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北京皇家园林植物景观与园林经营体系研究

2018-11-09 05:46肖遥朱强卓康夫
风景园林 2018年8期
关键词:园林管理皇家圆明园

肖遥 朱强 卓康夫

清代皇家园林的研究历来重视园林造景及呈现的结果,包含筑山理水、花木栽植、建筑营造,这些都是能够被观察到的“台前”。然而在历史发展中,从清王朝定都北京到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皇家园林的面貌能够得以维持,离不开皇家的苦心经营。清宫廷对建筑、室内陈设、园林设施进行的日常维护和定时翻建是支撑园林长久存续的“幕后”工作——包括管理与经营两个方面。如果将园林景观与园林的使用方式视作为一个相互影响的整体,那么真实而全面的皇家园林研究需要同时呈现“台前”与“幕后”,园林经营管理是该项研究的重要组成。

清代北京皇家园林的管理与经营属于“宫禁”事务,而内务府因“掌上三旗包衣①之政令与宫禁之治,凡府属吏、户、礼、兵、刑、工之事皆掌焉”[1],是掌管皇家园林管理与经营的核心单位。本文结合清代宫廷文献,以《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后文简称“则例”)为主要依据,探讨清代北京皇家园林管理经营体系,明晰管理机构职责、收入来源与经营方式、支出与盈余管理,同时归纳总结基于经营需求的皇家园林植物景观布局特征。

已有研究多从图像、诗文、方志等考证皇家园林景观风貌和生活场景,缺乏对规章制度和具体数量的定性、定量挖掘。“则例”属于清代各衙门办事则例,详尽地记载了内务府各机构的部门设置、人员架构、规章制度、皇帝旨意及不同时期演变的过程,并收录内务府产业普查账目,包含明确地点及数量记录,是记载内务府事宜的一手史料,广泛被应用于清代档案史料研究,具有可靠性及权威性。

1 清代北京皇家园林的管理与经营

1.1 皇家园林的管理机构

1.1.1 以三海及稻田为核心的奉宸苑

内务府作为掌管皇家园林管理与经营的最高机构,对于各园所属的管理部门有着明确的划分。“七司三院”②是内务府的主体机构,其中“三院”中的“奉宸苑”是管理“景山、瀛台等处亭台池沼林麓园囿等事”[2]的专职部门。

根据“则例”记载,奉宸苑设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管辖范围由设立初期的景山、瀛台、南苑3处园林开始,在雍正时增设玉泉山稻田厂;乾隆时增加数处新建水道、庙宇及园林,最终形成了皇家苑囿(三山以外)、水系、西北郊稻田及皇家庙宇4类职能范畴。包括昆明湖、三海、积水潭、仁寿寺、正觉寺、极乐世界、万佛楼、钓鱼台、南苑、乐善园、倚虹堂、蠺壇、斋宫、御座房间、阐福寺、万善殿、时应宫、永安寺、大西天、景山、灜台、先蚕坛、长河、南花园、柳村闸。

2.1.2 以三山为核心的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与圆明园

圆明园、清漪园、静宜园、静明园是4个单独设立的园林管理机构,与奉宸苑平行。它们虽以园林命名,但管辖范围却并不以该园的实际范围划定。从成型的机构设置来看,主要以圆明园及清漪园两处为核心,管理西北郊三山五园区域的行宫别苑。在管理分属上,“三山”即清漪园、静宜园和静明园的关系十分密切,乾隆时期虽分设总管,但人员却常常在各园中调配。至嘉庆四年(1799年)则“添设郎中一员,另其协理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事务”将三山合归一处,设于清漪园下管理。

圆明园的管辖范围与其扩建紧密相关。康熙时圆明园管理园区及官当“圆成当”[3]。随着雍正及乾隆时期的扩建,圆明园作为掌管御园的统一机构,管理着当时属于“圆明五园”的圆明园、长春园、绮春园、熙春园、春熙院,官当“圆成当”,以及康熙建设的皇家园林畅春园。

1.2 以守卫、养护为主的基本职能

《钦定内务府现行则例》中有《奉宸苑则例二种》《圆明园则例二种》以及记述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的相关则例,其中对于清代皇家园林管理部门的职能内容有着明确的记录。依照具体内容,可总结为守卫巡视、室内陈设管理、园林植物维护及年例岁修。

1)守卫巡视。

清代皇家园林有着严格的门禁制度,园区门禁守卫[4]和巡视是园林管理的基础工作。此外对苑户来说,还需完成坐更查夜扫洒地面和所有扫除工作。而值守水系河道的闸军还需要“启闭闸板,捞割苲草,查看树株并伺候拉纤以及打扫船坞、看守巡查”[5]。

