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及对比分析

2018-10-30 10:22宋微
关键词: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

宋微

【摘 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是实现创新驱动战略的基本保障。论文对吉林省近年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简单梳理,同时选取了北京、上海作为政策对比城市,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政策、人才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四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本研究的结论能够为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以期促进吉林省科技创新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Abstract】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system is the basic guarantee for realizing innovation driven strategy. This paper briefly summarizes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of Jilin province in recent years, and selects Beijing and Shanghai as the policy contrast city, and carries out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from four aspects of the promotion polic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talent policy, creation and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y and financial support policy. The conclusion of this study can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improvement of Jilin'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system, so a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Jilin'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关键词】科技创新政策;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科技金融

【Keywords】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olicy;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talent incentiv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inance

【中图分类号】G32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7-0089-03

1 引言

科技创新政策是实现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基本保障,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区域的创新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当前,吉林省的经济发展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承担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实行科技创新就成为了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等原因,东北整体的创新水平在全国并不处于领先地位。本文将科技创新政策划分为“成果转化促进政策”、“人才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科技金融政策”四个方面,对吉林省、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进行简单梳理并进行对比分析,以期能为吉林省未来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2 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梳理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吉林省近年来不断强调科学创新工作的重要性,深化创新体制改革,推动本省创新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制度,坚持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优先支持科技发展,利用本省的资源和地理等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汽车、现代中医药、生物化工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1]。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本省社会和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省域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技创新要素和资源集群,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将吉林省打造为创新型省份。由于政策的更新性和篇幅限制,下文将从四个方面对吉林省近年来的有代表性的科技创新重点政策进行简要梳理。

2.1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政策

吉林省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活动进行,1999年通过了《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9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意见》等五个政策性文件,吉林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吉林省建立了科技转移重点示范项目,并针对这些项目提出了详细的实施意见,实现将科技成果向企业方向转移。目前,吉林省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达到 45 家,其中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10 家,其中 2015 年认定的技術转移示范机构为 13 家,2016 年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 11 家。吉林省近年来注重科技载体的形成,2017年印发了《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规范了省级企业孵化器的评定以及资金扶持等相关工作,培养科技创新服务载体,促进本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

2.2 人才政策

吉林省近年来人才工作的重点是省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对于引进的高级人才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在工作条件、住房条件以及收入税负等方面都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吉林省为了优化科技创新人才的选拔,先后制定了“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和“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为了实现科技强省的战略,提高全省的科技创新水平,促进高端产业发展,吉林省于2017年印发了《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支持省属科研院所每年可引进20名优秀人才来省就业,重点引进省内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引进人才的条件、工作职责、支持方式、考核管理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3]。

2.3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战略的支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吉林省近十年来的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基本呈逐步增长的趋势,专利申请量保持了平均每年13%的增长率,截至2017年,吉林省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113831件。以长春高新区为示范区,加快知识产权“双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4]。吉林省目前的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是对产权的保护和监管,2016年发布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对于知识产权的监管要纵横联动,通过各部门共同配合,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大力整治侵权假冒等不法行为,建设维权平台,共同打造大保护格局。

2.4 科技金融政策

吉林省近年来十分重视科技金融方面,2017年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为了规范科技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本省科技创新发展,出台了《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协调,将专项资金与科技创新项目紧密结合,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过程也要求公开透明;同年印发了《吉林省科技研究与开发(R&D;)投入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再次强调要加大科技与研发的资金投入,大力扶持科技小巨人企业,确保吉林省“十三五”相关项目的顺利进行。吉林省还着手打造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平台链接、基金主导、多元参与、政府补贴”的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促进吉林省科技创新战略目标的实现[5]。

3 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科技创新政策梳理

3.1人才政策

北京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促进人才战略的实施,推动高精尖产业的发展,2017年出台了关于优化人才服务的相关措施,措施中对于引进的人才种类、人才激励制度以及相关人才服务保障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为了加强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2018年又印发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加大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大力支持科研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优化来京工作的优秀人才的相关办理手续,为其开通“绿色通道”。

上海市为了促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也相继出台了《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条例,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创新人才集聚制度,启动了“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等,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提出不同的奖励和资助方案,并制定了详细的评审制度和后期的实施管理制度。

