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空间的真理

2018-10-30 10:35唐文心
祖国 2018年17期
关键词:真理空间

唐文心

摘要:相对真理是人们根据社会现象通过因果律总结的逻辑,受到时空、经验、适用对象、来源主体的认知的局限,同时真理的“普遍-必然”在人们的需求层次上难以兼容。在众多局限之下,了解到“以有涯随无涯,殆矣”的虚无,但真理是一个不断展开的过程,将其蕴含的理性与人本关怀作为起点、作为底线、作为目的,为一切新的可能性提供空间。作为空间的真理,因包容和自由而不断展开,从而本身成为無限的可能,是自我无限接近与追求的境界。

关键词:相对真理 空间 真理

一、真理的起源与形式

“哲学不在于知道什么,而且它并非从真理中取得灵感,哲学重视例如有趣与否,卓越与否,重要与否等范畴,这些范畴决定它的成败。”①哲学在寻找智慧,对于生活的洞察作为初衷,希望可以找到一种有规律的、普适性的“真理”,这种心愿是诞生于对生活的困惑,因此不会拘泥于前人的话语体系和概念,通过自己的认知和思辨对事物赋予概念,创造新的思维方式,使真理作为展开的过程开拓版图。真理是一个不断展开的过程。作为对现实真理的寻求,哲学象征着当代人类的自我意识。

二、真理的时空与经验局限

“科学归纳法只能假设实际的事物或经验的事件,但却并不能由经验而推论出一切事物或事件的最终原因。关于自然或世界的最终原因已经超越了经验知识的范围,属于无法通过观察、实验和归纳的方法所获知的形而上学领域。”②由休谟问题可知,即使是自然科学的真理,也是建立在因果律的感知,只不过这种逻辑推断的因素叠加方式较为简单;而人的价值判断,其因素的程度难以量化,受到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的局限,“人类在自身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关于真善美的认识,既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性,又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性,因而它孕育着新的历史可能性。”③因此作为自我认知、价值认知、意义认知的真理,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人通过社会现象总结的因果律,并转化为借以依靠、支撑的处世态度,这便是一个人所认知的真理,当一群人共同认知相同的因果律,那么它成为了单个文化的普适真理。这取决于社会现象,因此具有历史性。

三、真理的对象局限

相对真理是基于某个特定对象的,这个对象作为侧重点,则真理具有侧重性和针对性,而不能将各个元素如同放入一张光谱中去协调其作为普适应用的比例,更难将多个维度和层次的元素如同n维建模处理,本身元素的提取是否恰当、是否遗漏就难以衡量,对于世界和真理的探究最终由于世界本身的无序性和偶然性,不论是量化还是质性上的探究都限于“以有涯随无涯,殆己”的虚无。

四、自我认知及其界限

“我”是大脑意识到的“我”,然而真正的自我是我们所能意识到的全部吗?弗洛伊德的革命证实了主体对自身的不完全意识,真理(truth)和知识(knowledge)之间的鸿沟是无法弥合的,自我认识只局限于大脑的意识,而对于先验的化身意识却无法认知。“自我认识是个体对一般的思维、感受和行为模式准确的自我知觉,以及对他人如何理解这些模式的觉知。”④自我认识通过他人评价、社会比较、行为观察三种途径获得。

五、真理的认知局限

相对真理是人类的产物,那么这个真理则是人们赋予的价值取向,带有主观色彩,“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当我们将所谓真理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个真理便是我们认知的“真理”,而独立于自我意识之外的“真理”是否存在,则不是人们认知的范畴之内。

例如在社会比较中,采用上行比较而非下行比较,那么对于此人,他所感知到的则是它所认为的“真理”,而不一定是作为实践检验之后的正确性结论,那么,这样的独立于主体之外的所谓正确结论是否是“真理”?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实践是由另一个主体去实现的,是不独立于这个主体的,此真理的诞生借助这个主体的语言描述,且不论语言本身的个人认知色彩和倾向性,语言内涵的经验获得无法脱离“人”的认知,也无法超越因果律的休谟问题。

六、真理“普遍-必然”的拮抗(需求程度)

