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政治的基本原理》读书心得

2018-11-26 19:18崔媛媛
神州·上旬刊 2018年10期
关键词:国家政治

《平民政治的基本原理》是美国学者芮恩施在中国做公使期间所著。这本书在民国十年时由罗家伦翻译,蒋梦麟校对,内容通俗易懂,是为向当时的中国民众系统的介绍西方政治原理和知识,使他们了解国外政治体制的好读物。作者芮恩施在深入研究中国政治的基础上,把欧美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传统与中国进行了多处的比较。不仅如此,作者对于当时中国的政体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并解答了中国若实行平民政治该从哪着手、如何着手的问题。因此,这本书不仅对于向当时的中国民众传播先进政治思想有着重要作用,更对当前民主政治的完善有着积极意义。

本书共有十八章,我按照其内容将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至第六章,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关于国家的一些基本原理。第一章是介绍国家的由来,作者认为国家是人类关系的固定组织,是最大形式的社会。国家最重要的特点是能用有组织的势力去使大家服从种种的法律和规程,其发展步骤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民族交战,阶级区分;第二阶段是被征服者与征服者的关系日益接近;第三阶段是应用代议政治的原理。孔子言:“政治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拨乱时代的政治,这种政治是为了半开化的民族而设的;第二个时期是小康时代的政治,此种政治是为了已开化的民族;第三个时期是大同时代的政治,这是对于已经大开化的民族而言的。”而像第三个时期这样的国家,才是真正平民政治的国家。第二章介绍的是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关系与统治权,作者写道:“经济势力用着政治手腕的时候,尤其成为人类事务上最重要的成分”。他认为社会公认的法律习惯比禁令更有效,还要协调好个人要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为个人自由的发展起见,当如何赋予他们以发展的机会、财产的享受、能力的增加;一方面为社会全体的利益起见,当如何以社会的动作、社会的统治使他们有一定的限度,不至于妨害社会。在第三章里,作者进一步阐述了国家的含义:“一种人类的的社会,占据一定范围的领土,不受外力的统治,以共赴共同的目的,而且里面有一种有组织的政府,使全体的人民都能共同服从的。”并且重点介绍了国体,认为按国体在历史上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五种:第一种是草味的农业国家或者叫部落的国家;第二种是等级区分的国家;第三种是城市或沿海的国家;第四种是封建领土的国家;第五种是民族的国家。而按照国体的形式可分为集权的国家和联邦的国家,在联邦制国家中,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统治权,中央政府的权力最高,但会赋予最大可能限度内的地方自治权,鼓励地方积极性,提高效率,促进社会和政治的进步。在统一制国家中,所有分部和机关都代表中央政府意思,不重要的职务才由各地方独立处治。在第四章谈到了政体的问题,作者认为历史上有三种形式,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和平民政治。君主政治虽然有一流人物得此高位,但成例极少。君主世袭的统治权,总是永远比不上一种有高等组织的自治社会的活泼的自动威权,而且君主政治发展为变态堕落的方面就成了暴君专制。贵族政府只有一个较小的阶级或较小组合的人,能够行使最高的威权,若是以贤能为标准就是贵族政治,但若是以财富为标准就会成了少数专制。平民政治是选举官吏和制定法律的权利赋诸全体公民,人人皆可参与,但若是一帮乌合之众,就会变成暴民专制。所以全体人民要有一个好的平民政治,必须共同组织起来,能选择自己的领袖和高级官吏并能统治他们的行动,参与地方政府的事务,以实行“直接建设权”及“投票复决权”参与立法事务等。在第五章,作者谈到了国性,解释了种族和民族的区别,说国性是完全建筑在同居的共同感情和历史的共同经验上,从共同的历史里发出来的觉悟,是心理上联合国家感情的要素。人民对于国家感情极力注重在培养本国的历史,历史是国家的自觉性。第六章说的是主权问题,对于外部而言,主权是一个国家政治的组织完全独立,不受外部统治权管束;对于内部而言,主权是国内固定的、有组织的公共统治权的机关,凡是国内的分子都应当服从的。最重要的是,主权是国家最后的权力,在法律上再无上诉之余地,法律意义上是具有最后决定或审查权力的政府机关。

第二部分是从第七章至第十一章,这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关于民治的一些原理。第七章说的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是一个基本法律,凡个人间的关系或是社会间的合作,都是按照它而定的。它所包含的原理,是政府建设的根本。并拿美国和英国举例,美国用的是成文宪法,英国用的是不成文宪法,优点是有弹性,易于使用。第八章谈到了代议政治,它异于独裁政治与直接民治。其优点是它是讨论的政治,受治于理性;弊端是易于滋生政治的腐败或阶级的偏袒,地方代表争取本地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第九章介绍了选民,选举权已从刚开始的以金钱、势力、土地为标准发展为付税者及受教育者,女子也获得了相当的选举权。作者认为选民不仅要投票选举,还要天天监察官员,才能保证公共事务有效率的完成。第十章讲的是政党问题,作者认为政党是一种公民的团体或组织,为的是要达到、扶助并苦心经营公共的政策,本于党部各分子忠实的判断,以为这是民治国中公共所需要的。十一章系统地阐述了民治的思想,从平等、自由、博爱三方面解释。作者认为民治的自由不是孤独的自由,不是无政府的自由,不是唯我独尊的自由和阶级专治的自由,而是彼此友爱、共同服务、互相尊重的一种社会的自由。作者还认为民治的平等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博爱就是一种互相尊重、互相顾全的精神。最重要的是,在这一章,作者阐述了关于民治的学说应用于中国的问题,他认为受教育是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基础,人民和政府间要建立信任,保持积极参政的热情,这样才会乐于帮助支持国家。同时,作者也意识到了民治适用于当前中国的困难,那时候的中国人民普遍文化素质都不高,接受力弱;而且中国领土宽广,各地语言、风俗、经济利益很复杂,政治统一的感情不甚发达。但中国人平等意识较强,对于选择领袖有经验,对公共事务有热情,这也是中国适用民治的优势。

第三部分是从第十二章至第十八章,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政府的组成机构和机能。第十二章谈了内阁制与总统制,并用英国和美国举例。英国实行的是内阁制,内阁制的主要特点是统一事权,一切立法提案都经内阁提出,是政府立法和行政各部分能有最完备的协作,成效显著。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其特点是分部执行,三权分立,稳定灵活但部门之间合作交流不够。十三章至十五章分别谈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内务的一些原理,强调了法律至上、司法独立和行政高效。十六章讲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提出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建议直接税由地方政府征收,间接税由中央政府征收。第十七章和十八章主要讲的是政府的机能,作者认为实际的问题就是怎样把国家权力更好地组织应用,产生最有利益的效果。政府的机能主要分为自给、防护、外交、教育、发展和交通,作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前两个机能,强调了税收的问题,还谈了公债与币制、军队建设、外交事务,教育制度、公益事业以及发展交通的重要性。

读完此书,发现书中很多原理和知识对于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来说依然很有借鉴意义。作者的着力点是简明系统地讲述当时中国人所不熟悉的西方政治原理和知识,进行中西方政治传统有益比较。在书中一開始,作者就写道:中国以前的政治制度,大部分是“民有”的和“民享”的,而极小部分是“民治”的,而现在的中国正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实行的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正是有效“民治”的直接体现。我们应借鉴西方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注入新鲜血液,以便更好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简介:崔媛媛(1994-)女,汉族,安徽马鞍山人,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人学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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