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许

2018-11-14 06:18威廉·福克纳叶紫
延河 2018年11期
关键词:外孙女黑人

威廉·福克纳 叶紫

威廉·福克纳(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获奖原因:“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代表作品包括《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等。

赛德潘站在草床边,俯望着草垫上的母亲与婴儿。清晨的阳光钻过萎缩的木墙板间的缝隙直直投射,像铅笔画出的一条条长线。光线被他跨叉的双腿和他手中的马鞭阻断,碎而折落,横披在母亲凝然不动的形体上。母亲抬起头望着他,谜一般的目光静滞而阴沉;婴儿躺在母亲一侧,身子裹在一层干净却质色旧暗的布块里。一个年迈的黑人妇女就着简陋的壁炉蹲在他们身后,炉里的火奄奄一息,冒着白烟。

“哎,米丽,”赛德潘说,“可惜了,你不是匹母马,你要是匹母马,我就能在马棚里给你挑一处像样的地方了。”

草垫上的姑娘不为所动。她始终仰面望着他,年轻的容颜在分娩时失去了血色,仍然苍白,紧绷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幽晦难测。赛德潘略一动作,将自己那张六旬老脸融入一道道铅迹般的阳光中。他以平静的声调对蹲在地上的黑人妇女说:“格丽塞尔达今天一早下驹子了。”

“公的还是母的?”黑人妇女问。

“公的。活蹦乱跳的,真他娘……这头呢?”他用拿着鞭子的手指了指草垫。

“我估计是头母的吧。”

“哈,”赛德潘说,“那小驹子可真他娘的棒。长大了肯定跟当年的老罗布·罗伊一模一样;六一年,还记得吗,我骑着那家伙一路北上。”

“记得,老爷。”

“哈。”他回头冲草垫上瞥了一眼。年轻的姑娘对他似看非看,难知其目光所向。他再次用拿着鞭子的手指了指草垫。“他们有什么需要,尽量想办法。”说罢,他出门而去,穿过门口的一片脏乱,步下台阶,走进繁密的野草中(三个月前沃许向他借来割草的长柄大镰刀此时仍靠在门廊的拐角日趋锈坏)。丛丛野草间,站着他的坐骑,站着手握缰绳的沃许。

当年,赛德潘上校策马离乡去和北方佬打仗的时候,沃许并未同行。旁人问起时,他总是给予同样的回答:“我留在这儿照看上校的地盘,照看他的黑鬼们。”对于不曾问起的人,他也常主动以此相告。他身形消瘦,曾饱受疟疾摧残,暗淡的双眼中总闪着探寻般的疑光;众所周知,他不仅有个女儿,连外孙女都已经八岁,但光看外表,他不过三十五岁上下。绝大多数听过他这番说辞的人(当时留守家乡,年龄介于十八到五十岁之间的男丁已经屈指可数)心里都明白他在说谎——尽管其中有些人相信沃许本人对自己的说法深信不疑,但就连这些人也由衷地认为他还不算愚蠢透顶,不至于把这些话说给赛德潘太太或者赛德潘家的黑奴们听。他们说,沃许之所以不这么做,或者是因为他还有那么点脑子,或者只是因为他太懒、太窝囊,没这胆量:他心里清楚得很,他和赛德潘庄园唯一的关联仅仅在于多年以来,赛德潘上校允许他待在自己的地界,允许他住到河滩泥沼中一间残破的棚屋里——赛德潘在单身年代搭建,只供外出钓鱼时使用,不久便遭废弃;如今这间小屋残破不堪,濒临坍塌,看上去仿佛一头年老病重的野兽,在垂死的挣扎中以狞然可怖的姿态瘫趴在地、汲水续命。

赛德潘家的黑奴们也听说了他的“照看”论。他们哈哈大笑——这也并非他们头一回在背地里嘲笑他,叫他穷白鬼。他们于是亲自去找他,成群结队地跑到那条自沼泽地里的老钓鱼营地蜿蜒而上、浅得难以辨认的小道上候着他,问他:“你怎么没去打仗呢,白人?”

见状,他停下脚步,环顾身周这一圈由白眼白牙点缀、透着浓浓的讥讽与嘲弄的黑脸。“我得养女儿,养家,”他说,“别挡我的路,黑鬼。”

“黑鬼?”黑奴们重复道;“黑鬼?”他们哄然大笑。“他是谁呀,管咱们叫黑鬼?”

