”的思想指导下,综合应用耕作、施肥等措施,提高土地生产潜力的方法。元代王桢的《农书》指出“所有之田,岁岁种之,土敝气衰,生物不遂,为农者必储粪朽以粪之,则地力常新壮而收获不减”[10],核心思想是通过施肥(粪肥)改土,提高土地生产潜力。清代《知本提纲》指出“地虽瘠薄,常加粪沃,皆可化为良田……产频气衰,生物之性不遂;粪沃肥滋,大地之力常新”,其主要观点是通过“多粪肥田”来提高土地生产力,这就是中国古代“种养结合”、“土壤-作物-家畜”系统耦合以培肥地力的农业伦理学思想。

此外,我国古代根据长期积累起来的关于各种农作物生态特性的常识,利用农作物生态特性的互补,采用轮作、套作、间作、混作等农作方式,以充分利用地力,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两汉时期就有了谷麦轮作、麦豆轮作的记载,基本上形成了轮作制。在此期间还出现了间作。《氾胜之书》记载了瓜、薤、豆间作法,即每坎在瓜的外面种薤十株,又在坎与坎之间的空地上种小豆,趁瓜蔓没有长大时,尽量利用土地以增收益[15]。此书还介绍了黍桑混合播种的种植法,不但可以充分利用土地,多收一季庄稼,还可以借此防止桑苗地杂草丛生,节省除草的人工。古代还强调关于不同农作物轮作、间作的最佳配置思想。《齐民要术·种谷》指出:“凡谷田,绿豆、小豆底为上,麻、黍、胡麻次之,芜菁、大豆为下。……谷田必须岁易”[8]。《种麻》指出:“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地薄者粪之,粪宜熟。无熟粪者,用小豆底亦得”[8]。种麻最好用良田,不宜使用连作地,瘠薄之地,最好先上腐熟的粪肥,如果没有熟粪,用小豆茬地也可以。《种麻子》指出:“慎勿于大豆地中杂种麻子。六月中间,可于麻子地间散芜菁子而锄之,拟收其根”[8]。《齐民要术》中还说明各种作物换茬配套的作用,谷子换茬是为了防杂草,谷用瓜茬是为了利用瓜地施肥多的余力。桑与绿豆、小豆混作,是为了“二豆良美,润泽益桑”[8]。可见,中国古代已经形成把豆科作物和禾谷类作物、深根作物和浅根作物、高秆作物和低秆作物等加以适当搭配,合理轮作、套种、间作和混作,达到以地养地,充分利用地力,提高作物产量的农业伦理学思想。

中国近现代的种植业发展体系中,曾一度在“以粮为纲”、“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高肥高水高产”、“化肥农药增产”等错误观念的引导下,对土地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或经营,造成土地污染、土壤退化、地力下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据农业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的化肥使用量平均为21.9 kg·亩-1,远高于8 kg·亩-1的全球平均水平,约为美国和欧盟的2.5倍;农药利用率平均为35%,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50%~60%的平均水平。长期使用化肥不但造成土壤板结、团粒结构破坏、土壤有机质降低、地力下降等土壤环境问题,而且土壤中过剩的氮、磷等营养元素大部分通过地表径流和土壤入渗流失进入水体,造成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和地下水氮、磷污染问题,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威胁。此外,转基因技术、反季节性生产技术等新型农业生产技术也引起了人们对公众健康、环境安全、消费者选择权等方面的担忧和关注。但是“地力常新”的农业伦理学理念亦在艰难中前行,延续至今。当前,在全民“重环保、重健康”的大背景下,这一传统的农业伦理观得到了重视,主要表现在施肥和耕作制度两个方面。其中,测土配方施肥和复种轮作是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中农业伦理学观念的最佳应用。

测土配方施肥是以土壤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田间农作物对养分的需求规律、农田土壤提供养分的能力及外施肥料的效应和效率,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等大量养分元素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16]。测土配方并不单纯以作物的产量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以生态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如元素循环(养分归还)理论、最小限制因子(养分)理论、关键因子(养分)不可代替理论、多因子(养分)综合作用及肥料效应报酬递减规律等为理论依据,以确定最佳施肥量、施肥配比和施肥时间。通俗地讲,测土配方就是在农业科技人员指导下科学施用配方肥料,以调节和解决作物对肥料的需求与土壤对肥料的供应之间的矛盾,作物缺什么营养元素、缺多少营养元素,通过测度土壤的养分盈亏状况,需要什么元素补充什么元素,需要多少就补充多少,实现作物养分的供需平衡,达到提高作物产量、改善作物品质、提高肥料利用率、节支增收的目的。测土配方技术的推广实践证明,该技术可以将化肥利用率提高5%~10%,作物增产率提高10%~15%,甚至超过20%[17]。可见,测土配方技术的实施与推广不但能提高化肥利用率,获得稳产高产,还能改善农产品质量,降低土壤污染,提高农田环境容量,是一项促进“地力常新”的技术措施。

