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溪水长流

2018-12-02 22:30董凯虞郑珺
北方文学 2018年27期
关键词:礼义家训

董凯 虞郑珺

摘要:《郑氏规范》是“江南第一家”郑氏家族的传世家训,其内容涉及家政管理、子孙教育、冠婚丧祭、为人处世、生活学习等诸多方面。笔者在整理研究大量文献资料与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探究其发展过程,总结蕴含于家训之中的思想。

关键词:《郑氏规范》;家训;德行;礼义

一、探源:《郑氏规范》的历史演变

《郑氏规范》是一部典型性的具有法律和伦理双重约束力的社会治家宪法,除了自身在家族建设实践中不断摸索和不断创新,其还有理学家的精心扶植(1)。宋濂在《宋氏旌义编引》中概括了完善过程:

自宋建炎初至今,同居已十世,历二百五十馀年,守诗书礼乐之教弗坠,宋元二史俱载《孝义传》中。然其待守之规,前录五十八则,六世孙龙湾税课提领大和所建。后录七十则。续录九十二则,七世孙青梿府君钦、江浙行省都事铉所补。皆已勒石锓板。当时公卿、大夫、士所遗诗文,亦类为《麟溪集》二十二卷,刊示后昆。今八世孙太常博士涛复以为三规阅世颇久,其中当有随时变通者。乃率三弟泳、涣、湜白于二兄濂、源,同加损益而合于一。其闻诸父之训曾行而未登载者,因增入之,总为一百六十八则,文辞之属选,有系于事实者则錄之。

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初具规模”:郑文融主持下修订的58则家规,它们体现出“以法齐家”的特点,如“冠婚丧祭必稽古”、“子孙须从化、训行、孝谨”、“宗族里闾内外有别”等。第二阶段“增补扩充”:由郑文融之子郑钦摒弃“一生未仕”的惯例,鼓励仕途,并补充家规至92则,。第三阶段“整体成型”:郑濂认为家规应与时俱进,组织当时在族中主政的多人修订家规,最终形成168则,成为我们现在能够看到《郑氏规范》。

二、剖析:《郑氏规范》的核心思想

《郑氏规范》是郑氏家族能够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史上占据一席之地的重要因素,也是现代人得以重窥郑氏孝义治家风范的主要途径。只有真正挖掘出《郑氏规范》的本来面目,才能使其在今日仍然具有强大的说服力。笔者通过对文本的阅读,认为《郑氏规范》体现出四大精髓,即以德为本,以礼修身,以义济世和清廉为官,同时这也是郑氏教化子孙的宗旨。

(一)以德为本

对德行的要求在《郑氏规范》中有非常具体的体现,其涉及教育、婚嫁等各方各面。以教育为例,《规范》明确指出“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就外傅,十六岁入大学,聘致明师训饬。必以孝悌忠信为主,期抵于道。”(《郑氏规范》第一百一十八条)“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若一向偏滞词章,深所不取。此实守家第一事,不可不慎。”(《郑氏规范》第一百二十条)

郑氏家族对德行的严明要求在郑家的择偶标准中亦可见一斑。“婚嫁必须择温良有家法者,不可慕富贵以亏择配之义。其豪强、逆乱、世有恶疾者,毋得与议。”(《郑氏规范》第七十三条)男婚女嫁对于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关系到家族繁衍延续的重要环节。《规范》从家法对人的积极意义出发,在阐述“门当户对”时强调了家法的重要性。

同时,“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2)孝是维系社会和家庭伦理道德的根本。以德立家的郑氏家族极为重视“孝”,也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例如,郑琦的生母张氏,常年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郑琦“抱持就厕便溲”三十年如一日。据《光绪浦江县志稿》记载“(张氏)性嗜溪水,值岁旱,凿数仞不得。绮恸哭其下,三日夜不息,泉忽涌出,俄顷溢丈余。”此后,当地百姓纷纷议论,这是郑琦的孝心感动了大地,于是百姓就在此处修建了亭子,并将泉水命名为“孝感泉”。明代的蜀献王朱瑃曾在这里亲笔书写一副对联“千古风流麟溪水,一泓懿范孝感泉”,以誉其孝行。

郑氏家族以德为本,而在德行中又以孝为首,讲德行、重孝道的思想深入大多数郑氏子孙的心中,在后来的史书、地方志等书籍中关于郑氏德行的故事处处可见也印证了这一点。

(二)以礼修身

祭祀祖先是人类在远古时代普遍存在的一种宗教形式,他除了反映人类天然的孝道情感之外,又寓于一种政治性的情绪。慎终追远,生则敬养,死则静享,强调对祖先亡灵的崇拜,求得祖先亡灵对现世后代的赐福赐福禳灾。(3)因此以尊祖为宗旨的家族祭祀活动是一项庄严的全体活动,直接表达尊君、敬神、畏灵、崇祖、睦族的情感与憧憬。《郑氏规范》规范开篇“四时祭祀,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提到了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的家礼规范《文公家礼》,足见朱熹的礼学思想对《郑氏规范》的重要影响。朱熹认为“道即理也,以人所共由而言,则谓之道,以其各有条理而言,则谓之理。其目则不出乎君臣、父子、长幼、夫妇朋友之间,而其实无一物也。”(4),礼是人性和天性的统一形式,是天理的自然,所以礼仪具有严格等级差别,同“礼”相关的仪式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其中非常关键的即是祭祀活动。

因此,在《规范》第一条“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必参,俗节必荐时物。……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毕更行会拜之礼。”规定修建祠堂,以供奉先祖神位,家族有重大事务必到祠堂禀告祖先。到每月初一、十五日必须在祠堂举行参拜仪式,逢传统节日必须敬奉时鲜果品。第六条中就明确指出“子孙入祠堂者,当正衣冠,即如祖考在上,不得嬉笑、对语、疾步。晨昏皆当致恭而退。”即规定了子孙在祠堂中的行为举止。这些规范,既是对家众的行为约束,也极大地强化了家众对先祖的崇拜,能够感受到家族的前进与先祖们的奋斗息息相关,从而使家族中的每一员都能够慎终追远、不忘初心,促进更加和睦团结。

由于家族庞大,祭祀事宜繁多,郑氏家族“拨常稔之田一百五十亩,世远逐增,别蓄其租,专充祭祀之费”,这150亩田称之为“义门郑氏祭田”,其收获、租金所得专门用于祭祀。所以《规范》中的大量条目,都可以看出郑氏家族对于“礼”的严肃态度。

《大学》中提到“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郑氏家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自觉履行道德义务,从微小的日常事务中自律,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尊礼守法。对此,《规范》有以下两类培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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