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查验工作中常见疑难问题及处理

2018-12-05 06:28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杨余曦
汽车与安全 2018年6期
关键词:代号机动车车身

文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 高杨 余曦

机动车查验是确认机动车合法性、安全性和唯一性的重要环节,在机动车登记工作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查验标准,但是随着机动车的飞速发展,机动车查验新情况层出不穷,给机动车查验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下面来看重庆总结的一些机动车查验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

一、车辆识别代号打刻深度如何判定

我国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4.1.3中对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简称VIN号码)的打刻作出了规定,如对于汽车和挂车不仅要求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能够拍照,而且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 7.0mm、深度应大于等于 0.3mm等。但在实际的查验工作中,车辆识别代号的深度不易测量,实际使用的查验工具也无法对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深度进行测量,部分车管部门的查验员仅凭主观臆断就判定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不符合规定,退办不仅缺乏有力的证据,也极易引发办事群众的投诉。

解决方法:在实际的查验工作中,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判定车辆识别代号打刻深度不符合规定,对打刻深度存疑的,要借助专业工具进行测量,或邀请专业机构测量;经调查核实打刻深度不符合规定的,应按照规定启动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上报程序或嫌疑车辆调查程序。

二、尚未注册登记车辆识别代号受损的如何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新车在未注册登记前因物流运输、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识别代号损坏变形,车主对受损车辆识别代号打刻部位进行修复,到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往往会被以车辆识别代号有打磨、挖补等情况退办。

解决方法: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车辆发生事故后,对于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因此可参照此项规定,待车辆修复完成,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查验员确认车辆唯一性并查验合格后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完成后,办理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变更登记。

三、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需注意什么

一般有两种情况需要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一种是打刻有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位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导致号码辨认不清或者损坏,另一种是更换了车身车架。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对车辆唯一性的再次认定,如果没有准确区分这两种情况,会造成很多困扰。因为如果认定为更换车身车架,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时要求车主提供的证明材料很多,如果只是因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位损坏,修理后重新打刻VIN号码的,一般只需提供修理证明。

解决方法:区分这两种业务的关键是有没有更换车身车架的整个总成,其中车身包括车窗、车门、驾驶舱、乘客舱、发动机舱和行李舱等;车架是跨接在汽车前后车桥上的框架式结构,俗称大梁。如果只是因为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位辨认不清或者损坏,更换损坏部件后重新打刻的,不属于更换车身或车架。

另外,重新打刻时建议采用人工打刻的方式,打刻在车辆右侧没有被修复或焊接的地方,并采用照相的方式固定打刻位置,这种做法易确定车辆唯一性。而采用机器打刻的方式容易被不法分子购买相同型号的打码机进行复刻,使一些不合法的车辆获得合法身份。

四、新车注册登记前更换车辆发动机的如何处理

部分新车在注册登记之前因发动机故障更换了发动机,特别是进口机动车更换发动机后,由于海关报关手续繁琐,几乎不可能更换新的《货物进口证明书》,造成车辆发动机号码与相关凭证信息不符,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目前对已注册登记车辆可以做更换发动机的变更登记,但对没有注册登记的车辆缺少相关变更登记事项的规定。

解决方法:遇到此类情况,可以通过查验员的查验确认车辆唯一性,关于更换发动机的原因、新发动机的来源等关键性问题,如果能够通过生产厂家和销售商证明其更换发动机的合法性,并通过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车管部门予以办理注册登记,登记完成后再办理更换发动机的变更登记。

五、车身颜色因观察角度不同产生多种颜色以及同色系车身颜色变更如何处理

按照《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GA/T 946.2-2011)的规定,机动车车身颜色的签注判定必须为白、黄、绿、蓝、红、黑、紫、粉、棕、灰十种颜色。贴膜改变车身颜色的,按照实际车身颜色签注办理变更。车身颜色明显产生镜面反射的,如电镀漆色、粘贴镜面膜等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1.1.1的要求,不予办理变更车身颜色。但对于车身同一部位因查看角度不同产生两种及以上颜色的如何处理,却没有相关规定。另外车辆在办理车身颜色同色系变更业务时,如深蓝变更到浅蓝色时,车身颜色同为蓝色,登记系统中签注均为蓝色,系统无法进行变更签注。

解决方法:对于车辆车身同一部位外观颜色,因查看角度不同产生两种及以上颜色的,可对相关标准和登记系统进行修改,对可变色车辆进行特殊标记登记。针对车身颜色同色系变更业务,可采取变通做法,由查验岗按照变更车身颜色要求查验车辆,上传维护机动车照片,将查验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登记审核岗以换领行驶证的业务流程予以办理,这样行驶证上的机动车照片就能够直观反映车身颜色。

