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透视: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改革探索者

2018-10-30 02:38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40期
关键词:青浦区博会检察院

本社记者 祁彪

201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转隶就是转机。那么,全国检察机关如何“转”呢?“机”又在哪里?

随着组建监察委进行的转隶、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完成,检察系统不管是在组织架构还是运转职能上都有着明显的变化。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改革、调整心态、出色完成检察工作,成了每个检察机关都要考虑和面对的问题。

在上海,有这样一家检察院,他们出色完成了包括转隶、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同时以此为契机,为即将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保驾护航。

这家检察院,就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据了解,由于出色的成绩,近年来青浦区检察院先后获得“上海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学习型机关”“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政法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近200个集体和干警个人荣获区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

25天完成转隶后上海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公诉

2018年3月23日,青浦区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陈某、钱某贪污案提起公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并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陈某、钱某经共谋,利用二人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合计人民币400余万元。钱某于2018年1月31日向青浦区监察委投案自首,区监察委随即对该案开展调查工作,并根据《本市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配合协作机制》,向青浦区检察院通报相关案件信息。青浦区检察院及时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对调查和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建议,并沟通后续办案流程及突发情况处理预案。

2018年2月13日,青浦区监察委将该案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受理案件当天,青浦区检察院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对两名嫌疑人依法分别进行讯问。该院审查后认为,本案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不采取羁押措施,可能有碍案件的调查和审查起诉工作。经检察长审批,该院作出对两名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在审查起诉阶段,青浦区检察院积极引导监察机关按照法庭审判要求补充证据,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补证方向、证据要求等提出意见。该院在大量繁杂的证据间进行仔细梳理,夯实指控犯罪证据基础,在25个工作日里,高效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于2018年3月23日将案件以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青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郑永生介绍,该案件之所以能够如此高效保质地推进,是因为转隶后青浦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一整套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机制,并将之形象地归纳为“三道关”。

首先是“热身关”,即制定预案分工配合,注重沟通协调。“收案后,案管部门第一时间向上海市检察院案管处汇报,在系统配置、案件受理、受案审查等环节得到了及时、高效、规范的指导。同时,对内与技术部门、公诉部门、法警队沟通协调,明确分工,为受理案件做好技术支持与人员保障,根据办案需求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配置,添加职务犯罪办案单元,完善系统自动生成文书;对外与区监察委加强联系,对接收的涉案财物及卷宗规范达成共识,确保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郑永生说。

其次是“操练关”,即加强事前模拟,保障流程规范。郑永生表示,不同以往检察机关自侦部门侦查终结案件,因无先例可循,在监察体制改革初期,青浦区检察院为保障受理职务犯罪案件无障碍,安排案管工作人员定期在测试系统中进行模拟收案,不断熟悉操作流程。针对模式演练和实际受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了系统后台配置,完善办案系统权限路径,制作形成了《青浦区检察院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流程指引》,确保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规范受理、规范起诉和系统内办理流程的规范操作。

>>青浦区检察院受理首例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最后是“实践关”,即形成系列衔接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以前述案件为例,该案是上海市首例对监察委未采取留置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针对未留置案件,特别是执行阶段,在入所体检、随身物品代保管等方面,遇到诸多新问题、新困难。“我院及时应对,与监察委、公安机关沟通都妥善予以解决,并协商形成了一系列新衔接机制。此外,受理该案时已在工作时间之外,针对这一情况,在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案管、公诉、法警等部门都指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也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确定执行逮捕值班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通过该案,我院将值班模式固定化,并为今后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审查受理提供重要保障。”郑永生说。

此外,为保障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机关调查程序的高效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办案专业化,青浦区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设立了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全面对接监察委员会办案,所办案件与以往相比,不仅确保了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也有较大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均来自公诉办案一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职务犯罪公诉经验,每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由1名资深公诉人担任主任检察官,统一指挥检察官办案。”郑永生说。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内设机构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载体和组织保障,其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检察权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近年来,尤其是转隶后,内设机构改革成为检察机关重点推进的一项改革内容。

