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网络害虫”

2018-11-29 09:04
浙江人大 2018年9期
关键词:公心網络陈杰

近日,随着警方对网络大V陈杰人所涉案件的深入调查,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陈杰人负责指挥调度、管理渠道、起草文章;前妻负责财务管理;情人负责代理案件、收集爆料;弟弟负责接单、线下操作。把“新闻监督”当成一门“生意”,违法犯罪者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网民表示,舆论监督要秉持一颗公心,不能以权谋私。尤其是作为网络大V,搞舆论监督更要从社会大局出发,不能掺杂一己私利。“若是把舆论监督当成一桩生意,怎能做到公平公正?”

还有网民表示,自媒体时代,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的融合愈发紧密。构建健康理性的網络舆论空间,不仅需要依法打击那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网络害虫”,也需要每一位网民、每一个个体擦亮双眼、明辨是非。

还有评论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2013年两高就发布司法解释,对操纵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入罪标准,划出了法律底线。此案再次提醒我们: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只要行为逾越了法律边界,都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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