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政法新闻的困境与出路

2018-11-18 18:02李维琴
记者观察 2018年30期
关键词:政法受众群众

文 / 李维琴

一、新媒体背景下政法新闻面临的发展困境

(一)权威性受到挑战

新媒体背景下,政法新闻必须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新闻媒体的行业规范及法律程序,切实提升新闻质量。新媒体的出现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人人都能够成为新闻信息的受众者、传播者与发布者,给政法新闻报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媒体信息发布门槛的降低,使得政法新闻的权威性逐渐遭受到人们的质疑,加之网络信息的审查难度较大,不实信息广而存在,政法部门时常处于被动地位,这对政法新闻发布的制度性及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合法性与时效性存在矛盾

众所周知,政法新闻需要充分彰显规范性与严谨性。然而,在快节奏的新媒体时代,人们对信息获取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与消息发布较为缓慢的传统媒体相比,微博、微信等一些新媒体客户端显然更加满足当代群众的信息获取需求。不可否认,新媒体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方面具有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新媒体平台在发布信息前,通常不会预先构想成形的框架,由此引发的信息片面性及真实性也值得人们思考,而如何明确背后发布者的责任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隐私权与知情权存在矛盾

网络具有开放性及虚拟性的特点,使得用户的个人隐私权容易受到侵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新媒体的产生给用户创造了更加广阔的自我表达空间,用户可以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尽情表达自身的情感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衡网民的情绪。与此同时,也容易诱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包括用户个人信息被非法窃取、公开等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网民对待事物通常具有不同的观点及态度,当某种过激的个人情绪发展成为集体情绪时,极易产生极端行为,引发“网络暴力”事件。政法新闻被赋予同法律法规一样的客观性原则,理应在满足受众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好当事人的基本隐私权,但新媒体的“无孔不入”给这项工作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新媒体背景下政法新闻的出路探寻

(一)及时转变关注点

很多媒体在报道政法新闻的过程中,喜欢将关注点放在刑事案件上面,以求更好地吸引受众的眼球,然而这类案件也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基于此,政法新闻发布者必须适当地扩展案件关注焦点的视野范围,转变该类报道的关注点,注重体现人文精神,发挥报道的正面舆论引导作用,促使案件报道在社会大众中能够真正发挥警示作用,帮助规范大众的民事行为。事实上,政法新闻具有十分丰富的素材来源,媒体工作者大可以基于全局角度,挖掘刑事案件的新特点,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为关注焦点进行普及宣传,以增强受众的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约束机制。

(二)发布机构的新媒体化

新媒体的特殊性往往能够使得政法新闻在发布前,就已经被广大人民群众所预知,并形成社会舆论,增加了政法机关的舆论压力,从而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正因如此,政法新闻发布机构必须加快自身新媒体建设的脚步,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在应对突发事件上,以权威的视角第一时间告知群众,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让群众及时了解事件的进展,避免受到错误思想舆论的影响。同时,要加大对新媒体的应用及创新,为群众关注司法动态及政务动向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官方渠道,在政法工作系统中增设法制人员与网民互动的模块,对网民发出的疑问进行详尽解答,如此既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威性,又能促进法律相关知识的深度普及。

(三)建设新媒体环境下的政法新闻

实现新闻价值与法制价值的有机结合,通过普及法律知识,逐步强化全民法律意识,规范群众的社会行为。政法新闻需不断适应司法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彰显政法新闻的社会价值,侧重于正面报道的社会舆论导向作用,注重主流意识形态,加强树立政法报道的正面形象,适当做出揭露性及批评性报道,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

三、结语

新媒体背景下,加强政法新闻建设迫在眉睫,政法新闻的发布机构必须明确自身承担的重大职责,对政法新闻进行不断优化,切实提升报道的合理性与准确性,促进依法治国理念的持续深入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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