青浦区检察院从2018年4月底上海市动员部署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以来,本着“重大工程、倒排工期”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郑永生表示,青浦区检察院制定的《青浦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得到上海市检察院和青浦区编办批复后,积极进行部署推进。在人员调配过程中,充分尊重程序、尊重民意,“两步走”妥善完成人员调整工作。首先,为了确保改革后各项检察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持续发展,明确改革后各部门设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部门工作,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向全体中层干部下发岗位意见征询表,填写具体职务意向,作为党组决策依据。其次,在部门人员配置上,青浦区检察院测算三年来各部门主要业务量,根据客观的业务数据进行人员编制数的测算,在此基础上确定“人随岗走”“职随岗定”的人员流转原则,部分有转检察人员序列意向的干警,鼓励他们自己提出转岗申请,党组一一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人员配置方案,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落实,说明配置原则,获得干警的高度认同和支持。

而为了确保区院内设机构改革按时、顺利推进,青浦区检察院在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报批的过程中,同步做好办公场所调整、全院墙面桌面和内外网发布内容的更新等工作,同时,对办案系统、队伍建设信息系统、档案系统等进行相应调整完善。

根据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的机构职能进行分工,青浦区检察院改革设立了刑事检察一部和二部。其中,检察一部负责办理包括未成年人案件在内的普通刑事案件,检察二部负责办理职务犯罪、金融犯罪以及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中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案件。

另外,根据工作实际,青浦区检察院还设置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办公室、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金融犯罪检察官办公室、调查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刑事强制措施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控告申诉检察官办公室等7个检察官办公室,专业化办理相应案件。自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以来,青浦区检察院共排摸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立案两件,分别为环境生态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而为了确保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运行顺畅,实现改革前后各项业务工作的无缝衔接,青浦区检察院陆续召开“捕诉合一”、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座谈会,促进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吸纳各类检察人员的意见建议。

作为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涉及批捕和起诉两个核心职能,“捕诉合一”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青浦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新要求,在加强各部门衔接配合的基础上,探索制定科学分案机制,立足部门实际和案件特点,共配置办案单元50个、轮案组14个,并落实好办案部门简称及文书顺序号的调整工作。

据了解,青浦区检察院的“捕诉合一”工作已于2018年7月2日正式启动,所有新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均纳入“捕诉合一”范围,截至目前,办理“捕诉一体化”案件95件132人。在做好硬性配套措施的同时,青浦区检察院积极吸纳办案人员的相关意见建议,开展为期两天的“捕诉合一”专题实务培训,分“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注意点”“出庭公诉”“捕诉案件证据审查侧重点”“逮捕必要性问题”等四个专题对检察一部、检察二部全体干警进行培训,确保尽快熟悉业务、熟悉政策、熟悉规则,切实提升“捕诉合一”工作的软实力。

“三位一体”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

相比上述正在开展的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早已经开展的改革,目前已处在深化落实的阶段。青浦区检察院在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中,注重把握深化司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探索形成了“‘四项清单’明确核心要求、专业研修提高执法水平、业绩考核加强监督管理”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进了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郑永生介绍,青浦区检察院明确了检察官的办案权力清单、岗位职责清单、目标任务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等“四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办案责任和任务,确保责权利相统一。在此基础上,注重以检察官研修和培训为手段,不断推进检察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提升。进一步强化专业研修的实效,探索形成完善的研修制度,通过开展有目的、有方向的研修活动,要求每名入额检察官确定年度专业研修的课题,聘请理论及实务专家进行指导,并通过课题评审的方式提高专业研修的层次和水平,使检察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既要学会“低头拉车”、勤于办案,也要善于“回头总结、寻找短板”;以青浦检察论坛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理论研究和学习成长的氛围,进一步努力形成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良性循环。