2)室内陈设管理。

清代皇家园林建筑中设有若干陈设、生活用品及工具。这些物品由营造司、广储司定额下发,由各园苑户登记造册,按时清点。若有缺失损坏,上报营造司或广储司修补替换,小件物品则由各园自行修理。室内陈设的四季花卉则由奉宸苑下设的南花房统一管理。

3)园林植物维护。

清代皇家园林对植物的管理,包括日常养护以及对病害枯死植物的替换。如各色花卉树株“培栽、换秧、浇灌、打掐、收拾”以及“刨伐补植”。

4)年例岁修。

年例岁修是皇家园林管理的基本制度,指每年定时对园中各项工程进行查看维护的过程。则例规定岁修内容包括各类建筑、构筑物、山石、驳岸、地面铺设、桥体涵洞、水坝、水闸、船只、河道清淤等。

2 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园林经营模式

依据“则例”,各园除园林日常管理外,奉宸苑及西北郊园林还管理着众多土地、水域及房屋。这些用地用以种植经济作物或出租,以赢取利润供各园管理运营使用。这种对园林土地的利用,显示了清代皇家园林注重实用的“以园养园”思想及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园林经营模式。

2.1 基于经营需求的植物选择与景观布局

经济作物种植是园林土地利用的主要模式。现有研究普遍认为皇家园林植物往往兼具观赏性与实用性,而“则例”进一步揭示了为充分利用土地和资源,经济作物在皇家园林中应用的广泛性,展现了其分布与自然本底条件的耦合。

2.2 水系和荷花

荷花及莲藕是皇家园林管理经营的重要经济作物,种植十分普遍(图1,表1)。

按照种植者的不同,荷花田可以分为官种和民种2种类型。

官种荷花指由在各园中当差的苑户种植的荷花,主要种植在封闭管理的皇家园林内部水面,如西苑三海、圆明园、昆明湖和静明园。公共水系中紫禁城护城河局部区段也用于官种荷花(表1)。

民种荷花指是皇家将园林外围的部分水域出租给租户种植的荷花。这些水域主要由奉宸苑管理,因而民种荷花集中在北京城内及近郊乐善园、钓鱼台等处,沿长河布局(图1,表1)。静明园东的高水湖湖心楼附近也有少量民种荷花(图1)。

2.3 湿地与稻田

种植水稻是皇家园林土地利用的重要部分,则例“奉辰苑”中设有“稻田厂”专篇进行记述。

表1 清代皇家园林荷花种植地点及荷花地租明细表Tab. 1 List of lotus planting sites and rent charge details in royal gardens in Qing Dynasty

1 乾隆荷花、稻田及果品蔬菜种植点位图The lotus, rice, fruits and vegetables planting sites of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据记载,除乾隆时期静明园南宫门内的稻田外,清代皇家园林内外的稻田均属于奉宸苑下设的稻田厂统一管理(表2)。这种集中式的管理体系,有利于稻田厂对稻田的土地及物资进行统筹,使得稻田厂成为皇家园林管理经营的重要支撑部门。

稻田厂所管辖的稻田与荷花相同,分为官种稻田及民种稻田。两者均集中在水源充沛的西北郊区域,位于河湖周边的湿地中。

最早的官稻种植记录出现在雍正时期,位于功德寺及瓮山周边,目的是供应内庭食用。乾隆时在西苑及静明园内开辟官稻,受制于需求量,官稻面积一直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图1)。嘉庆二十年(1815年)七月,奉宸苑稻田厂对乾隆八年(1743年)以来所建设的所有稻田进行了清查,记录于“稻田厂征租地亩房间”项下。记录显示自乾隆八年以来,民种稻田大量增加,这些稻田是皇家为了收取地租供给租户种植的水田。民种稻田主要沿昆明湖、圆明园外围、金河、万泉河及长河布局(图1),利用众多河道、湖体灌溉。形成了西北郊广袤的水田景观(表2)。

2.4 园囿与林木、羊草

位于永定门外的南苑,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三月归并奉宸苑管理[7],是主管林木、羊草及饲养苑中禽兽的园林部门。

南苑中种植的林木除营造景观外,更重要的功能是作为经济林,满足宫廷对木材燃料的需求。“栽种树木或两年或三年芟锯一次,将树木交予四处行宫熏炕应用”[8]。此外,苑中还种植大量羊草,用以饲养各园牲畜[9]。

