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琴戏的传承保护研究

2018-12-08 11:15余敏
戏剧之家 2018年29期
关键词:传承发展

余敏

【摘 要】柳琴戏是流行于山东和江苏的民间戏曲剧种之一,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保产护名录的项目。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当前柳琴戏的发展面临着各种危机。文章重点剖析柳琴戏传承与发展遇到瓶颈的原因,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希望给相关领域带来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柳琴戏;发展;传承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29-0023-02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柳琴戏概述

(一)柳琴戏的历史。柳琴戏起源于清朝,主要分布在山东和江苏地区。柳琴戏是民间色彩非常浓郁,也称为“拉呼腔”,所唱内容大都来自民间故事。最早的柳琴戏演唱没有弦乐伴奏,后出现了专业艺人,这时的柳琴戏也叫做“对子戏”。成熟时期的柳琴戏多是一个人扮演多个人物,称为“抹帽子戏”。随着近代审美情趣的变化以及大型剧班的出现,柳琴戏的剧目更加丰富,角色和行当也日渐完善,迈入舞台演出行列。[1]

建国后,柳琴戏得以迅速发展,出现了专业的柳琴剧团,这些剧团开始频繁地赴乡村演出,加深了柳琴戏与民间社会的血脉联系。文革期间,许多柳琴戏的艺人遭到迫害,传统技艺和柳琴戏的人才近乎毁灭。改革开放后,国家重视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积极恢复柳琴戏的传承和发展工作。

(二)柳琴戏的音乐源流。柳琴戏,又称“小戏”“肘鼓子”“拉魂腔”。1953年政府收编后,徐州以其伴奏乐器柳叶琴形状似柳叶为据定名为柳琴戏。柳琴戏起源于清乾隆年间,据乾隆二十五年修《沂州府志》记载,游走四方的兰郑(今临沂和郑城)灾民唱的“周姑子”的影响力已与凤阳花鼓不相上下。“周姑子”,亦称“肘鼓子”,与拉魂腔的曲调类似。传唱的“周姑子”不断吸收其它地区流行的各种民间说唱艺术,也综合了徐州琴书、河南坠子、大鼓中学到了的戏曲语言。[2]

二、柳琴戏的艺术特征及社会功能

(一)柳琴戏的艺术特征。柳琴戏主要分布在山东和江苏地区,江苏最早的民间柳琴戏班是成立于清同治四的“吴克志班”。后来成立的“张树礼班”影响更大。[3]20世纪上半叶成立的江苏柳琴戏戏班主要有:“董四班”、同义班、姚家班、义和班等。建国初期,江苏省尚有柳琴戏民间剧团10个。

山东柳琴戏是流传于山东鲁南地区临沂和枣庄一带的地方小戏种,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山东柳琴戏发展迅速,建立了许多专业剧团。但是21世纪以来伴随着娱乐生活的多样化发展,戏曲市场缩减。[4]当前依然活跃的山东柳琴戏很少,主要剧团有临沂市柳琴戏剧团、郯城县庄户剧团等。

柳琴戏的伴奏以柳琴为主,其他乐器辅助。柳琴戏的伴奏主要包括开始过门、中间过门、收腔过门三部分。[5]过门是以“5”为宫的调式,节奏有固定的程式。过门对戏曲整首作品的调式调性和风格非常关键,用于有烘托气氛,酝酿感情;中间过门的主要任务是和谐的衔接两个唱腔的内容,主要是模仿唱腔的旋律,增加了新的变化音型;收腔过门指的是演出最后结束出现的演奏,多是速度渐慢的模仿唱腔。[6]

(二)柳琴戏的社会功能

1.文化传承和普及功能。柳琴戏具有深厚的民间文化内涵具有文化传承和普及文化的功能。[7]山东和江苏人口众多,本土的百姓通过参与观赏柳琴戏的活动,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尤其是在柳琴戏的观赏中,确认自己的民族身份,实现民族认同,团结统一。

2.强化社会伦理道德及行为规范的功能。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强化社会伦理道德及行为规范的功能,柳琴戏也不例外。柳琴戏中的很多曲目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仁义孝顺、尊老爱幼等,对于大众来说欣赏柳琴戏,也可以获得道德上的启示和约束。