“是啊,”他说,“我要是走了,家里人可没有黑鬼侍候。”

“除了下面那个棚子,你也没别的什么了,上校可不会让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去住那种地方。”

他咒骂连连。有的时候,他会随手从地上抓根棍子,一头冲向他们;见他扑将过来,黑人们一哄而散,可散归散,那一张张黑色的笑脸似乎仍然包围着他,不断闪躲并嘲讽着他,耍得他气喘吁吁、怒火熊熊却又无从逃避、无可奈何。这一幕曾经在赛德潘大宅的后院里上演。当时,噩耗已从田纳西山区、从维克斯堡传来,谢尔曼也已到过赛德潘庄园,大多数黑奴都随他而去,庄园也几乎被联邦军队掳劫一空。如此状况下,赛德潘太太给沃许捎了话,说后院藤架上那些斯卡珀农葡萄已近成熟,他可以收为己有。这一回让他难堪的是一名女仆——极少数留下没走的黑人之一;那女仆见他靠近,直退到厨房门口的台阶上才站定转身,开口说:“给我站住,你这白人。站那儿别动。上校在家的时候可从没让你越过这台阶一步,现在也一样,不许过来。”

女仆所言不虚。但沃许也自有为此感到骄傲的理由:他从未试着走进那间大宅——尽管他无比确信只要他迈出这一步,赛德潘就会点头应准,不会将他拒之门外。“但我绝不能让那些黑鬼有任何可乘之机对我指手画脚,说什么不许上这儿、不许上那儿的。”他心想,“就连上校,也不能给他机会,让他为了我去臭骂一个黑鬼。”正因这般想法,他才不敢贸然妄动——尽管偶尔在星期天,宅子里无人作伴之际,赛德潘也曾不止一次地喊他一起共度下午。也许他心里明白赛德潘之所以喊他,只是因为无聊寂寞,因为受不了独居自处,但事实终归是事实:在那斯卡珀农葡萄架下,他二位一坐就是一个下午;赛德潘躺在吊床里,沃许背靠柱子蹲坐在地,一桶地窖水摆在中间,两人共用一只瓶子,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平日里,这个与他同年共岁的男人(沃许和赛德潘几乎生于同年同日,但此二人都不曾意識到这一点——或许是因为沃许已经有了外孙女而赛德潘的儿子只是个在学青年)时时骑着那匹纯黑的骏马满庄园地飞奔不止,英俊的身姿总令他目不转睛、内心宁静,并由衷地感到自豪。他记得《圣经》里说,黑人被上帝创造、诅咒,只配永世为畜,做所有白人的奴仆,可在他生活的世界里,相比他和他的家人,那些黑人反倒住得更好,穿得更好,活得更好,那声声黑色的嘲笑无时无刻不在他身周萦绕、回响;然而,每当他目睹那个策马奔腾的身影,这样的世界便恍然成梦,如虚似幻,不再真实。在真实的世界里,他心中的偶像似正高高坐在乌黑的纯种大马上,独来独往地纵横驰骋,令他不由想起经书里另有金言,说这世上的所有男人无一不按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因此至少在上帝眼中,所有男人都是一个模样;也因此,他可以(像在说他自己一般)直言不讳地说:“一个多么高傲而优雅的男人。如果上帝亲自下凡,来骑上马走遍大地,这就是他想要的模样。”

1865年,赛德潘骑着那匹黑色种马回到家乡。他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他妻子过世那年冬天,他儿子也在战争中丢了性命。他带着李将军亲手颁发的英勇奖状回到了形如废墟的庄园。此前的一年时间里,他女儿独守空宅,生计艰难,倒是十五年前被准许住进那间摇摇欲坠的钓鱼小屋的男人伸出援手,慷慨相济,虽只区区斗米寸布,却也成了她难得的指望,而赛德潘竟早已把这人忘得一干二净。他回来时,沃许赶去迎接,模样丝毫没有改变:一如从前地干瘦,一如从前地看不出年龄,一双暗淡的眼睛探询般地凝望着,神情中透出几分自惭与怯懦,既有点卑躬屈膝的奴相,又有种不拘小节的熟络劲儿。“啊,上校,”沃许说,“他们杀了咱们的人,可并没把咱们打垮。对吧?”