2.5 兼具观赏功能的果木蔬菜

依据各园则例,圆明园及西苑中海的庭院均选取具有观赏价值的果树种植,如圆明园紫碧山房种植果木及中海紫光阁所植葡萄。除观赏外,每年有苑户定时采摘进贡内庭食用。

此外在园林山体、水系附近也种植有大面积果木蔬菜(图1)。如静明园西门内种植蔬菜、昆明湖外玉河沿岸种植油菜以及万寿山种植的山杏山桃等。这些植物虽具有一定的观赏性,但与清代受皇家青睐的观赏花木如丁香、牡丹、芍药相比,其本质仍然是经济作物。植物具有经济价值的部分被收集,处理和售卖,绝无浪费。

3 以植物为核心的园林经营收支体系

皇家园林在以土地利用核心的园林经营策略上,为了效益的最大化,同时降低大面积园林养护的压力,各园管理部门制定则例,严格规定了物资及钱文的收益与支出方式,形成以植物种植为核心的园林经营收支体系。

3.1 收益方式与效益

收益方式指皇家园林经营管理过程中将收获的作物或拥有的土地转化为钱文、生活生产资源的过程。该过程可分为以下3类。

3.1.1 恭进内庭

皇家园林除供皇家游赏居住外,承担着大量的生产任务,首先需满足皇室内廷每年食用粮食、蔬果。其次需为皇室日常生活及牧业提供辅助支持。恭进内庭,指对于能够直接作为资源应用的植物,选取其中品貌上佳的部分,按照额定的数量供给内廷使用。例如稻田厂官稻、各园水域中的官种荷花和零星果木蔬菜。

部分民稻(上交以抵租金)、西苑羊草用于提供给饲养大象、马匹、牛羊及南苑鹿匹。西苑木材及各园风干枯死的树木缴作为物资储备,供应各行宫冬季熏炕[10]。

3.1.2 鬻卖交银

鬻卖,指出售。当官种作物去除内廷使用之后还有盈余时,便按照市价将剩余作物出售,换取钱文,收储以备使用。

用于出售的主要有各水域荷花及南苑羊草。

各水域种植荷花数量众多。奉宸苑专设“奏销荷花地租等钱粮”一项,用以记录荷花莲藕相关项目。官种荷花自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起开始售卖,“所得银两交广储司”[11]。乾隆九年(1744年)起又停交广储司,转留奉宸苑“作为办买零星物件之项”并将该项资金称为“荷花地租”。嘉庆十九年(1814年)对官种荷花售卖收入进行统计:“三海所产莲藕除供奉内庭应用外,其余鬻卖得银一百四十两八钱四分八厘。”并上缴广储司。圆明园统管的圆明园、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荷花地租项,虽未记载明确金额,但与奉宸苑体制相似,将售卖所得统一收存至圆明园银库(乾隆十八年不再交至圆明园银库,由各园自行收储备用)。同时各园种植蔬果售卖及零星地租所得由于数量较少,也被归入“荷花地租”,不再单独设账。

奉宸苑管理的南苑羊草与荷花相似,设有“鬻卖羊草项”[12],该项钱文收储于广储司备用。依照雍正至乾隆年间的记录,每年羊草收获数量受天气影响较大,正常时在50万~100万束之间,依据需要情况,售卖10万~20万束或全部售卖。每束出售价格在2厘~3厘5毫之间。除每千束工钱一两外,羊草售卖盈余应在百两至千两不等。乾隆十六年(1751年)将鬻卖羊草项移交户部管理,清查当年余额950两。嘉庆十二年(1807年)开始,南苑将园中杂草碎草收割售卖,按照实际多得向内务府缴纳200或400两备用,其余零星钱文则作为“四宫三旗员役人等当差当派”的补贴。

各园官种作物售卖所得钱数十分庞大,至嘉庆时每年可有千余两以备公用。这些收入,除满足各园岁修要求以外,还用于宫廷其他部门的支出,或作为补贴发放给员役,从园林内部收支平衡转向辅助支持宫廷财政。

3.1.3 征收租银

除官种外,奉宸苑还将所属稻田及水面出租收取租银。主要以荷花地与稻田为主,另有零星的蒲地、苇地、旱地、沙地及房基地。嘉庆十九至二十年(1814—1815年)曾对所有地租进行了清查(表2)。记录显示,嘉庆时期的两项收入较乾隆年间有所提升,嘉庆十九至二十年清查时与嘉庆十二年(1807年)收入基本相同,每年收入为6853两3钱3分5厘,是清代皇家园林养护的核心经济来源。

