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红字》中的善恶观

2018-12-02 22:30周璐
北方文学 2018年27期
关键词:红字霍桑

周璐

摘要: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國19世纪非常优秀的作家。他的优秀作品能够有如此的影响力,除却他的文学功底好、故事情节精彩外,还因为他针对宗教罪恶观做了很多的探索和思考,意图寻找人罪恶的根源。《红字》是他把文学和这一探索做的完美结合,突显了他的文学思想。因此,本文从《红字》中的善恶观去探讨霍桑的善恶观。

关键词:霍桑;红字;善恶观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开创了多个先河,是美国文学史上首位写短篇小说的作家,也是首位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除了文体和风格上的创新外,在思想上也别具一格。他所处的时代,对宗教进行了反思。霍桑的清教家庭背景,让他对宗教的理解比别人都深刻,且角度独特。对于人性善恶的问题,在他的作品中更是多有呈现,让中外学者探索不断。

善恶概念作为西方伦理的核心,人类对其的探索和思考,由来已久。从神话传说、荷马史诗、寓言悲剧等古希腊文学中均可窥见对善恶的探寻自远古已有。而善恶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及内涵。霍桑所处的时代,加上他本人的特殊经历,以及他的文学表现力,使得他的作品征服了万千读者的心。甚至在今天,人们仍被书中主人公的命运牵动心神,对霍桑深深折服。

《红字》是霍桑的重要作品,此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里面所写的情节能细致地表达出霍桑的善恶观。

一、《红字》中的善恶观

小说描写的是发生在17世纪中叶的一个故事。美丽的海丝黛·白兰,在丈夫的安排下先一步踏上了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他的丈夫并没有随后而至,反而失踪了,她只能独居于此。此间,她爱上了年轻的牧师亚瑟·丁梅斯德,并与他生下了女儿珠儿。因为她的不忠,被清教法庭判处通奸罪。要终生在胸口处佩戴红色A字(通奸Adultery),宣告她的罪行和耻辱。牧师丁梅斯德因为海丝黛的保护并未暴露,却日夜受着内心的煎熬。当海丝黛的丈夫罗杰·奇灵渥斯潜回新英格兰,并发现这一事实时,他决定隐瞒身份,潜伏在丁梅斯德身边,用残忍的精神压迫,报复丁梅斯德。最后,丁梅斯德终于能用于直面自己的爱情,向公众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得到了心理的救赎,但却不堪心理重负而亡。

海丝黛对婚姻不忠,不守妇道,在丈夫不在期间通奸。镇民们甚至认为,“这个女人让我们大家都丢了脸,实在该死”。因此她承担了属于她的惩罚,佩戴A字胸章,被小镇上的人唾骂。又因她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更遭人憎恨和指责。海丝黛是个戴罪之身,受镇民唾弃。对于她的过错,人们认为:“能把海丝黛·白兰那样的坏女人处置了,倒是给公众办了一件大好事”,“最最起码,他们该在海丝黛·白兰的额头上烙上一个印记”。代表罪恶与堕落的A字胸章也必须终生佩戴。然而,这些惩罚,并非她得到救赎的途径。海丝黛美丽善良、优雅自信、大方勇敢。她虽然承受着惩罚,却坚信心中的爱情,并奋力捍卫它,保卫自己的爱人。她积极生活,自强自立。通过做缝纫活维持了自己和女儿的生活。她总是在帮助别人:主动照顾病人、接济穷人、还义务为死者做寿衣。渐渐地,她改变了镇民对她的态度,获得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她的救赎之路是靠自身的努力。

丁梅斯德作为一个牧师,作为上帝的化身,每天做着传道的工作,向人们宣扬上帝的至善,受人们的尊重。却向欲望屈服,放纵自己,与人通奸。丁梅斯德背叛了上帝,走向罪恶,这本身就是犯禁犯罪,也是他自责的源头之一。而事后,他软弱懦弱,犯禁后不敢向公众承认自己的罪,将事实公诸于众。不敢面对自己的情感,承认自己的罪责;不敢与爱人相认相守,看着爱人和女儿受罚却不敢站出来共同承担责任。这是他心中的第二重罪,让他更加愧疚。虽然表面上仍然受到镇民的爱戴,却饱受良心的煎熬,深感自责。丁梅斯德最大的痛苦是在崇高的人生意义和尘世间的望之间徘徊,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何去何从。不肯把真相公诸于众的原因,除了怯懦,还因为他无法选择自己的方向:该继续保持自己的信仰,追求至善?还是享受尘世的快乐,拥有爱情?在经过了7年的内心挣扎后,向公众坦白了自的罪责,用生命付出了赎罪的代价。

奇灵渥斯埋首于自己的研究,过着清冷、与世隔离的生活。在婚姻里并没有给予妻子爱情,把妻子当做私有财产来占用而不舍得给予一点爱。让妻子过着毫无自主权的生活,像被禁锢一般。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一个已经衰颓的人,已经把我最好的岁月供给了渴望知识的梦想,像你那样的青春与美丽于我又有什么用呢?”。他虚伪狡诈,表面对丁梅斯德友善,实际是窥探他心中的秘密,并用残忍狠毒的手段报复。他的心灵已经扭曲,充满了仇恨和报复,无法解脱。