而这一问题也为他二人此后五年的谈话定下了主调。打这时起,葡萄架不复存在,他们只能坐在赛德潘想方设法在公路边开起的小铺后院,共用同一只石壶,喝劣等的威士忌。小铺里满是一格格货架,沃许负责看门、收钱;赛德潘把煤油、粮食以及包装俗丽的陈年糖果和廉价的珠子、丝带之类的东西卖给黑人和穷如沃许的白人;这些人或者骑着瘦骡、或者徒步而来,为了几角几分的小钱,跟一个曾经英勇无畏地率兵疆场,也曾纵马飞奔十英里、自家良田不尽绝(那匹黑色的种马仍然活得滋润;这宝贝马儿住的棚子修得比它主人住的房子还体面)的人没完没了地讨价还价,直到赛德潘失去耐心,火冒三丈地赶客清场,关门反锁。完后,他和沃许便又回到后院里、酒壶边。然而,他们的谈话不再平静如旧:昔日那一个个下午,赛德潘躺在吊床里,不断发表目空一切的独白,沃许则靠着柱子蹲坐在地,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眼下他俩全只坐着,唯一的一把椅子归赛德潘,沃许则随手拿只小箱子小桶垫在身下,可就连这样,院里也静不了多久;坐下不出片刻,对失败的不甘与无奈就会悄然苏醒并化作熊熊怒火,使赛德潘晃着身子椅中站起,东歪西撞地再次宣称他要拿起手枪跨上黑马,单枪匹马地冲到华盛顿打死林肯(此时已不在人世),杀掉谢尔曼(此时已卸甲为民)。他会扯着嗓子大吼:“杀了他们!像打狗一样枪毙他们,这群狗东西——”

“没问题,上校,没问题的,上校。”沃许边说边上前扶住摇摇欲倒的赛德潘。接着,他会上街拦下头一辆过路的马车,把赛德潘送回家去,倘若无车可拦,他便走上一里路,到最近的人家借一辆车,再回来接人。此时的他已然是大宅里的常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无数次地驾着各种各样借来的马车送赛德潘到家,然后轻声细语、连哄带骗地请他下车、劝他挪步,像对付马儿、对付一匹种马一样对付赛德潘。赛家的女儿打开家门,默默相迎,沃许则托着那具沉重的负担跨入正门,穿过地毯,登上楼梯,最后走进卧室;那堵宅门原本干净雪白,拱顶上扇形的楣窗里嵌的每一块玻璃都是从欧洲进口,可此时难比从前,缺了玻璃的窗格上只钉着木板一块,天鹅绒地毯磨得又光又平,昔日里堂皇气派的大楼梯也已面目全非,只见长长两道色泽灰淡的残漆夹着块块光秃的裸木,仿佛一袭黯然消逝的鬼影。每到这时,黄昏迫近,他便卸下身上的负担,使其四肢伸展地躺到床上,并为之宽衣解履。完了,他就在一旁的椅子里静静坐着。不多久,赛家女儿会到门口探望,沃许就说:“这会儿没事了。您什么也不用担心,朱迪丝小姐。”

接着,天色暗下。再坐一阵,他就会到床边的地板上躺下,但只躺不睡,因为要不了多久——有时还不到半夜,床上那人就会动弹几下、呻吟几遍,然后一声叫唤:“沃许?”

“在这儿呢,上校。您好好睡。咱们还没被打垮,对吧。我和您,咱俩还能干它一回呢。”

早在那时,他便已看见外孙女腰上扎起了布带。那年,姑娘十五岁,身体已经发育成熟——像她这样的姑娘普遍早熟。那布带从何而来,他心里清楚;三年来,他每天都看见这类东西,错不了,就算外孙女撒谎也没用;可那姑娘并不撒谎,只是忽然性情大变,整日莽莽撞撞、神情阴沉,样子甚是可怕。“行啦行啦,”他说,“要是上校想把它送给你,我倒希望你别忘了谢谢他。”

甚至,当他看见那身衣服,当他望着那张神秘兮兮、叛逆而又惊恐的脸并听说是上校的女儿朱迪丝小姐帮忙做的衣服,他的心中依然平静。不过,那天下午小铺关门以后,当他跟着步入后院、走到赛德潘近前时,他的神情相当严肃。

“去拿酒壶。”赛德潘吩咐道。

“等一下,”沃许说,“一会儿再拿。”

对于那件衣服,赛德潘没有否认,只是说:“那衣服怎么了?”

