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方式 筑牢安全防线推动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上水平

2018-11-19 07:58孙伟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18年9期
关键词:限额村镇巡查

孙伟

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还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高质量实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越来越被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所重视和关注。近年来,兰陵县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部署,以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突破口,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建立完善“12345”工作机制,推进了全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上台阶、上水平。

一、夯实“一个管理”,抓牢质量安全“牛鼻子”

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面广量大,自发性、随意性强,仅仅依靠政府难以形成有效监管。经多年探索,兰陵县充分认识到,抓好建筑工匠的管理,就是抓住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牛鼻子”。针对村镇建筑工匠分散、无人管理、自发无序的现状,兰陵县以建筑工匠管理为切入点,重点夯实“一个管理”,即“公司+协会”管理,由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自整合辖区内的村居施工队伍,注册成立1~2家村镇建设公司,负责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的施工,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成立村镇建筑业协会,各村镇建设公司为其分会,吸纳所管理的建筑工匠队长入会,实现公司与协会的有机结合。目前,全县共有村镇建设公司37家,配备专业技术员、安全员74名,统一管理工匠队长475名,工匠7213人。工作中,坚持培训、考核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考核、培训的指挥和指导效应,倒逼工匠和管理员、监督员主动抓安全提素质,促进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一方面,围绕工匠素质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并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加强与社会化办学机构合作,以建筑技能、安全规范和法律法规为重点,着力抓好建筑工匠、公司经理和安全监督员的系统培训,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匠和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人员无上岗证、看不懂施工图纸、不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的问题。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累计培训工匠2.3万人次、工匠队长2660人次、公司经理212人次、村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5780人次,发放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合格证书9200余个。另一方面,依托临沂市建筑工匠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工匠队长进行“A、B、C”三级信用评定,以信用评定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A级”优先推荐承揽工程,对“C级”取消建筑工匠队长资格,不断激发工匠队长争先创优、规范提升的活力与动力。同时,出台《兰陵县村镇建设公司考核办法》,考核成绩除作为村镇建设工程公司评先树优的参考外,成绩优异的还将优先推荐申请劳务资质,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工匠管理资格,清出村镇建筑市场,有效促进了村镇建设公司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取消了5家村镇建设公司的工匠管理资格。

二、抓实“两项制度”,把牢质量安全“主动权”

在抓好源头管理的同时,注重过程管控,严格实行“两登记、两巡查”制度,实现了抓住“牛鼻子”牵动“牛身子”效应。“两登记”,即审批登记、施工登记。建设方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向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备案表》进行审批登记,并与建设方签订工程服务协议。同时委托辖区内村镇建设公司负责施工,被委托村镇建设公司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登记。“两巡查”,即村镇建设公司跟踪巡查、县乡两级管理机构不定时巡查。工程开工后,村镇建设公司派技术员、安全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指导整改;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依法依规处罚。今年以来,全县共完成登记项目371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5份,整改安全隐患220处,切实加大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力度,实现了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全过程把控。

三、细化“三级网格”,筑牢质量安全“责任网”

网格化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具体组织实施也在基层。为此,兰陵县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通过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筑牢基层监管“网底”,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网格。县级网格方面,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并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镇级网格方面,各乡镇设立了副科级规格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及服务工作,要求每个乡镇配备行政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创设良好的工作条件。目前,全县已配备兼职主任18人、专职副科级主任18人、行政编制人员116人,配足配好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巡查车辆,真正形成了有人抓、有条件管的良好局面。村级网格方面,以自然村为单位,在全县设立995名村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负责上报村居工程建设情况以及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切实筑牢了村居建设工程的“第一道防线”,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不足、巡查不到位的难题,实现了监督全覆盖、管理无盲区。

四、强化“四个必须”,盯牢质量安全“关键点”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为加强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兰陵县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明确了“四个必须”,即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网,必须安装施工用电安全配电箱。为确保“四个必须”落到实处,主要从三个层面加强巡查和督导:一是乡镇将施工现场“四个必须”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并要求相关村镇建设公司安排技术员、安全员靠上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能复工,坚决杜绝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带病运行;二是县住建部门每周采用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拍摄乡镇限额以下工程“四个必须”落实情况的视频资料,定期反馈通报,及时督促乡镇整改落实;三是县政府抽调县督委办、住建、安监、规划、国土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由3名县级领导带队,每月分片对“四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有力推动了全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目前,“四个必须”已成为全县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标配”,也是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关键点”。

五、实现“五个覆盖”,打牢质量安全“基本功”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是扩大工作覆盖面的有力保障。兰陵县在强化领导、资金等支持的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意见》《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管范围、施工队伍管理、监督巡查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全县限额以下工程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纳入年度考核,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考核成绩计入年度科学发展总成绩,有力促进了管理规范、配套齐全、质量提升,逐步实现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五个全覆盖”,即村镇建设公司全覆盖;配备有专业资质证书的技术员、安全员全覆盖;村镇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全覆盖;村镇建筑从业人员持有《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合格证》上岗全覆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总之,兰陵县成功探索出的乡村建设工程“12345”管理模式,是摔过跟头、吃过苦头,有过刻骨铭心的教训,经过痛定思痛探索出来的,被省住建厅作为先进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不仅成为了全县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规范管理的有力抓手,更是全县乡村住房品质和安全“双提升”的得力手段,实现了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了“小工程”实现“大安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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