“真理是关于‘普遍必然性的认识,这就是说,被称之为‘真理的认识只能是指关于事物的共性、本质、必然、规律的认识,而不能是指关于事物的现象形态的认识。”⑤然而,这样的本质何以说明是恒定不变的,具有普适性而无一例外?若真如此,那么它针对的对象便只能是划分成的最小单位,而进行极为特殊而精确的概括,因而具有了必然性,而不具有普遍性;若是某一真理具有普遍性,那么它所针对的众多事物,它体现必然性的元素将要有所不足,不能够满足人们对于“普适的真”的需求和追求,这种普遍的广度和深度在必然性上是有所拮抗的,难以在三方面同时满足人们的需求。

七、绝对、相对真理及其存在形式

“她对生活的意义不是通过“真知识”或者“真理”而表达,而是通过自由的思想。”⑥若是真理具备其作为普适价值的意义,那么真理应当是以某种适合于当下的话语为载体,蕴含着自由、包容的本质内涵。

由第六小节可知,若“真理”一词隐含的意思包括符合人们要求的真理,那么真理一词所代表的绝对意义是不具有包罗万象的“智”和“知”的,而退之,真理可以作为一种虚空,包容一切理论,无序位之争,自然生灭,同时将空间给予一切可能性,无限而不封闭,是《论语》中的“予欲无言”,《道德经》中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相对的真理更需要在必然中提供空间,允许新的体系、新的思维和可能性融入的氛围,或者说,普遍必然性作为真理的载体,是人们的需求和追求,是真理作为可言说的显性物质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原因,然而,这种知识性的真理,作为人们的处世哲学,本身具有很强的个异性,是人们用以维持内在道德律运转的重要皈依,同时由于需要符合社会的共同理解和需求,而遴选出了可以共同接受的“真理”,究其本质,是人们希望存在对于“真”、“绝对”、“永恒”的一种相对之下正确的判断,同样,“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只是历史最终检验出来少数的正确性罢了。

由第二、五小节可知,真理是限制于时空和人本的相对事物,只有通过不断地展开,去适应不同的情况,这种相对真理对生活有其实用价值;同时在绝对意义上,真理不是作为某一宣言、某种意识形态存在的,而是對不同可能性的包容、对不确定性的敬畏,或许对真理的探求不能达到彼岸,但不因为其虚无的本质而放弃、不因为没有确凿的权威话语而不安,而是将其蕴含的理性与人本关怀作为起点、作为目的,这种不断展开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空间,延伸向无限远处,因而无穷无尽。

绝对真理蕴含着包容、理性与关怀,是作为空间的绝对真理,同时即使是相对真理,无法作为“无”本身,而是以“有”的形式存在,也应当为新的可能性提供空间,是其作为真理的操守,也是可以延伸至绝对真理的基础。

八、真理与自我

老子“为学益增,为道益损”(《老子》第41章)就是指“知”本身的局限性,因此“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37章),是在无限的“无”、“虚空”和有限的“有”、“智识”之间不断转化,才能包容一切,使得历史的局限和历史的新的可能性并行不悖。因此,真理在相对的时空之下,并非是对绝对虚无的无所作为,而是提取相对的“智识”来应对,建立个体处世哲学的认知的“真理”,但作为绝对的真理,不是“势”、“智”,而是“空”,就像多啦A梦的口袋,本身空无一物,却包含一切可能,只在具体的时空之下择取相应的宝物来应对,但每一个单个的宝物绝不是口袋的全部,只是契合当下的处理方式,机器猫也不会因为口袋的无限性而自视高大或是对虚无消极,“势”破坏了理性和人本的存在坏境。因此,真理绝不是垄断的,也不是以权威标榜的,但每个人却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不然则是面对虚无的无所作为,而这种积极应对一定有微弱的“势”的存在,悖论之下,只有在自我认识的偏执中依然包容,将善、温度、理性注入真理的内核,自我也在认知之后得以无限延伸。

自我的建立与认识需要相对真理,但自我的最终形式也在相对真理的掌握下向往着未知和新的可能性,无限接近绝对真理的境界。

注释:

①[法]吉尔·德勒兹、菲力克斯·迦塔利著:《什么是哲学》. 张祖建译,湖南: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316页。

②朱毅:休谟问题:科学与人文分裂的源头.《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6月14日.第005版。

③孙正聿:《哲学通论》.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61页。

④许晓璠:《认识自我的途径:内省和他人反馈》.重庆:西南大学,2016。

⑤孙正聿:《真理观的哲学视野》.《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12-15。

⑥李科林:《真理的自由和自由的真理——德勒兹对康德思想的超越》.《世界哲学》,2009年,第5期:143-152。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附属中学青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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