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掌握新的社会阶层底数:背景、问题及对策

2018-10-29 10:19李彦博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李彦博

摘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要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就要首先摸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底数,进而了解他们基于这些人口特征及社会经济状况产生的思想状况和利益诉求,才能实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目前,在摸清新的社会阶层底数上存在以下問题:统战工作部门掌握的数据渠道比较单一、选取的调查研究对象同质性较强;现有的数据库资源存在定义与现有统计数据口径不一致进而无法对接以及数据的时效性较差的问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定义及影响力的量化标准;加大制度和立法保障,提高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实现采集信息的共享性;开发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采集信息的便捷性和真实性。

关键词:新的社会阶层;人口统计;人口登记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形式、社会分工和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助推了许多新兴职业的出现,从事这些新兴职业的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舞台上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自2001年“七一”讲话首次提到“新社会阶层”至今,新的社会阶层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原有的阶层划分方式已经不能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了,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经被单列为统战工作对象,这表明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已经成为统战工作新的增长点。

2016年7月,中央统战部组建了八局,全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旨在通过政治引导,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加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八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2016年8月4日和10月9日,中央统战部的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先后以《你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么?》和《再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两篇文章具体阐释了新的社会阶层包括4类人,即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2017年2月,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召开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会议,俞正声同志在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分类施策,结合不同群体的情况和特点精准施策,抓住重点人群,突破一点、带动一片。”

要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就首先要摸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底数,即掌握他们的人口结构、流动情况、行业分布、收入及财产等特征,进而了解他们基于这些人口特征及社会经济状况产生的思想状况和利益诉求,惟其如此,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政策,实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新的社会阶层底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以往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研究,按照学术研究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质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两种。其中质性研究更为普遍,并从理论和工作实际两个角度,又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从社会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等角度,对新的社会阶层的分类依据、生成机制、现存意义和挑战等进行学理探讨;另一类是从统战工作实践的角度,归纳新的社会阶层的定义、分类、特点、思想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最后针对新阶层人士思想引导工作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现有的定量研究中,大多数是通过对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行问卷调查,获取他们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可以说,无论采取哪种方法,掌握这一阶层普遍性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选取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都是不可或缺的,如何摸清底数并选取调查对象直接影响到研究结果能否推及整个新的社会阶层,进而影响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统战工作的实践。摸清新的社会阶层底数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统战工作部门掌握的数据

以往对阶层的研究,通常使用两种划分的依据,一种是从身份群体的角度,按照马克斯·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即收入、财富和声望三个维度进行社会分层;另一种是按照涂尔干的社会分工理论,以职业划分为基础进行的分类。无论使用哪一种理论基础,都有相应的指标体系作为区分和分析不同阶层的工具。目前我们对新的社会阶层的分类的方法,并不是完全依据学术研究的理论,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特别是依据我国现有的社会经济状况,从统一战线的角度进行的分类。新的社会阶层指明了包含的四类群体,却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也没有与定义相应的指标体系对四类人群进行区分和测量。我们只能判断个体或某类人群“是不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却无法从宏观掌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到底“有多少”“情况如何”。因此,现有研究大多是通过选取代表人士进而了解新的社会阶层全貌,然而,在没有全面掌握底数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代表人士是否确实具有代表性值得商榷。

首先,现有研究选取调查对象的渠道比较单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职业流动性强、某些行业缺乏组织归属等特点,统战工作部门借助行业协会提供、街道上报的数据往往只能获得其中部分底数,因此在调查对象的选取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即统战工作中经常接触、比较容易找到的人群,即通过民主党派、中介组织、统战培训班次等渠道确定调查对象。对新社会阶层包含的四类人来说,这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不用说反映整个新社会阶层,即便是四种类型中的一类,也不能完全涵盖。其次,选取的调查对象同质性较强。由于统战工作中联系较为紧密的人群,必然是那些和我党保持密切往来的人士,这一群体本身存在自觉或自愿接受我党在思想上的政治引导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得出的调查结论往往和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统战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对象恰恰是那些和我党联系不紧密、难以掌握其思想动态的人群,由于平时接触较少,他们对党的政策和工作了解甚少。

(二)现有的数据库资源

1.定义与现有统计数据口径不一致。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群体概念,主要指“改革开放以来在非公经济领域中出现并且人数不断增长的社会群体”。2016年7月以来对新的社会阶层中四个群体的划分并不是一种严格的定义,其内涵既涉及单位性质(第一类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又涉及职业分类,还涉及职业的媒介和对象(第四类新媒体从业人员),这些数据有的可以从现有的全国性的综合统计调查中获得,有的则尚未包含。目前比较权威的全国性的综合统计调查中,涉及这三个层面的数据库主要有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简称CGSS)、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简称CSS)等。其中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是将行业类别分为20大类95小类,CGSS是将单位性质分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事业、个体经营、私营/民营企事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其他类型。CSS有关从事工作的类别分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集体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和其他。从这些分类可以看到,人口普查对行业的划分虽然详尽,但是由于无法反映单位性质,因此也无从区分是否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CGSS和CSS的类别有相同之处,可以从分类中区分出是否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但是新的社会阶层只是非公经济领域劳动者的一部分,依然无法根据分类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底数做出全面的判断。