此外,在注重提升检察官水平的同时,青浦区检察院还对检察官的业绩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并制定了《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采用“季度评半年考”的方式,通过检察人员的自评、部门考评、职能部门复审、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方法,进一步贯彻分层分级分部门考核的原则,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

“主动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案件质量管理新思路新方法,以信息化应用为抓手,以监督管理为重点,整合各类已开发完成的系统资源,构建以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内部监督管理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为一体的案件质量管理综合平台,实现对检察官司法行为、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的动态监控和全程留痕,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提供可视化的数据服务。同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增派两名具有长期一线办案经验的老科长专职负责案件评查,及时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检察官,落实监督纠正,并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郑永生说。

据了解,目前青浦区检察院经过严格遴选共有员额检察官45人,占人员编制的29%;检察辅助人员59人,占人员编制的38%;司法行政人员24人,占人员编制的17%,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正逐步建立。

此外,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及上海市等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青浦区检察院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首次评定及按期晋升工作。对员额检察官的等级逐一进行条件比对,确定晋升人选范围,通过部门考核、政治部综合评定、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以及公示等环节,圆满完成了24名检察官及6名转隶检察官的等级按期晋升上报工作。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核、晋升考核和党组审批、区委政法委审核、区委组织部备案等程序,共有7名入额检察官按期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此外,青浦区检察院还同步启动开展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对该院检察官助理职数进行测算,全面做好41名检察官助理及1名公务员身份的书记员的等级套改准备工作,并完成了公示。

守好“西大门”全力护航进博会

青浦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中心地带,是上海境内唯一与江苏和浙江两省均接壤的行政区,背靠虹桥枢纽和面向江浙腹地,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确定了青浦承东启西、东联西进的枢纽功能,一直以来被称为上海的“西大门”。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论坛上宣布,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届进博会将于2018年11月5日至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据了解,进博会旨在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这在目前国内尤其国际经济形势下,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本届进博会的举办地,就位于青浦区。

郑永生介绍,青浦区在保证各项改革的基础上,检察院出台专项意见,完善办案机制,开辟办案“绿色通道”,努力为进博会的顺利举办提供司法保障。

2018年7月12日,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经查,张某等人在无燃气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空瓶至江苏苏州等地充装液化气后再运回本市销售,案发时被查获液化气钢瓶500余只,销售金额达80余万元,且非法经营过程中在液化气站储存大量液化气瓶,对城市运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今年以来我院依法办理了跨省市运输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甲醇、上海首例非法经营笑气等多起危害城市运行安全的犯罪案件。同时,针对以进博会名义实施诈骗和高利借贷、编造和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破坏会展场馆设施等影响展会举办的案件,我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确保进博会举办和筹办期间社会安全稳定。”青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庆天说。

据介绍,在前期走访调研的基础上,青浦区检察院成立了平安护航进博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对牢固树立平安护航的责任意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涉恐、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涉博”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等作出布置。该院还组建服务保障进博会青年干警先锋队,开展了“平安护航进博会,执法为民展形象”系列主题活动。

针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及区域内快递物流企业集中的情况,青浦区检察院还设立了“物流会展办案组”,指派3名办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物流会展领域刑事案件专人专办、专案专办,并对涉进博会案件优先办理,重点打击以进博会名义实施的诈骗、高利借贷、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犯罪活动。

如犯罪嫌疑人徐某和陈某多次至国家会展中心,冒充某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欺骗展商将昂贵货物委托其承运,后利用其他公司的廉价专线物流发货,并利用货到付款自提货物的规则,告知展商必须按要求支付明显超过市场价格的高额运费才能取货,从中非法牟利。受理该案后,该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从快批捕了在进博会举办场馆内实施敲诈勒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8月31日,青浦区检察院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设立“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察官办公室”,在该院派驻赵巷检察室设立“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工作站”,上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培华,青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明为工作站进行揭牌。

相信在如此有力的保障下,进博会一定能够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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