面对傲慢的目光,沃许并不回避。他平静地开口道:“我认识您整整二十年了。您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从没说个‘不字。我是个快六十岁的人啦。可她只是个十五岁的丫头。”

“你的意思,我会伤害一个丫头?我,一个跟你一样,快六十岁的老头?”

“您要是别人,我倒大可以说您和我一样是个老头,而且不管老不老,我都不会让她从您手里收下那件衣服或者任何东西。可是,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被这么一问,沃许只能睁大了那双黯淡却静醒的双眼,探询般地望着他。“你就是因为我不一样,所以怕我?”

这下,沃许的目光中没了探询的意味,只剩下宁静与安详。“我不是怕。只是因为您勇敢。并不是说某一天、某一刻您勇敢了一回,还从李将军那儿得了张奖状当作证明。我的意思是说,您的勇敢就像您的呼吸、您的生命。这就是不一样的地方。不用任何人说,不用任何纸状向我证明。而且我知道,任何事情到了您手上,一个团的士兵也好,一个不懂事的丫头也罢,或者单单一条普通的猎狗,您都會处理好的。”

这下,赛德潘挪开了视线。他突然粗率地转过脸,厉声说:“去拿酒壶。”

“是是,上校。”沃许应道。

所以,在两年后那个星期天的清晨,当他望着自己走了足足三里路找来的黑人产婆走进那扇摇摇欲倒的破门,当他听见自己的外孙女在屋里又哭又叫,他的心中虽不乏关切与忧虑,却依然平静如初。这些时日以来人们如何窃窃私语,他一清二楚——住在附近小屋里的黑人还有那些整天在铺子周围闲晃的白人都耐着性子静静盯着他们三个:赛德潘、他,还有他那个肚子一天比一天明显、整日一副挑衅的神气、既厚颜无耻又畏手畏脚的外孙女;他们仿佛三个演员,在舞台上来来去去。“我知道他们在嘀咕些什么,”他想,“我几乎都听得见:沃许·琼斯终于把老赛德潘给搞定了,花了他二十年哪,可总算是办到了。”

天将亮未亮。屋里灯光昏暗,外孙女的声音穿过歪扭的门框传来,一阵阵接连不断,仿佛嗓子里按了时钟一般。他的思绪在可怖的迷雾中缓慢延伸、四处摸索,不知怎地与一阵奔腾的马蹄声相汇交织;直到那匹优雅而高傲的种马在奔跑时突然肆恣一跃,直到那个男人优雅而高傲的身姿如映眼帘,他茫然无措的思绪才冲破束缚,变得异常清晰——它既非解释也非辨白,而是如圣物般孤高唯一、简单纯粹、不为凡人的触碰所亵渎的信念:“他比所有那些杀他妻儿、夺他黑奴、毁他田地的北方佬更伟大;比这个与他相生相称却弃他于乡间小铺而不顾的鬼地方更伟大;命运背弃他,逼迫他,像把《圣经》中的苦杯举到他的嘴边,但他比这种背弃更伟大。为什么,我在离他着么近的地方活了二十年,竟然一点儿也没受教化,一点儿也没被改变?也许,我不如他那么伟大,也许我没有骑马飞奔的机会,但至少我始终被他拉着拽着。我和他准还能干它一回,他叫我干什么都行,只要他愿意告诉我。”

不多久,天亮了。忽然间,他视觉恢复,屋子清楚可见,那黑人老妇正从门里望着他。紧接着,他意识到外孙女的叫喊声已经停息。“是个女孩儿,”那黑人老妇说,“你要是愿意,现在就可以去告诉他了。”说罢,她又走回屋里。

“女孩儿,”他重复道,“一个女孩儿。”讶异之际,他的耳畔再次响起阵阵的马蹄声,眼中再次浮现那策马奔腾的高傲身影。那身影仿佛神明的化身,聚载着悠悠岁月和重重时光,在他久久的注视下疾驰而过,奔向远方的高峰绝顶并在那儿,在炮吼雷鸣中衬着硫磺色的天空,伴着头顶挥舞的军刀和枪弹撕穿的军旗冲杀而下。此时此刻,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也许赛德潘真的像他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老人。“得了个女孩儿。”他惊奇不已;随之而来的是孩童般的惊喜:“是的,先生。不管怎么说,我当上太姥爷了,要不是命中注定,我就是条狗。”