复种轮作是指在同一块田地上按不同时间依次轮种(一年多熟)的多种作物,复种轮作制又可分为间作、套作、混作等多种形式。复种轮作是对《周礼》“禾下麦”(即粟收获后种麦)和“麦下种禾豆”的耕作方式以及汉代的《异物志》中“一岁再种”的双季稻的更新和改进,也是对北魏《齐民要术》中“豆类谷类轮作”的养地和用地相结合这一农学思想的提升和强化。目前,中国复种轮作的主要类型:华北地区旱地多为小麦-玉米两熟或春玉米-小麦-粟两年三熟;江淮地区为麦-稻或麦、棉套作两熟;长江以南和台湾,为麦[或油菜(Brassicanapus)]-稻和早稻-晚稻两熟、麦(或油菜、绿肥)-稻-稻三熟;旱地为大(小)麦[或蚕豆(Viciafaba)、豌豆(Pisumsativum)]-玉米[大豆(Glycinemax)、甘薯(Dioscoreaesculenta)]两熟,部分麦、玉米、甘薯套作三熟。从复种轮作的耕地面积来看,至1990年,中国复种指数已达150.5%,长江以南各省平均在200%以上,近年来中国耕地复种指数整体上呈现显著上升趋势,年均增加约为1.29%。这些数据表明,复种轮作这一“尽地力”的农业伦理观仍具有传承效应。

4 种植业伦理学之度的优化——生态农业

从时宜性、地宜性和尽地力的论述可见,我国古代人民已经认识到种植业必须遵循农业伦理学之度,生产系统诸要素必须协调配合,处处注意它们之间是否“相宜”、“制宜”、“适度”,以达到种植业稳产、丰产的整体目标。不难看出,时至今日,中国古代的农业伦理观思想仍具有生命力和现实意义。正如李文华等[18]指出:“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重视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也应该重视传统农业的挖掘和改进”。因此,李文华等[18]强调了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其中种植业领域需要传承和保护的农业遗产包括四大类,即特殊遗传资源保护型(如内蒙古赤峰敖汉旱作农业、福建浦城薏米生产系统、西部青稞生产系统等)、生物多样性有效利用型(如广东高要稻鱼轮作系统、广东顺德桑基鱼塘、云南西北普米族旱地农业耕作系统等)、景观生态结构优化型(如云南哈尼梯田、江西上堡客家梯田稻作系统、江苏兴化垛田农业系统等)和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型(如新疆坎儿井灌溉农业系统、贵州黄平石坎梯田系统、山东东平县戴村坝系统)。李文华等[19]指出:“从农业文化遗产(传统农业)中学习有价值的生态模式、技术和方法,同时对这些朴素的经验进行挖掘和提高,以生态农业为突破口,使农业生产活动兼顾粮食生产和生态服务的供给”[18]。换言之,生态农业可以实现农业伦理学之度的扩容。

生态农业是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生产模式,使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优化[19]。在各类生态农业模式中,以种植业为主的模式包括北方“四位一体”生态模式(即在同地块土地上将节能日光温室、沼气池、畜禽舍、蔬菜生产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产气、积肥同步,种养并举,能源、物流良性循环的农业生产系统)、平原农林牧复合生态模式(农林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饲料饲草,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形成包括“粮饲-猪-沼-肥”生态模式、“林果-粮经”立体生态模式、“林果-畜禽”复合生态模式等农林牧生产系统)、生态种植模式(将传统农业的间、套等种植方式与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光、热、水、肥、气等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和人类生产技能,以获得较高的产量和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模式)、设施生态农业模式(以有机肥料、生物防治、动植物的共生互补良性循环等技术构成的新型高效生态农业模式)、观光生态农业模式(强化农业的观光、休闲、教育和自然等多功能特征,形成具有第三产业特征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包括高科技生态农业园、精品型生态农业公园、生态观光村和生态农庄4种模式)。

生态农业是一种投资少、能耗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小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既不同于传统农业,又有别于现代化农业。根据刘建荣[20]的观点,生态农业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强调应用生态伦理学理论指导农业生产;二是吸取了传统有机农业的精华和工业化农业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合理运用成果,同时又避免了传统农业生产率低和工业化农业高消耗、高污染的缺陷;三是在产业结构上强调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协调发展的农业生产结构;四是重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并将先进农业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相结合;五是注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生态农业不仅体现了生态伦理学尊重并满足人的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而且还体现了农业伦理学所倡导的“时宜性”、“地宜性”和“尽地力”的理念。在种植业领域,生态农业强调合理轮作、间作或套作,实现农林牧耦合,因地、因时、因物施肥(测方施肥),不断培肥土壤,保证“地力常新”,以实现种植业的农业伦理学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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