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妇女杂志(上海)》关于妇女职业问题的探讨

2018-11-23 11:30梅洁
卷宗 2018年32期
关键词:家事职业教育上海

梅洁

摘 要:《妇女杂志(上海)》关于妇女职业问题的讨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受西方女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国内关于妇女谋求职业的呼声越来越高。妇女从事职业不但能够提高其个人地位,还能造福于社会。盲目追求女性独立职业,忽视母性保护,又会带来一些弊端。是时,寻求适宜于妇女的职业,加强妇女职业教育,是解决近代妇女职业问题的唯一途径。

关键词:《妇女杂志(上海)》,妇女职业,家事,职业教育

19世纪末,受西方“天赋人权”学说影响的进步人士,呼吁我国广大妇女应该走出家门,与男性一样从事经济独立的职业。这与“男治外,女治内”的传统观念有着强烈的冲突。一时之间,关于妇女是否应当从事职业在社会上掀起了广泛的讨论。本文主要以《妇女杂志(上海)》中妇女职业问题的讨论为研究对象。

1 支持妇女从事职业,以实现经济独立

受美国女权主义学者纪尔曼夫人的影响,国内要求妇女寻求经济独立职业的主张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陈问涛指出“女子若有了独立的职业,便有了独立的经济,经济既能独立,虽不说社交公开,自然会社交公开,虽不说婚姻自由,自然会婚姻自由。”[1]吴峥嵘认为妇女从事职业能够造福于社会,“盖社会者,聚人而成,人各能自立立人,社会始蒙其麻。愿吾女界树兹模帜,稗尽天职之权,造无穷之福焉。”[2]显然,妇女从事职业有利于社会发展。

在“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下,出嫁的女子大都依靠丈夫生活,不但在生活上是男子的附属品,在经济上亦处于从属地位。在这种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结构之下,没有人会想到要为女性谋经济独立的职业。近代社会,男子的劳动报酬跟不上生活成本的提高速度。一个家庭若还像以前那样只依靠男子的薪酬维持,生活会比较拮据。妇女从事职业能增加家庭收入,分担男子的经济压力,有利于夫妻感情的增进。此外,妇女外出谋求经济独立的职业,可以打破“女子以结婚为唯一职业”的旧观念。近代以前,女子从小便被教授怎样成为一名贤妻良母。对于她们来说,一生只有嫁人为妻为母这一件事。所以必须要打破这种腐朽的观念,让妇女知道结婚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要有独立的职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妇女职业与种族发展还有密切的关系。没有经济来源的女子择偶的唯一的标准是是否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而关于男方的相貌、身体条件通通不予考虑。从基因学的角度看,这样的结合怎么能够生出优质的下一代呢?董纯标坚信“倘然一国之内,多数的贫穷幼女都以出嫁为职业,所生的子女多是薄弱无能的,那么种族不是逐渐退化而不可救药了么?”[3]只有女子经济独立了,才能不再以基本生活需求為择偶标准,可以考虑男子各方面条件,种族才能得到优化发展。

总而言之,妇女从事职业能够打破封建旧思想,有利于妇女地位的提高和种族的进化,也是社会发展在妇女职业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2 反对妇女职业,家事更适宜

支持妇女就职业的观点,遭到了一些知识分子的反对。江滂主要从女性心理、生理等方面论述妇女不适宜于职业。首先,他认为“女子除几个男性化和少数特殊的例外,大体的性质,都是优柔,忍耐,谨细,娴雅的。女子常多血质与神经质,善治锁屑细事而且富于感情的。”[4]而一般的家庭事务都符合妇女有耐心、细心的特点。他还认为“女子身材短小,力量不如男子,而家事大抵都不是粗重,无须多大的力量来做,职业中却大都要用力的地方。女子既比男子体力细小,当然成绩不如男子。”[5]除此之外,一般职业都含有竞争性,富于感情的女子很容易受情绪的影响,把生活中的世故人情带入职场。女性还缺少创造性,缺乏创造发明的能力,这些亦是女子不适宜职业的因素。