他进到屋里,踮起了足尖走路,步态尤显笨拙,仿佛这地方已不再是他的住处;好像那刚刚喘上气来、迎着晨光纵声啼哭的婴儿夺走了他的家。他走到草垫旁俯下身子,却仍然瞧不清楚,只模糊地看见外孙女精疲力竭的脸。蹲在壁炉边的黑人产婆开口道:“你要是想告诉他一声,最好现在就去。天已经亮了。”

不过,他没必要跑这一趟。没等他转过门廊拐角(他走在丛丛野草中,三个月前借来清草的长柄大镰刀照旧靠在墙上),赛德潘就骑着匹老种马到了门口。赛德潘是如何得到的消息,他未作多想;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赛德潘正是为了他外孙女的事才星期天一大早就出了门。赛德潘下马后,他接过缰绳,站在原地,干瘦的脸上一副如痴如呆的表情,透着股疲惫不堪的成就感。他说:“是个女孩儿,上校。您要不是个同我一般老的人,我就是狗——”赛德潘从他面前走过,进了屋子。他手握缰绳立着不动,听见赛德潘踏着地板走向草垫。他听见赛德潘说的那些话,体内的某种东西似在一瞬间凝死不动。

太阳已经升起;在密西西比的纬度,太阳总是动作迅速。他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一片陌生的天空下,身处一个怪诞的场景中,一切熟悉的事物都犹入幻梦,一个不曾向上攀爬的人在这般梦里直直坠落。“肯定是我听错了,”他平静地想,“我知道的,肯定是听错了。”可那声音,那个说出刚才那些话的声音仍在继续,正向那黑人老妇讲起早上新下的小驹子。“所以他才起那么早,”他想,“原来如此。不是为了我和我家里的人,甚至不是为了他自己家里的人。”

赛德潘从屋里走了出来。他迈下台阶进了草地,步态从容而沉重——不复年轻时的匆忙与急迫。他始终没正眼瞧过沃许一眼。他说:“黛西会留下照顾她。你最好……”说着,他似乎注意到沃许正直直望着自己,便停下了脚步。“怎么?”他问。

“您刚才说……”沃许开口道;他的嗓音在他自己听来如鸭叫般又干又扁,好像一个聋子在讲话。“您刚才说,她要是匹母马,您就能在马棚里给她挑个像样的地方。”

“怎么了?”赛德潘说。见沃许微弓着腰向他走近,他的眼睛一睁一眯,像拳头般一松一紧。一时间,他错愕不已,愣愣望着眼前这个对他唯命是从、无令不动的男人——二十年来,他对此人的了解甚至不比他对胯下那匹马的了解更多。他的眼睛又一次眯起,睁开。他立在原地,一步未动,却忽地耸直了身背。“滚开,”他突然厉喝一声,“不许碰我。”

“我就是要碰碰您,上校。”沃许边说边往前走,嗓音干瘪而呆板,平静得几近温软。

赛德潘抬起握着马鞭的手;那黑人老妇躲在破门烂框里向外窥望,一张畸丑的黑脸仿佛一尊残损的地精石像。“滚远点,沃许。”赛德潘说。紧接着,他手甩鞭落。那黑人老妇像只灵巧的山羊一般一跃而下,钻进草丛,然后一溜烟地跑了。赛德潘冲沃许脸上又是一鞭,抽得他跪倒在地。当沃许站起身再度迈步向前时,手中已握着那把三个月前他向赛德潘借来的长柄镰刀;从此往后,赛德潘再也用不上它了。

他再次进屋时,草垫上的外孙女略微一动,以颇不耐烦的语气直呼其名地喊了他一声。“怎么回事?”她问。

“什么怎么回事,亲爱的?”

“外面那么吵。”

“啥事儿也没有。”他柔声答道。接着他跪在地上,伸出愚笨的手摸了摸她滚烫的前额。“要给你拿点儿什么吗?”

