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户财产性收入研究进展文献综述

2018-12-01 12:18闫晴俞小平
神州·上旬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城镇化农户

闫晴 俞小平

摘要:财产性收入对农户的消费投资行为、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经济增长有显著影响。虽然农户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小。但从长期来看,财产性收入具有可持续性,有巨大的上升空间和成长潜力。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农户的财产性收入结构并对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对国内外财产性收入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汲取合理内容,探索未来研究方向。

关键词:城镇化;农户;财产性收入

1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受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存在较大差距。王敏,曹润林[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发现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速大抵相当。朱艳丽[2]在研究吉林省财产性收入时发现该地区财产性收入可分为三个阶段:2004年以前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相差不大;2005年开始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几乎保持一致的增长速度;2010-2012年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迅猛增长,呈现出超越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趋势。我国农村内部财产性收入也存在较大差距,陈晓枫,翁斯柳[3]学者通过2002年、2009年统计数据发现按五等份分(20%)发现农村居民家庭最高收入分别是家庭最低收入的26.73倍和24.4倍,两者之间一直存在超过20倍的差距。石磊,张翼[4]发现全国20%的低收入阶层基本都在农村,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财产性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陈跃,徐波,周文[5]收集了我国1993-2011年的相關数据,并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协整方差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统计方法分析发现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落入“财产性贫困”陷阱的风险正在加大。

2 农民财产性收入特点及结构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对财产性收入的解释: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人。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在《中国城镇生活与价格年鉴》中则进一步将财产性收入延伸为“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1]”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利息收入,即货币所有者按照约定利率出借资金获得的超出本金的那部分;(2)股息和红利收入,指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收益的行为;(3)租金收入,指将房屋等固定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获得的报酬扣除各项费用后的收入;(4)土地经营权流转收入,指农民依法将土地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承包转让土地经营权所获得的收入。James A,Yunker[6]认为财产性收入是资本管理、储蓄和承担风险的所获的回报。

关于农民财产性收入特点,国内学者展开了深入的学术探讨。常文涛[7]整理我国1978-2012年农民财产性收入扣除物价影响后的数据得出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结论。2000年国家统计局才将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开统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发现2000年农民财产性收入仅有45.04元,农民由于财产性财富积累缓慢,影响财产性收入增长,也造成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少的现实。杨海宁,李小丽[8]认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上升空间大但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土地财产性收入的重视不足。但总体来看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速快,潜力大,比重在低位徘徊;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在农村内部和城乡间差异明显等特点在学者间达成了较为统一的共识。刘志昌,夏侠[9]认为中国农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土地、房屋和资金,并指出财产性收入产生的两个前提,一是有财产,二是通过财产使用权的流转来取得收入。

3 财产性收入影响

3.1 财产性收入成为增加农户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转速进入中高速发展,对于劳动力的技术知识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偏低,主要从事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虽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民的主导性收入,但其增长空间有限,波动性较大。我国农民土地耕种主要以小户精耕细作为主,抗风性的能力差,若遭遇自然灾害,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就会急剧减少,而且农民土地耕种以粮食作物为主,造成经营性收入的增长空间有限。国家财政在支持“三农”方面的支出一直处于高位,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的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农民财产性收入因其可持续性和高成长性,使其成为未来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3.2 财产性收入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关于农民财产性对于城乡差距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学者们各持不同的观点。周江,李成东,张新春[10]认为财产性收入差距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显著因素,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程度已超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Robert J.Lampman[11]研究发现财产性收入分配不均能够引发社会问题。徐汉明,刘春伟[12]认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对农民总收入产生重要影响,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Jeremy Greenwood,Boyan Jovanovic[13]研究发现金融中介机构因为较高的回报率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Bruun[14]发现引入财产税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增长。崔顺伟[15]研究发现2002-2012年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分布的基尼系数从0.3856变化到0.3463,即近十年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差距并没有扩大而是在减小。农民财产性收入差距过大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4 城镇化进程中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措施

4.1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由财产性收入的内涵可知农民收入是财产性收入的基础,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居民收入的差异这也是造成城乡间财产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John K.Galbraith 在The Affluent Society 还提到:通过财产性收入,一些贫苦的群体能够积累财富逐渐脱贫[16]。张乃文[17]将两者的关系比作一个同心圆,总收入作为同心圆的源动力,使同心圆的核心能更加坚固,而财产性收入则在稳固的核心基础上不断使这个圆越来越大。高志仁[18]建议提高农民收入以夯实农民的财产基础,认为提高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当前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郭俊敏[19]也认为可以创造条件增加农民的劳动报酬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加财产性生产要素的存量,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朱艳丽对此提出巩固和提高家庭经营收入水平;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三点建议。