更有人认为,“现在男子谋职业也不便,如果加入许多妇女,那男子的职业更难谋了,并且男子的职业酬报也不丰,如果加入女子,那也侵夺男子的地位,因竞争而低减男子的薪金。”[6]这是典型为男子谋求职业保障的观点。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女性的首要职责是照顾幼儿,这是反对妇女离开家庭从事职业最有利的论据。倘若妇女外出从事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势必会分散她对于家庭,对于孩子的精力,而且母亲的健康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对于这一情形,他们以为“与其使妇女出外工作,倒不如使她们在家履行作重要的职务—育儿,由国家给母亲以年金,以保障妇女的经济独立。”[7]

反对妇女职业的声音虽然不能有效地阻碍妇女职业运动的开展,但他们确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指出了妇女职业存在的一些弊端。

3 妇女职业问题上的中间派

以上两派的观点最大的争论点在于“职业和家事哪一种更适合于女子”。1924年,《妇女杂志(上海)》专门设有一个讨论会以供更多知识人士发表意见。其中,青子女士、徐学文等人都参与其中,提出对此问题的看法。

青子女士既看到单以服务家庭为女子唯一合适的职业的弊端,也认识到孕期女子从事职业的危险性。所以,她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先须改良社会,照眼前的中国情形而论,无论那一派的主张都不能行。”[8]在当时那种社会环境下,要以女性自己的意愿和所处的地位为依据,选择最为合适的一种。徐学文通过分析女子的身体特点,认为女子在嫁为人妇之前可以从事任何职业,出嫁以后可以兼顾职业和家事。二者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以家庭事业为重。但是他看到了当时中国的现实状况,很多寻常人家的妇人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不得不外出谋求职业,也顾不上身体的局限。在这样的情境下,他倡导“应该提倡一种正当的女子职业来适应现社会的环境。”[9]这显然是一个折中的办法。

虽然妇女就职已成不可阻挡的趋势,但是妇女不同于男子的特殊生理问题也不可忽视。在妇女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中国,妇女完全从事经济独立性的职业过于理想化,女子只服务于家庭也不太现实。所以对于妇女是否应该从事职业的问题应该坚持事实求是,根据妇女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4 总结

女子获得同男子相同职业的权利,是争取自由、获得解放的关键一步。在近代社会,尽管妇女离开家庭外出工作有诸多利益,但几千年来 “男治外,女之内”的思想观念不可能突然发生转变。大多妇女仍然只将家事作为己任。关于妇女是否应该从事职业的争论不断,无论支持妇女职业的一方,还是反对妇女职业的一方都无法很好的解决职业和家事的冲突。我认为最好的解决该问题办法是,首先,要加强推进妇女职业教育力度,提高女子谋求职业的能力。进而积极引导女子选择合适自己的职业,充分考虑本人的意愿。 其次,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更多类似于育儿院、托儿所的机构,并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这样既能缓解妇女照顾孩童的压力,又能为社会提供育儿师这一新的职业。

参考文献

[1]陈问涛.提倡独立性的女子职业[J].妇女杂志,1921.8.

[2]吴峥嵘.论说:女子职业造福社会论[J].妇女杂志,1915.1.

[3]健孟.妇女职业的先决问题[J].妇女杂志,1924.6.

[4]江滂.讨论会(第三期)职业与家事那一种更适宜于女子[J].妇女杂志,1924.9.

[5]江滂.讨论会(第三期)职业与家事那一种更适宜于女子[J].妇女杂志,1924.9.

[6]顾绮仲.妇女与职业的关系[J].妇女杂志,1926.12.

[7]黄石.妇女果不适于职业么[J].妇女杂志,1924.6.

[8]青子女士.讨论会(第三期)职业与家事那一种更适宜于女子[J].妇女杂志,1924,9.

[9]徐学文.讨论会(第三期)职业与家事那一种更适宜于女子[J].妇女杂志,19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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