“我要喝口水,”她抱怨般地说,“我躺在这儿老半天了,想喝口水都没人管,根本沒人在乎我的死活。”

“好啦,好啦。”沃许一边安慰,一边僵硬地站起身。他舀来一瓢水,扶起她的脑袋,喂她喝了几口,然后又把她放下,望着她转过石像般的脸,毫无表情地看着她的孩子。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外孙女正一声不响地流着眼泪。“好啦,好啦,”他说,“要是我,我就不哭。老黛西说了,这小丫头漂亮又健康。没事啦,都过去了,没什么好哭的啦。”

可她依然默默地哭泣,阴沉的神情几近愠怒。沃许再次起身,在草垫旁惶惶不安地站了一阵;过去,先是他妻子,再是他女儿,都曾这副模样躺在床上,而此时此刻他心中所想也一如当年:“女人啊,像个谜,我可真猜不透、没孩子的时候想要,可得了孩子呢,又哭。我是真猜不透,任何男人都猜不透。”想罢,他顾自走开,搬了把椅子坐到窗边。

阳光明媚的上午悠长而明亮,他一直坐在窗边,静静等待。他不时起身,踮着脚尖走到草垫旁看上一眼。外孙女睡着了,臂弯里躺着她的孩子,那平静而疲惫的脸上满是阴霾。看罢,他便又回到椅子上坐下,继续等待;他心里纳闷——都那么久了,他们怎么还没找上门来,可转念一想,又想起今天是星期天。下午过半时,他仍在椅中,一个半大不小的白人男孩经过屋子的拐角,正好撞上了那具尸体。那孩子倒吸一口凉气,大叫一声,抬头便瞧见了窗里的沃许;短短一瞬间,他目光凝灼,中了邪似地定在原地。见他转身跑开后,沃许再次起身,再次踮着脚尖走到床边。

外孙女醒了——怕是不知不觉中被那孩子的叫声惊醒的。“米丽,”他说,“你饿了吗?”外孙女闭口不答,扭开脸去。他在壁炉里生起火,将头一天带回家来的肥脊肉和冷玉米饼烤熟,接着又把水倒进破旧的咖啡壶里加热。可等他把餐盘端到她面前时,她却一口也不要吃;结果他自己吃了起来,一个人静静地吃,吃完连盘子也不收就又回到了窗边。

此刻,他似乎有所感觉:那些男人该快揣枪上马领着猎狗集合了——那些性情古怪、睚眦必报的人,赛德潘的同类;从前,沃许尚以葡萄架为限、不愿靠近宅子的时候,聚在赛德潘家饭桌边的正是这些人,这些命搏疆场、为年轻一代作出了榜样的人;他们或也收到过将军们亲笔签授的一纸证状,或也曾神气傲然地纵马驰骋,穿过富丽的庄园;他们受人敬慕,也予人绝望,是希望的象征,也是悲痛的爪牙。

他们想必以为他会逃跑,会躲开他们这样的人。可他倒觉得不管跑到哪里都无甚差别。就算他跑,躲开了一群耀武扬威的恶人邪影,也还有另一群一模一样的家伙正等着他;天下乌鸦一般黑,他心里清楚得很,而且他也老了,太老了,就算要跑,也跑不远了。无论他怎么跑,跑得再快再远,也终究躲不开那些人,更何况,他快六十岁了,根本跑不了那么远,逃不出这类人居住、生活并为之立下规矩、定下秩序的世界。战后五年,直到今天,他似乎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这些英姿翩翩、勇敢自负、千挑万选、出类拔萃、承载着勇气、荣耀与骄傲人何以会被北方佬或者任何一支军队彻底击溃。当年,如果他跟着这些人上过战场,他或许能早点把他们看穿看透。可要是看穿看透了,他又该如何生活、如何自处?光靠回忆从前的日子,他又如何熬得过这整整五个年头?

太阳渐渐西斜。孩子哭了一阵。他走到草垫旁,看见外孙女正给孩子喂奶,且仍旧阴沉着脸,一副难以捉摸的呆滞神情。“你饿了吗?”他问。

“我什么也不想吃。”

“该吃点东西了。”

外孙女低头望着孩子,索性不再说话。沃许回到椅子上坐着,发现太阳已经落下。他心想:“要不了多久了。”他能感觉到他们——那些报复成性的怪人——已经离他不远,就连他们在议论些什么,他们那暴怒的外表下淌着何等执念与偏见的潜流,他似乎都听得一清二楚:老沃许·琼斯到底还是栽了。他自以为搞定了赛德潘,可还是被赛德潘给耍了。他以为摊上这么个事儿,上校就得娶那丫头,要不就得拿钱。可上校哪里肯。“可我从没这么想过啊,上校!”他喊出了声,又被自己的声音惊醒。他连忙回头,看见外孙女正直直望着他。

