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民法保护若干问题研究

2018-11-05 10:14高志俊
法制博览 2018年7期
关键词:民法大数据时代

高志俊

摘 要:随着当今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不可否认的是,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我们当今的社会管理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数据平台,大数据使得如今的很多事务的管理工作实现了从传统的人工迈向了更为先进电子化以及智能化的时代。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大数据也同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威脅,比如说现在很多私人的数据都涉及到的侵权的问题。并且随着目前大数据时代的不断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以及纠纷也在逐渐增多,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研究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民法保护即具有很强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民法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0-0176-01

当今整个世界都伴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和突飞猛进式的发展,使得当今的社会生活以及民众生活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甚至可以说是发生了巨大的改革,当今的民众享受着大数据给我们带来的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正在遭受着大数据给我们带来的个人威胁。

一、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及其意义

大数据能给当今的数字科技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同样在饱受着数字时代所带来的各种弊病,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之下,由于相关技术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使得个人的数据的保存方式、保存主体以及保存程序不够完善。

事实上,如今的个人数据信息泄露事件正在日益增多,大数据时代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犯罪的有益的机会。所以如何提升个人数据信息数据的保护,以及如何采取保障措施,尤其是在法律保护措施方面,已经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时代问题以及社会问题。当今社会,人们的衣食住行已经逐渐的离不开电子产品,现在吃饭用美团、糯米、饿了吗,出行用滴滴、优步,买衣服也使用了淘宝微信等其他采购事物的软件等等事件[1]。这都在标志着当今的数据时代已经发展的逐渐成熟,如今各种各样的电子信息化数据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学习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的普及度已经达到了一个很广泛的区域,互联网给人们的信息化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但是每件事情都有有利同时也存在着弊端,人们在享受着网络科技的庞大的搜索能力和使用能力给我们带来生活的便利和无穷乐趣的同时,使用互联网的人们,都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次次的输入到网站或者其他数据平台上,而且自己的搜索记录也会被记录到ip地址上,这就很容易造成个人数据的流失,以及被不法分子的侵占和不良使用[2]。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层面上来看,在民法范畴内,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的力度,已经跟不上当今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如今的民法已经没有办法全面有效的涵盖和实现个人数据信息的法律保护。所以,怎样保护自己的个人合法权益,以及如何对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相关的法律惩戒,这些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3]。在当前的民事立法中,多部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所涉及和阐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关于公民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与网络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直接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太多。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要实现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只能分散地从各相关部门法中寻找适用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具有适用不方便、保护力度有限、容易造成拖延等缺点和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当前我国民法体系中网络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立法体系还不健全,具体表现为:民法缺乏比较实际的原则性条款,在实践运用中的操作性不强;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民个人在网络上留下的信息痕迹越来越多,而这些个人信息当前还没有被纳入民法保护内容,使得民法中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

对于本次的研究意义,主要是能通过如今现有的个人数据方面的法律体系,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和综述,然后从实际意义角度出发,进一步得出,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证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然后进行相应的推广和传播,使得越来越多的网民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以及当遇到个人隐私泄露时如何去利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其次是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于当下的大数据时代,进行一个宏观的分析,找到数据时代以及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不足之处,然后根据不足之处,做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做到网民的个人隐私保护能够达到一个很大的效果[4]。民法是保护网络个人信息的基础性法律,是实现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重要依据和准绳。因此,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积极适应全球化、信息化、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网络信息爆炸式增长和多样化发展趋势,及时将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纳入民法保护范围之内,不断建立、完善网络个人信息民法保护体系,确保各种形式的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结语

在我们如今生活的数据时代中,很多这样个人信息资料遭到侵犯的案例已经层出不穷,所以目前对于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已经逐渐成为了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

[ 参 考 文 献 ]

[1]高玉峰.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民法保护若干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7.

[2]周丹.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民法保护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5.

[3]邱小玲.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12-14.

[4]黄圆胜.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基于互联网用户的视角[J].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2015.

猜你喜欢
民法大数据时代
民法强制性规范的适用解释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评释
论习惯作为民法法源——对《民法总则》第10条的反思
民法总则立法的若干问题
民法上的抗辩权刍议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