六、核定车辆类型时应注意什么

车辆类型的核定在查验工作中尤为重要,车辆类型的确定直接决定了车辆的检验周期、强制报废期限以及对应的驾驶人驾驶资格等关键因素。查验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业务水平的差异,容易出现同一车型核定的车辆类型不一致的情况,容易造成负面舆情。

解决方法:建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类型必须严格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进行判定,做到全国车管系统的完全统一,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删除不符合GA802的相关规定的车辆类型(如大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仓栅式自卸货车等)。

七、测量车辆外廓尺寸、轴数、轴距时应注意什么

车辆的外廓尺寸、轴数、轴距等是机动车的重要技术参数,必须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标准的相关参数一致,且必须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等标准的规定。但在实际测量中各地测量工具和测量方法不一致,查验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产生廉政风险。

解决方法:人工测量外廓尺寸时,要求查验员必须使用钢尺等量具进行测量,不允许使用皮尺等具有伸展性的测量工具;测量车身长度时,查验员应在车辆驾驶室一方读取车辆长度,并预估由保险杠圆弧型状造成的测量误差;测量车辆轴距时,应在车辆后轮凹陷处读取车辆轴距;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必须两名及以上查验员同时进行查验;装备有红外线自动测距仪的单位采用设备自动测量。同时在测量车辆的相关外廓尺寸的相关数据时,要注意公告备注信息中不同尺寸对应的不同相关数据,如不同的长宽高对应不同的后悬长度等情况。对超限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距等误差必须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测量车辆相关尺寸时,面对车辆限值时不适用于允许存在误差的范围。

链接:办理车辆查验业务需注意的事项

新车上牌、旧车过户等业务都需要到车管所先进行车辆查验。作为群众,当然希望少跑腿、少流汗,能够一次性办理好自己所需业务。但仍有极小部分群众需要两次来回排队验车等待办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因一:车辆存在不符合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要求

原因二:车辆登记证书的参数不一致。

这是在整个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最突出的地方,那么针对几种常见的车型,又有哪些具体问题?

小型汽车(含小型普通客车)。查验不合格存在于旧车过户、转移登记两项,集中在轮胎规格与登记证书不符、车身外观非法改装,拼装、安全带缺失或无法使用、增减座椅、私自凿改发动机号(私自更换发动机型号)等。这些问题无疑都将给行车带来巨大安全隐患。比如,原车的轮胎规格都是汽车厂商经过科学合理的定型搭配,如果后期轮胎经过非专业的加大加宽,不仅使得胎面与路面之间摩擦力增大,油耗增加,且由于摩擦力的作用,实际车速也会高于仪表盘指示的速度,这就会造成超速的后果。另外,轮胎加大加宽使得车辆转向角度变小,在狭小的空间会车情况下易造成刮擦。

轻型货车。查验不合格的占比数量高,新车注册、旧车过户、转移登记存在的问题五花八门。大多数货车是营运性质,所以部分车主为了多运货赚钱而违规改装车辆,车厢加长加宽、前后钢板弹簧片数增加、轮胎加大加宽、同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不同、仓栅式货车顶部拉高、侧面和车尾防撞装置缺失、厢式货车箱体改装等问题在查验货车时比比皆是。具体举个例子:车身防光标识老化缺失,一旦缺失,夜间后方跟车难以看清前方车辆行驶情况。这些问题虽不起眼,但都给行车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提前自查并备好材料。车主应该保证车辆各方面参数与车辆出厂合格证或登记证书数据相一致,不私自改装拼装。在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前,应该先检查自己的车辆,核对车辆出厂合格证或登记证书。如有不符项目,应先去正规汽修店进行整改后再前往车管所查验。

合理规划办理时间。一直以来,上午八点至九点半这段时间是查验岗的“空档”时间,办事群众较少。正常情况下,办理车辆查验和登记业务要半个小时左右。群众往往都是上午十点半左右集中到车管所验车,这就造成了工作的“拥挤”,有时候民警到了下班时间还无法全部验好车辆,甚至有一些群众接近12点才开车过来。由于验车后电脑录入登记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建议在办公时间段内尽量早来办理,最好下班前一个小时,保证有充裕时间,避免临近下班前验车,造成多跑一趟车管所。

猜你喜欢
代号机动车车身
基于线结构光的车身R角检测方法
特别提醒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山中学活动掠影
扫地
河北廊坊市丁燕问:我国法律对于酒驾有何具体处罚规定
铁路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
拒绝酒驾
恐高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