“你在跟谁说话?”她问。

“没什么。只是在想事情,不知不觉就说了出来。”

外孙女的脸陷入浓浓的暮色中,再次变得暗沉而模糊。“我想也是。我看你还得再大声点儿嚷,他在那边的宅子里呢,不大声点他听不见。还有,想让他到这儿来的话,你还得再干点什么,光嚷不行。”

“好啦,好啦,”他说,“你什么也别操心。”话虽如此,在他自己心中,思绪早已不由自主:“您知道我绝没这么想过。您知道我从不指望、从没请求过任何人,除了您。您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我也从没向你开过口;我觉得没这必要。我说,我用不着开口。像沃许·琼斯这样的家伙有什么必要去质问、去怀疑一个连李将军都亲手题字、说他勇敢的人?勇敢——”他想,“要是六五年那会儿他们一个都没骑着马回来,那就好了。”他琢磨着:要是他那种人还有我这种人都没在这世上活过、呼吸过,那就再好不过了。与其让另一个沃许·琼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生、一切从身上被活活扯落、撕碎,像一层干废的空壳一般被丢进火里,在炙烤中皱缩、枯萎,还不如来阵风,把像我这样苟延残喘的人统统刮走的好。

他不再多想,一动不动。马蹄声传来,来得突然而清晰。很快,他看见提灯的亮光、晃动的人影,不断移动的灯光中,支支枪管熠熠闪烁。但他不为所动。天色已近全黑,他听着他们的话声,听着他们将屋子团团围住,听着矮树丛沙沙作响。明亮的提灯不断靠近,直到灯光落在野草丛中那具静静躺着的死尸上时才凝止不动;夜色中,是一匹匹高头大马的憧憧暗影。一个男人下马落地,就着灯光冲那尸体弯下了腰(他握着一把手枪)。然后,他直起身子面朝小屋,喊了声:“琼斯。”

“在这儿呢,”窗里的沃许平静地应道,“是您吗,少校?”

“出来。”

“好的,”他平静地说,“我只想先把我那外孙女安置妥当。”

“我们会安置她的。快出来。”

“好的,少校。稍等,马上。”

“点个亮。把灯点上。”

“好的。马上。”他们听见他的话声退入小屋深处,却看不见他的人;他快步走到烟囱边——一把切肉刀藏在墙上的裂缝中:它如剃刀一般锋利;在其邋遢懒散的生活中,在这腌臜破败的屋子里,这把刀是他引以为傲的宝贝。他走近草垫,听见外孙女的声音:“外边是谁啊?把灯点上,外公。”

他说:“用不着点灯,亲爱的。用不了多久,分分钟的事。”他双膝着地,边循着她的声音向前摸索,边悄声问:“你在哪儿?”

“就在这儿,”外孙女不耐烦地说,“我还能在那儿?那是什……”他的手碰到了外孙女的脸。“这是什……外公!外……”

“琼斯!”警长高喊,“出来!”

“稍等一下,少校,马上就来。”他说著站起身并迅速行动起来。摸着黑,他也能找到那只煤油桶。他很清楚桶是满的,因为不过两天以前,他才在铺子里把油加满;整整五加仑的油,太重,所以他放着等着,直到搭上了顺风车才带回家来。壁炉里还剩着些煤;况且,这破烂屋子本身就跟火绒没什么差别——煤、壁炉、四面木墙,轰的一声,爆炸,火蓝夺目。疯狂的一瞬间,在冲天的光焰中,等在屋外的人看见他高举着长柄大刀,径直向他们跃奔而来。马儿惊而打挺,纷纷掉头欲跑。他们勒住马,转回身面朝强光。在耀眼的火光中,那干瘦的黑影异常鲜明;他高举利刃、狂意十足,正撒腿冲向他们。

“琼斯!”警长大吼,“站住!站住,否则我开枪了。琼斯!琼斯!”可那枯瘦、狂怒的身影衬着刺眼的强光,伴着焰舌的呼啸,仍然脚不停步。他高举镰刀,向他们、向双双圆睁的马眼、向枪管上晃曳的光点劈来,不发一声叫喊,不出一丝声响。

责任编辑:丁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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