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失足“落水”青少年的“救生员”

2018-11-19 08:12
中国火炬 2018年2期
关键词:伊犁州救生员对子

“当好失足‘落水’青少年的‘救生员’,不让一个青少年掉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关工委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对五老提出的基本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些失足‘落水’甚至跌入犯罪深渊的青少年,虽然走错了路,但只要有人拉他们一把,也许就会收获不一样的未来。” 伊犁州关工委主任于国治的这番表述,代表了全州1400多名参与这项活动的五老的心声。

伊宁市有个享誉全区的“爱心妈妈”团队。发起人五老米克仁沙,带领着17名“爱心妈妈”,与未管所无人探视的少年犯结成帮教对子。每逢节日,这些“爱心妈妈”都带着大包小裹来这里看望孩子们,有吃的、用的,还有书和笔记本。他们对这些孩子进行心理疏导,用母爱感化、挽救他们,鼓励他们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现已有两名孩子得到减刑。

新源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爱心妈妈”团队,把“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以“少捕、慎诉、少监禁”为原则,探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成功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高中生李某,在陪同母亲购物时,趁店主不备,偷偷拿走了放在收银台上的一部价值4800元的手机,已涉嫌盗窃。“检察官爱心妈妈”办理这个案件时,了解到李某在学校平时表现良好,因一念之差造成了这样的恶果,被发现后立即将手机归还了失主,并诚恳道歉,失主也表示了谅解。鉴于这种情况,检察院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在广泛征询侦查员、被害人、李某本人及其代理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检察官爱心妈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教育下,李某汲取了教训,重返校园,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霍城县曾参与乌鲁木齐“7.5事件”被判刑的艾某某,在刑满释放后,五老主动与他结成帮教对子,通过循序渐进、层层深入的“滴灌式”法治教育,唤起了他心底的良知。他在思想上有触动、行为上有变化、心灵上有感恩,创业办厂成为远近闻名的致富带头人,还为数十名失足青年解决了就业岗位。在他的多次申请和党组织的严格考察、精心培养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就是这样一批承担着失足“落水”青少年“救生员”责任的五老,伸出了爱的手臂,挽救这些失足“落水”青少年重返平安幸福的人生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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