4.2 改革土地流转制度

土地是农民拥有的最为丰富的资产,但是并不能有效的转变成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民的财产缺乏流动性,造成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一直在低位徘徊的处境。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川省开展了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一系列改革试点工作。实践后发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集中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用和流转收益上[20]。赵峰,黄寿海[21]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要素的流动,但目前我国还处在探索建立土地产权交易的层面,并没有出台相关配套的制度保障措施。何绍周,彭博,马也[22]发现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规模迅速增大,但是仍然以熟人或者邻里间的非正式转让为主,土地缺乏市场竞价的情况下,就降低了土地流转的价格。张军[23]认为带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民房产和宅基地的增值收益。钱忠好,王兴稳[24]利用2006-2013年数据,实证检验了农地流转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将农地流转的影响细分为转入农户和转出农户两方面,分析发现农地流转可能对转入农户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转出农户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4.3 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培养农户的理财意识

由于农户受教育的水平普遍偏低,所以他們当中理财意识是相当匮乏的。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民的收入较以前有大幅度的提升,2006-2016年10年间农民平均每人年纯收入从3587.04元上升到12363.4元,增长率高达245%(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因此农村市场对金融机构来讲是充满潜力的。吴刚[25]提出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会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新机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地林地等土地要素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等都会带来大量的融资需求,而且城镇化中农民逐步市民化后对个人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增加。A Nair,R Kloeppingertodd[26]通过不同国家案例分析发现金融服务有助于农村发展及改善贫困。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会受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农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受到制约。陈明[27]认为农村金融不仅为调整农业结构提供资金,而且会影响非农收入,进而提升农户的整个收入,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罗黎平[28]将农村金融需求分为两类:生活需求和农业生产需求,他发现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提供的廉价贷款最后获益的是较富裕的农户,收入较少的农户只能通过非金融机构来满足金融需求。钟润涛,马强[29]研究发现现在农村金融不但没有提供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资金,反而把农户的储蓄转移到城市。金融机构充当一个“抽水机”的作用,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一定制约。

5 文献评述

十七大报告之后,财产性收入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的对象。学者们对财产性收入的特征描述、功能作用、增收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农户财产性收入方面的研究基本基本形成了土地产权-收入的研究模式。但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所依靠的理论基础方面并没有做过多研究,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因素研究多是定性方面,鲜少有定量研究。理论基础是向农民推广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支撑,缺乏对理论的界定会使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建议措施局限于宏观层面,农户个体实则难以受益。因此本文认为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户财产性结构及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在未来的相关研究中是具有研究价值与意义的。

参考文献:

[1]王敏,曹润林.城镇化对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研究[J].宏观经济,2015(3):76-83.

[2]朱艳丽.吉林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J].长白学刊,2015(5):85-91.

[3]陈晓枫,翁斯柳.“三权”分置改革下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特点和发展趋势[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8 9(2):106-122.

[4]石磊,张翼.农地制度、财产性收入与城乡协调发展[J].学术月刊,2010(42):62-68.

[5]陈跃,徐波,周文.城镇化、财产性收入、经济增长与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基于VAR 模型的实证分析[J].宏观经济,2017(1):74-83.

[6]James A,Yunker Risk-taking as a justification for property income[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1988,12(1):74-88.

[7]常文涛.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城镇化的互动关系-基于1998-2012时间序列数据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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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志昌,夏侠.城市化进程中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较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15(2):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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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Robert J.Lampman The Share of Top Wealth-Holders in National Wealth,1922-56[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9,40(1):1-2.

[12]徐汉明,刘春伟.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商业研究,2012(3):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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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吴刚.基于当前“三农”新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初探[J].农村金融研究,2016(4):67-71.

[26]A Nair,R Kloeppingertodd.Reaching Rural Areas with Financial Services:Lessons from Financial Cooperatives in Brazil,Burkina Faso,Kenya,and Sri Lanka[J].Ssrn Electronic Journal,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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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罗黎平.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反思[J].求索,2016(10).80-84.

[29]钟润涛,马强.农村金融发展、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增收[J].江苏农业科学,2017 45(9):271-275.

作者简介:闫晴(1993-)女,安徽宿州人,硕士研究生;俞小平(1971-)男,江苏南京人,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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