3.2 支出与盈余管理

皇家园林所有售卖及出租所得,均有严格的规章规定其支出方式。依据执行时间和执行部门的不同,可分为乾隆及嘉庆2个体系。

以三海管理为核心的奉宸苑在两个时期收支管理体系差异并不大,其主要收入为荷花地租、稻田厂地亩银两和南苑鬻卖羊草项3类。其中荷花地租用于奉宸苑办买零星物件之用。稻田厂地亩银两按照各园定额分发为岁修银两,用于支付各园“零星活计随时粘补”。若遇较大工程,岁修银两无法满足要求时,向内庭工程处奏明,年末奏销。南苑鬻卖羊草项则上缴广储司,再按照实际岁修价格拨款(图2)。

位于西北郊的圆明园、清漪园、静宜园、静明园支出方式在两个时期则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于乾隆时期四园的岁修工程及办买供献更烛款均由圆明园银库管理(图3),而嘉庆年间则将办买供献更烛款项归入各园,而岁修工程除圆明园仍向银库支取外,其余各园大项工程均需向总理工程处奏销,零星修补则归于各园岁修款项下(图4)。此改动减少资金支取的流程,可使各园资金流动更加便捷。

清盛期,以三海为管理核心的奉宸苑基本能够通过对所属土地的利用实现“以园养园”。三山地区仅能够实现日常维护与修复的供应,而大型修理、新建及皇室园居用度仍需财政投入。为进一步减轻财政压力,三山园林实行了与现代相似的财政管理,将结余财政设立专项,用于贷款与投资,以收取利息。各园虽在具体的财政经营上存在差异,但从收入的本质上均是基于种植的土地利用。可以说,稻田、荷花、果木等生产性景观并非单纯出于观赏性考虑或表现农桑意境的产物,而是皇家园林赖以存续的经济根源。其分布位置表现出对所辖土地充分利用的原则,及水源地的依赖。

4 讨论

本研究试图回答一个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的基本问题:皇家园林究竟是如何存续百年的?并在此问题下进一步探讨:皇家园林是否存在专门的管理养护者,管理养护过程中存在怎样的花销,这些花销是如何进行经营?

《钦定内务府现行则例》作为记录内务府事务的文献,记录了清代皇家园林的诸多细节。本文通过对其解读,提取和总结了清代皇家园林的管理与经营记录,归纳出一个以种植生产为核心的管理经营框架。清代皇家园林在多次改革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管理范围清晰的部门划分。各部门除对园林进行日常维护外,主要承担各园以植物生产为核心的经营任务。通过对资源的精细利用以及种植——租赁相结合土地管理,基本能够实现皇家园林“以园养园”甚至为皇家财政提供辅助支持。

表2 清代皇家奉辰苑稻田厂管理的土地及地租Tab. 2 List of land and charges managed by the rice field division of the garden administration

2 奉宸苑钱银支出The financial expenditure of the garden administration

3 乾隆时期西北郊四园支出管理The expenditure management of the four northwest suburb gardens in the Qianlong Period

4 嘉庆时期西北郊四园支出管理The expenditure management of the four northwest suburb gardens in the Jiaqing Period

在支出与盈余管理方面,通过规章制度明确财政流向实现财务的统筹管理,并通过贷款和投资盐政的金融方式,实现本金的增长,用以支持以圆明园为核心的大规模持续性园林建造。

这种经营方式对皇家园林景观造成了影响,造就了园林沿水源布局的大面积的作物景观背景以及园林中点缀的生产性植物景观。可见,清代皇家园林植物景观不仅具有观赏功能,更是支持园林存续的物质基础。

清代皇家园林景观是一个综合体系,受到美学、社会与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园林管理与经营是维持园林存续、影响景观面貌的重要因素。本文是针对园林经营管理与景观关系的初步尝试,两者的相互影响关系仍值得进一步探索。

致谢:

感谢谢钰楠、张清、唐予晨同学在基础资料整理阶段的突出贡献。

注释:

① 包衣原意为皇家家臣,分属八旗,其中地位更高的“上三旗”由皇帝亲自统帅,隶属内务府。“下五旗”隶属各王府。

② 七司包括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营造司、庆丰司、慎刑司。三院包括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

③ 莲池书院的位置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则例记载的“(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奏请新建莲池书院,并旧有中所曾奉谕旨各座殿宇,安摆陈设处所既多,地面辽阔,必须派员专司其事。请照依熙春园之例,酌减署苑副一员、笔帖式一员……即令管理长春园事务员外郎一体董率”因其划分在则例《圆明园》一卷中,推测这座园林同样位于西北郊。

④ 表1根据《钦定内务府现行则例》及《清代国家机关考略》整理;表2依据奉宸苑、静明园、圆明园则例整理。

⑤ 图1依据圆明园则例、奉宸苑则例、静明园则例等绘制;图2、3、4为作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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