3.2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北京市为了促进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于2014年开始实行《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提出了详细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措施。2017年又印发《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国际化发展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上海市在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顺利开展科技创新的保障,201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详细提出了要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体系,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完善社会中知识产权的相关纠纷的解决方案,建立知识产权信用评估和管理体系,同时将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结合,逐渐增加知识产权方的科技成果转移项目等的收益,探索产权金融创新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发展,为科技创新产业提供一批专业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人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6]。

3.3 科技金融政策

北京市为了促进战略性科技新兴企业的发展,2017年出台了多项办法,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以互联网渠道拓展新金融领域,鼓励将大数据、智能化等应用于金融领域,开展产融结合,双向促进金融机构和创新企业的发展。2018年3月又出台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北京市财政预算拨款,對示范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资金补贴,用于小微企业的日常研发、设备采买等事项,并对拨款资金的具体包含内容、企业申报条件、资金审批制度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上海市2011年就针对投资风险出台了相关的补偿办法。近年来,为了加强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支持,2015年上海市银监局还专门发布了提高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要创新金融综合服务模式,建设多方联动的金融服务平台。

4 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对比分析评价

通过梳理吉林省、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科技创新政策,可以发现,吉林省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力度,也在诸如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增加了相关政策,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和先进省市仍有较大的差距,具体如下。

4.1 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总体不够细化,政策数量较少

吉林省的创新政策数量相对于北京、上海来说数量远远不足,核心文件年份较远,在科技和经济水平发展飞速的当代,政策也要适当的更新和补充,吉林省在这方面就有所欠缺,这会导致政策不能够完全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文不对题”的困难。吉林省在政策的细化方面相较于北京、上海来说也差距较大。

4.2 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奖励性政策不足

吉林省的人才引进制度着重于提高对优秀人才的金钱奖励标准,或者是致力于强化以对个人或创新创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返还为主要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保障性政策方面相对欠缺,整体来看奖励的类别和数量都较少。而北京市相关人才政策中就提到,对于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可以设置特聘岗位,岗位的薪酬分配方式也不固定,有多种方法进行分配,进入岗位后成绩较为突出者,还可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100万元的奖励。上海市对于海外的优秀引进人才就完善了永久居留证的申办途径,并优化申办条件,扩大申办范围,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外来引进人才中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扩大人才的多方交流与合作。

4.3 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金融支持度不足

吉林省缺少对于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扶植方面的政策。吉林省是比较注重从政府等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财政扶植和减免税负,但是从市场角度来说,吉林省并没有充分利用社会各界金融资源,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初期,接受的财政支持往往有限,最需要的是市场中金融机构帮助其资金周转。上海市大力促进银行业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创新信贷机制,根据创新型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开展相应的金融服务。北京市针对小微企业也制定了研发费用的资金支持方案,对小微企业的规模也进行了细致的界定,并按照规模和收入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方案。

5 结论

吉林省近年来非常重视科技创新的发展,在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也都出台了一些新政策,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以及受地区和资源限制,吉林省的科技创新发展还不够先进,政策还不够完善。通过和北京、上海的对比分析得出,第一,吉林省需要建立完备的、涵盖面广的政策,根据本省的实际发展情况对政策进行适时的补充和扩展,逐渐细化相关政策条目;第二,吉林省的奖励性政策要继续优化,奖励要有连续性,在加强物质奖励的同时,制定合理的奖励制度,最重要的是要优化科学创新的整体环境,才能真正留住外来的高层次人才;第三,吉林省要加大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等市场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和风险投资模式,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多方共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成长。

【参考文献】

【1】梁正.从科技政策到科技与创新政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的政策范式转型与思考[J].科学学研究,2017,35(02):170-176.

【2】李哲.科技创新政策的热点及思考[J].科学学研究,2017,35(02):177-182+229.

【3】彭辉.基于内容分析法的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文本分析[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8(01):157-163.

【4】梅姝娥,仲伟俊.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及其协调性[J].科技管理研究,2016,36(15):32-37+50.

【5】张永安,耿喆,王燕妮.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复杂性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12):104-109.

【6】呂燕.科技创新政策评估研究综述[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19):156-160.

猜你喜欢
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适应新常态,推动军队院校科技成果转化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