二、霍桑的善恶观

霍桑在他的作品中显现出的价值观都是独特的,既与他的家庭出身 ( 清教徒 ) 有关,又不完全服从;既与他身处的环境(超验主义)有关,又不完全一致。在善恶观这方面也同样是,被他的家庭信仰和时代环境影响,又有他自己特有的观点。

在善恶观的基本价值方面,他还是谨遵基督教,以一致的、独断的上帝至善说和神学目的论为善恶观的核心观念的。基督教认为:上帝是绝对的善恶标准。奥古斯丁指出,上帝是唯一单纯的,不变的善。被上帝从虚无中造出来其他的一切事物,本性也是善的,但不同于上帝,这些善不是单纯的,是可变的。与此同时,善有着不同的层次。最高层次的善是“至善”。恶则是“善的缺乏”或“善的缺失”,恶的根源是自由意志。当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就开始了自由意志对人的分化。亚当因不善地行使了自由意志,堕落犯罪,受到了上帝从惩罚,生下了有原罪的子女。因而,人一出生就带着原罪。人对上帝意愿的背弃,实际上是由爱上帝转变为爱自己,也就是自爱。导致人最终弃绝了上帝的至善而选择了更低一级的善。当人想从恶中得到救赎时,但已经失去了从善的自由,无法靠自身努力来消除恶,因为恶存在于人的本性。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治疗和矫正受到恶侵犯而堕落的本性”。

所以在《红字》中,每个主人公都是有罪的,人生而有罪,罪来自人的本性,不可摆脱。海丝黛的不忠出轨,丁梅斯德的隐瞒,奇灵渥斯的报复。这些都是他们身上抹不去的罪。身上有罪孽,就远离了上帝的至善。如果得到救赎,就可以从新有走向至善的可能。出于对基督教的信仰,霍桑还是为主人公们铺设了救赎之路。可是,霍桑对是否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矫正堕落的本性一说有自己的思考。从海丝黛的救赎之路来看。她并没有按照处罚的要义,忏悔自己的行为,等待上帝的恩典。而是笃信自己心中的善,用爱去帮助周围的人。坚强地保护自己的爱人,爱护自己的女儿。她或许在物质生活上不那么富有,可是她的精神生活是幸福的。她的救赎之路并非靠上帝的恩典,而是靠自身的努力,积存了更多的善,来消弭恶。

而对于丁梅斯德这一人物,本身就是牧师,代表着上帝的权威。但这位上帝化身无疑也有着他人性的一面,有着他对俗世生活的向往。这样的设定,似乎是与教义相左,但读者依然会非常理解和同情这位令人爱戴的牧师。究其原因,乃是思想不再受到禁锢的读者们更能感受到人性需要解放。而牧师先生的救赎最终是对于自己愿望的承认和肯定,而非上帝的恩典。

可见,霍桑依然笃信原罪与至善,但在如何消除自身的罪,如何得到救赎,他提高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更多地从人性而非教义出发,解放人的思想。

一直以来霍桑的清教徒家庭背景,是学者们瞩目的焦点。清教思想在霍桑身上影响深远,在小说中多处表现出来:清教徒主张禁欲,限制一切纵欲、享乐甚至消费行为而整个故事的起点,海丝黛出轨被发现。这正是严重触犯了禁欲这一点。从而让人们觉得不齿,遭到了严厉的惩罚。奇灵渥斯被人诟病的冷落妻子的行为,其实也符合清教徒的婚姻观。清教徒认为,在婚姻中,爱和激情并不是核心,稳定才最重要。应当去寻找一位你可以稳定地去爱,当作你一生最好的朋友的人,然后靠着神的帮助去前行。这样的教条,这样的事件,这样的场景,对霍桑来说,定必是非常熟悉的。对这些情节的描述,以及背后想表达的含义,轻而易举,信手拈来。

虽然熟知清教信条,但霍桑从心底不赞同。在清教徒的眼中,海丝黛所犯的过错无疑是不可饶恕的。但她眼中的坚毅,她对生活的热情表示,她并不认为她对爱情的向往,为爱人做的一切是有罪的。她愿意为爱情牺牲自己,独自受罚,独自抚养女儿。她认为这是正确的,是她追求的人生。而对于奇灵渥斯,他这个严守清教徒清规戒律的人,却因仇恨,深陷复仇的漩涡,不得解脱。所以在霍桑的眼中,这些清教徒的教条并不符合人性,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是对生活的一种毁灭性的摧残。他选择在作品中作出反对和抗辩。

同时,对于珠儿这个因罪而生的可爱小女孩,霍桑把她描绘得天真烂漫,机灵可爱。跟罪恶无半点关系,并非世人眼中的罪孽之果,而是一个希望。是海丝黛的希望,是丁梅斯德的希望。在小说阴暗的氛围里提供了一点希望之光。

三、结语

总的来说,霍桑的善恶观不能完全脱离基督教的教义,但反对清教徒的做法。更加重视人性的自由和幸福。

參考文献:

[1]霍桑,姚乃强译.红字[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2]腾毅.红字的道德观及其象征意义[J].攀枝花学院学报,20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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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虹.英美文献散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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