2.数据的时效性较差。即便国家和科研院所的统计数据能够囊括四类群体,数据的时效性也无法满足统战工作的需要。从人口统计调查角度来看: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的内涵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从2001年首次提出的“六个新社会阶层”到2016年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四个群体,同样的称呼却已经包含了不同的研究对象,各种全国性的综合统计并不是专门为统战工作服务的,因此其中的单位性质分类、职业分类等相对稳定,无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及时作出调整以满足统战工作的需要,这就给新的社会阶层的摸底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关于人口劳动就业方面的数据一般最短周期的也就是年度数据,如国家统计局年度人口统计数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近几次全国人口普查则是十年一次。而像CGSS和CSS这样的研究机构组织的抽样调查数据基本为每年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一次,数据的更新滞后也无法满足统战工作对掌握新的社会阶层底数的要求。从人口登记角度来看,非公经济领域劳动者本身存在职业流动性强的特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其中的一部分,这种现象更加普遍,特别是自由职业者、新媒体从业人员,他们的基本数据不容易获得,由职业流动带来的信息的变化更不容易掌握。

三、建议及对策探析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定义及影响力的量化标准

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明确的定义是摸清底数的前提。首先,要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作为判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依据。除了将单位性质、行业、职业作为区分指标外,还应将收入、财富、地位、声望等指标纳入判断标准。另外,要充分考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自我认同情况,在以往的调查研究中发现,许多被官方、学界选定的研究对象实际上并不认同自己的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身份,而自我认同的程度也会影响到统战工作的开展。其次,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影响力水平进行量化。四类人群虽然都是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释放的影响力水平是不同的,哪怕同一人群内部在影响力上也会表现出很大的差别,如,处在事业起步阶段的自由职业者与在自己的领域内已经小有成就的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影响力水平必然不同,那么针对他们进行的政治引导的方式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如何将影响力进行量化是选取并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工作的关键。财富、地位和声望处在何种水平、在怎样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哪些方面可以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力,这些都是影响力评价体系需要考量的操作化方向。

(二)加大制度和立法保障,提高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在信息采集方面,为统战工作单独建立相应的数据采集系统或实施普查需要自上而下大量的人力财力投入,同时由于调查的内容与其他人口普查、综合社会调查产生交集,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另外,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职业流动性水平较高,甚至因职业流动带来工作或居住地的变迁,一般的调查研究很难将他们全部覆盖,因此更现实且高效的做法是,利用现有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制度化手段确保信息的准确、完善和及时。在人口信息登记和统计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有一些比较成熟的管理服务方法。美国采用人口生命登记制度和社会保障号制度。人口生命登记制度主要记录人口的生命事件信息,如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生育等;社会保障号制度侧重记录人口的生活事件信息,如居住地、就业、工资水平、纳税情况、教育背景等动态信息。在美国,每一位合法居民都有一个唯一的社会保障号,它是美国公民享受医疗保险、失业救助、领取工资、住房补贴、缴纳保险、看病就医等社会保障的凭证。除此以外,由于美国几乎所有公民都有驾驶执照,各级政府还可以从机动车辆处(DMV)获得公民信息,制度规定驾驶人员每到一个地方逗留超过15天,就必须到机动车辆处登记,否则视为持无效证件驾驶,不仅如此,对于不开车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身份证,也是到机动车辆处去办,因此,从机动车辆处可以获得几乎覆盖所有人群的基本信息,强制更新的制度也使得信息的时效性也得到了保障。日本的户籍由“本籍地”和“住民票”两个部分组成。“本籍地”相当于我们的籍贯,“住民票”则是一种“户籍随人走”的制度。日本人进行选举人或候选人登记、接受义务教育、办理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退休金保险)、登记纳税等都需要先出示住民票。通常,公民在迁入另一地前,要先带上新居住地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户籍所在地政府办理“住民票”迁出证明,搬入新住址后14天内,以此实现信息变更,如果住址变更而“住民票”没有及时更新,会给个人办理健康保险和纳税带来很多麻烦,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比较健全,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会保障中断,会给个人带来不少损失,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民信息的及时变更。人口登记管理是国家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将人口信息登记加以制度化、法制化,会调动公民信息登记和更新的积极性,便于国家的人口服务管理和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实现采集信息的共享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做好统战工作不仅需要统战系统相关工作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党和政府的许多部门联动协作。与其说统战工作需求得到其他工作部门的支持,不如说,在大数据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服务的今天,只有党和政府的各个部门能在数据信息资源上实现共享,才能更精准、全面地掌握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人口全貌,而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正是党和国家制定政策、为公民提供服务的基本前提。目前我国涉及人口管理的部门有许多家,公安机关掌握户籍人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掌握就业和参保人口,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人口,等等,任何一个孤立的数据库都不足以掌握人口的全部特征,更不用说通过人口特征来预测其思维倾向和行为特征。具体到统战工作中,可以看到,现有的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数据资源中,有一些指标是可以为统战工作直接使用的,如个人财产和个人税收等统计,在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影响力综合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这些指标对应的统计数据是可以由财税部门直接提供得到的。还有一些指标例如职业类别等,需要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社会的发展变迁及时对职业分类作出较为客观、权威性的调整,以便在对新的社会阶层进行操作化定义和影响力量化评价时能够有据可依。另外,诸如职业声望等指标,目前只有中国社科院等一些研究机构对此进行的调查研究,从官方的角度并没有发布比较权威的数据依据,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能否作为建立指标体系的依据应用于新的社会阶层摸底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总之,能够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人口数据信息的资源共享,将有助于摸清新的社会阶层底数,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而提高统战工作、统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开发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采集信息的便捷性和真实性

大数据技术在服务商业方面已經显示出了充分的优越性,人们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都随着技术的发展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诸如根据个人消费的相关数据对顾客群体进行细分,然后针对每个群体打造不同的营销方式,根据消费者需求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将大数据应用于党和政府的决策过程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目前,已经有一些基层统战部门研发使用了党外人士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当考虑制定统一的数据接入规范,使现有的数据平台得以推广使用,或开发可以应用于全国的统战大数据平台,不仅有助于摸清底数,而且相比过去统计调查掌握的数据,将会有效地收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真实利益诉求,避免了调查中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产生的不真实作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