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研究

2018-12-08 09:28
新商务周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税法纳税人纳税

1 引言

税法遵从度代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程度的高低,是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的价值认同或自身利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遵守服从税法的程度,也即税务机关通过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等方法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对税法遵从度进行了概括性定义:“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包含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及时申报,二是准确申报,三是按时缴款”。因此,税法遵从度主要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程度,在当前条件下,研究纳税人税法遵从现状,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纳税人的行为和心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真实关系,减少征纳双方不必要的对立和矛盾,构建新型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2 纳税人税法遵从现状

当前,虽然纳税人整体遵从度较以往有所提高,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依然不很高,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纳税人对税收行为还持有不端正态度。在执法中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不按规定日期来申报应缴税、经常逾期申报应纳税款、在执法部门开具缴款书后仍不按时缴纳。部分纳税人因为惧怕税法的惩罚才被迫缴税,税收征纳双方的矛盾突显。

3 纳税不遵从原因分析

3.1 税制公平性有待提高

税务罚金水平、稽查水平较低,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却很高的现象,被归结为税制公平对纳税遵从的影响。研究表明,纳税人认为税收制度越不公平,就越有可能产生税法不遵从行为。此外,税收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备,也给了纳税人利用法律漏洞的机会,容易引发纳税人出现不遵从行为。

3.2 风险管理及征税遵从有待强化

目前,税务部门的征管质量总体上仍然较低,风险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存在轻程序现象。重实体轻程序,易造成执法过程中程序违法。例如在风险应对过程中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当等。另一方面存在培训力度不够现象。由于对税收法律法规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易产生运用法规的混乱和滥用法律的风险。纳税人反映,建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法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不同的群体有针对性地深化纳税辅导,切实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

3.3 税收违法成本较低

目前我国的税收违法成本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实务工作中,税务部门经常采取最低限处罚,没有根据逃税性质、情节、数额大小等标准进行处罚,这对少数存在侥幸心理不依法纳税的企业起不到震慑作用。税收执法程序不规范,税收处罚弱化,纳税人逃税成本小于遵从成本,无形中削弱了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二是税源管理薄弱。实务工作中,由于税源管理比较薄弱,征管力度分布不均,偷逃税成为部分纳税人经常使用的小伎俩,初犯转变成惯犯,形成心理适应。同时,原本具有良好税收遵从意识的纳税人,由于心理失衡,从纳税遵从转变为不遵从,形成恶性循环。

3.4 纳税人遵从税法时间成本较高

时间成本较高的原因如下:一是纳税人报送资料繁杂。有的纳税人如实进行了网络申报,但申报后,税务部门还要求报送纸质资料,不得不在网络申报后又跑到税务部门报送纸质报表。二是税务部门工作目标方面。部分税务部门为了完成网络申报的工作比例目标,要求纳税人网络申报,使纳税人负担一定的费用。部分纳税人虽然离办税服务场所很近,但还是要花钱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其实并没有真正进行网络申报。三是税务机构设置方面。国地税机构分设后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合作水平还没有完全达到理想程度,纳税人多地反复申报纳税及报送报表的现象依旧存在。

4 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建议

4.1 紧抓“纳税服务”,转变执法理念

一方面要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根据不同类型、行业和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提供快捷化纳税咨询,推行网站、电话热线、微博等方式,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推行以网上报税、自助缴税、个体批扣为主的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系统。另一方面要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对纳税人的合法需求必须在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予以满足,对暂时满足不了纳税人的不可行性需求应尽量沟通解释、求得共识。在实际工作中重视满足不同税种、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共性需求,创造条件满足个性化需求,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征纳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4.2 整顿税收秩序,强化税收激励机制

要充分利用税务稽查,对偷逃税收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进行媒体曝光,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偷逃税收的空间。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真正实现以查促管、以查立威。同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纳税人激励机制。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哥伦比亚对于主动认错的纳税人曾采用大幅度降低罚款率的办法,鼓励他们清缴逃税款。这一办法效果非常显著,既处罚了逃税者,又能让其接受,征纳双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赢。因此,建立完备的税收激励具有重要作用。

4.3 注重宣传效果,优化税收环境

一是宣传对象要有针对性。要注重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提高宣传实效。针对重点企业注重相关税收政策宣传,针对小微企业注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针对个体业户注重定额管理政策的宣传,针对新办企业注重强化纳税申报辅导,针对二次创业人员注重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做到分类科学、有的放矢。二是宣传方式要有多元性。在办税服务厅要开设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受理的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媒介,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三是宣传受众要有广泛性。要坚持“新常态、新税风”,注重扩大税收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既面向纳税人宣传,又面向社会群众进行宣传;既重视对内资企业的宣传,又强化对外籍企业的宣传;既加强对法人企业的宣传,又加强对个体业户的宣传,不断提升宣传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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