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2018-11-14 04:46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20期
关键词:人均收入农村居民山西省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 300222)

一、引言

城镇化表现为第二、第三产业在城市的集聚,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的转移,主要以人口城镇化率作为衡量标准,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底,城镇化发展水平已经达到58.52%,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位于中部地区的山西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也逐年提高,从1979年的19.81%上升到2017年的57.34%,上升幅度较大。

山西省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代表,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因此城镇化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各种矛盾,农村经济发展更值得关注,农村经济发展与城镇化的相互作用将成为重点,要使二者更好地服务于彼此,对其协同研究至关重要。因此,本文选取了2000年—2017年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展开分析研究。

二、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山西省城镇化现状。自1978年以来,山西省城镇化经历了由成长期向发展期的过渡,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山西省城镇化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城镇化水平整体较低。自2000年以来,在全国城镇化率持续增长的同时,山西省城镇率紧随其后,协同上升。全国城镇率从2000年的36.22%增长为2017年的58.52%,与此同时,山西省城镇率从2000年的35.90%增长为2017年的57.34%,可以看出山西省的城镇化水平在总量和增量上均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

2.各地级市城镇化差异较大。山西省内部城镇化表现为中东部城镇化水平较高,西南部较低;经济发达地区比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高的特点。其中,山西省城镇化水平最高的是太原市84.7%,最低的为运城市,仅为48.9%。2017年仅有太原、阳泉、大同和晋城4个地级市的城镇化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总的来说山西省各地级市城镇化水平差异明显,形式较严峻。

(二)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经济发展水平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段时间内人均产出(或人均收入)的增加,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的标志。本文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衡量标准。目前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具体为以下两个方面:

1.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长,增速波动较大。21世纪以来,全省农村经济呈持续增长的趋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上升,到2017年上升为10788元,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增长466.2%。2000-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增长速度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其波动较大。

2.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收入差距较大。随着“十二五”以来国家中部崛起政策的推进,山西的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但由于地理环境、产业结构以及城镇化的影响,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存在着明显的差异。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最少的是忻州市,最多的是太原市,城镇居民收入最少的是吕梁市,最多的是太原市,并且全省各地级市农村居民收入差异要大于城镇居民收入差异。

三、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

为研究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本文运用VAR模型对二者的动态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以城镇化率作为衡量全省城镇化水平的指标,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衡量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

(一)数据的选取及处理。本文选取了2000-2017年山西省城镇化率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山西省统计年鉴》)。为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模型造成的影响,首先对数据取对数,为避免伪回归现象,对原始序列及其差分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二阶差分为平稳序列,因此在下面分析中采用差分后的序列,记为d2LNU和d2LNR。

(二)VAR模型的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是用来估计联合内生变量的动态关系,把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所有内生变量滞后值的函数构建的模型,VAR模型的表达式如下:

yt=A1yt-1+…+Anyt-n+BXt+εt

其中,yt为内生变量向量,Xt为外生变量向量,A1,···,An和B为待估参数。εt位随机扰动项向量,它们之间允许相关,但不存在自相关,也不与yt和Xt相关。最终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VAR模型估计结果

根据估计结果,得出最终VAR模型为:

VAR模型中待估参数的显著性检验结果显示,t统计量并不均是显著的,由于同一个变量的多个滞后项会导致产生多重共线性,从而使部分t统计量没有通过检验。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分别为0.7704和0.3426,第一个方程的拟合优度较好。从模型结果中可以看出,d2LNU受自身滞后一期和2期的影响最大,受d2LNR滞后期的影响较小; d2LNR受其自身滞后一期和d2LNU滞后1期的影响较大,受二者滞后2期的影响较小。

(三)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是用来判断两个变量间的关系是双向的还是单向的,结果显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能拒绝d2LNU不是d2LNR的原因的原假设,但是拒绝d2LNR不是d2LNU的原假设,说明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单向的,并且农村经济发展是城镇化的原因,城镇化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因,表明山西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镇化的进程。

(四)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分析。脉冲响应分析是用来说明一个内生变量对误差的冲击反应,即在误差上施加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后,对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和将来值产生的影响。

图1 城镇化对其自身的响应

图2 城镇化对农村经济的响应

图3 农村经济对城镇化的响应

图4 农村经济对其自身的响应

分析结果如图所示,图1表示山西省城镇化对其自身一个标准差的响应,可以看出城镇化的变动对其自身的影响呈现正负交替的影响,并且影响逐渐变小,最终趋于稳定;图2表示山西省城镇化对农村经济一个标准差的响应,说明了农村经济的变动对城镇化的影响,其影响也表现为正负交替,逐渐递减,第二期达到最大的正向冲击,第三期达到最大的负向冲击;图3表示山西省农村经济对城镇化一个标准差的响应,说明了城镇化的变动会农村经济的影响,第一期表现为正向冲击,第二期迅速衰退,几乎已达平稳,表明农村经济发展与城镇化的滞后一期存在一定关系,与后期无关;图4表示山西省城镇化对其自身一个标准差的响应,可以看出农村经济的变动对其自身的影响在前两期表现为正向响应,第三期快速衰退,达到最大负向响应,之后响应逐渐趋于平稳,基本无响应。

接下来,通过方差分解来进一步分析每一个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结果如表2所示,包含有10期的结果。

表2 方差分解结果

结果显示山西省在第一期只受到自身影响,第二期变化明显,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即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城镇化的影响达到了21%,第三期影响达到31%,第四期的影响有所回落,但仍达到30%,之后城镇化受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总体稳定的状态,最终维持在33%左右。然而农村经济发展从第一期开始就已受到了城镇化和自身两方面的冲击,并且来自城镇化的冲击达到了29%,之后城镇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呈下降态势,但总体下降幅度不大,到第五期开始其影响出现了小范围的上升,最终趋于平稳,城镇化度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维持在26.5%左右。总之,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对城镇化的影响为33%,大于城镇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26.5%。

四、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的建议

为了全面提升山西省城镇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更好的促进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提出以下合理化建议:

加快城市群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缩小市级差异。针对山西省城镇化水平较低,市级差异较大的现状,要做好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合理划分功能区,加强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距。要想提高山西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必须合理调整山西省农村经济结构。

注重农村经济发展在城镇化进程中的推动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在发展城镇化的过程中山西省政府应把农村经济的发展放到首要位置,把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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