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娴 易祖平 苟 健 张 毅 李 琪 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所有样本均采自A市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抽样。
2015—2016年共完成四川省级监测任务9小类64份样本738项次、A市监测任务2小类77份样本482项次相关检验,如固态(半固态、液态)调味料、调味油等。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2015年及2016年的《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中的要求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和判定。
2015—2016年共检测样本141份,其中合格样本120份,问题样本21份,抽检合格率为85.11%。
生产环节共抽检58份样本,合格样本55份,问题样本3份,问题样本问题发现率为5.17%;流通环节共抽检35份样本,合格样本29份,问题样本6份,问题样本问题发现率为17.14%;餐饮环节共抽检68份样本,合格样本56份,问题样本12份,问题样本问题发现率为17.65%。德阳市2015—2016年调味品监测结果,见表1。
表1 德阳市2015—2016年调味品监测结果
表2 不同品种易出现问题的项目的分布情况
在调味品样本中添加违禁物质的问题发现率最高,达8.07%;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发现率为1.24%;质量指标问题发现率为0.62%;微生物指标问题发现率为0.62%;标签的问题发现率为2.48%(见表2)。
A市2015—2016年调味品抽检监测结果显示,半固态调味料(火锅底料)中检出违法添加物质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商家一味追求利润,在底料中加入罂粟壳类物质,增加其风味的同时可能导致顾客的视力、肝功能和神经系统等受影响。2015—2016年,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的样本问题发现率从8.07%降到0%。反映出A市监管部门对“两超一非”类案件十分重视,实施行之有效的后处理,将违法添加物质在A市调味品中的蔓延态势及时遏制。
糖精钠为食品添加剂的甜味剂,苯甲酸、山梨酸同为食品添加剂的防腐剂,为了延长货架期、调节风味口感,一些商家在不同生产环节超量加入上述物质[3]。
从检测数据来看,质量指标(总酸)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0.62%,食醋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质控水平有待提高。
鸡精调味料有一批次检出大肠菌群。反映出严格控制消毒灭菌是生产企业应重点加强的措施。
通过2015—2016年调味品质量及安全指标监测工作,对A市调味品的质量状况有大致了解,如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存在风险或风险较高的食物大类及项目指标,为A市监管部门对调味品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建议强化日常监管,如餐饮环节,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利用快速检测手段提高抽检样本问题发现率;加强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存在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