三、柳琴戏的传承与发展现状

经过笔者长时间的考察发现,具有明显地域文化特色的柳琴戏虽然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柳琴戏的发展和传承让人十分忧心。

(一)传承人传承意识不足。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柳琴戏的传承人因为发展艰难而逐渐淡化传承意识的现象数见不鲜。传承人所传承的柳琴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市场大环境的冲击,有些传承人难以抵挡这一趋势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内心驱动缺乏,致使柳琴戏不能得到完全继承。

(二)保护主体的保护意识需要继续提升。柳琴戏传承中存在着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导致保护主体的保护意识薄弱。首先,部分人喜欢西方文化,认为柳琴戏比较落后,跟不上潮流。其次,柳琴戏受到了现代商业文化的冲击,大家对传承问题不甚在意;第三,过度创新丢失了柳琴戏的本质,使得柳琴戏消失了民族性。

(三)政府引导力度不够。笔者和江苏政府内工作人员交流后得知,政府的确对当地的柳琴戏进行过宣传,也发布了相关传承与保护的文件,但是文件发出后获得的影响不大,保护的政策也往往停留在喊口号的层面。山东和江苏的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但是负责非遗保护的人少。针对非遗的保护资金跟进也不及时,导致柳琴戏的非遗保护出现了间歇性断层。

四、柳琴戏的传承保护的具体举措

(一)加强政府统一规划。加强政府统一规划,需要政府明确自己的保护职责,加大宣传和保护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传承人、剧种、剧团、剧目的保护。政府进行统一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着重建立传承和发展柳琴戏的机构。同时,政府要经常组织艺术专家进入本地,并加强对柳琴戏艺术家的保护力度。

(二)发挥柳琴戏社会功能。柳琴戏历史悠久,是当地百姓生产生活经验的积累和审美观念的结合。柳琴戏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发挥柳琴戏的社会功能利于提升大众的审美意识,加深大众对柳琴戏的了解程度,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要想实现发挥柳琴戏社会功能这一目的,制作纪录片是个很好的选择。

对柳琴戏进行记录,可以发挥柳琴戏社会功能。当前对柳琴戏进行记录的纪录片是极少的,不利于发挥柳琴戏的社会功能。政府、学界、编剧、商界需要联合起来,为柳琴戏制作系统全面的纪录片,传播我们的文化精神,提升大众对柳琴戏的了解。

(三)提升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文化自觉性。提升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文化自觉性,需要文艺界对柳琴戏的重点剧目进行创新。提升传承主题和保护主体的文化自觉性,也需要政府和剧团做好柳琴戏的宣传工作,让青少年也了解柳琴戏的历史和文化内涵,进而喜欢上柳琴戏,这利于柳琴戏的后续传承。

(四)依托高校培养后备人才。保护柳琴戏的目的是维护我们的精神家园,这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应有之义。政府、企业、研究人员、个人、学生都可以为保护和传承柳琴戏做出贡献。学校传承也是非常好的传承方式,在传承柳琴戏的过程中要注意挖掘其教育意义,形成柳琴戏艺术教育体系,设置科学、规范的教育课程,使柳琴戏艺术进入音乐课堂,成为一种艺术教育的形式。

五、结语

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中的瑰宝,柳琴戏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创新柳琴戏艺术,为维护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为发展文化遗产多样性做出贡献。传承与发展柳琴戏的道路还很漫长,需要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一起努力。

参考文献:

[1]高静.浅谈柳琴戏的历史传承及其时代变迁[J].黄河之声,2016,(20):116-117.

[2]魏丽娟.从民间小戏到文化遗产——谈柳琴戏的音乐文化变迁[J].枣庄学院学报,2015,32(03):132-134.

[3]孔文.柳琴戏唱腔特点探究及引发的思考[J].音乐创作,2010,(01):151-153.

[4]宋希芝.山东柳琴戏发展传承与振兴研究[J].戏曲艺术,2012,33(02):60-65.

[5]高静.柳琴戏的演唱形式及其唱腔特点探究[J].音乐天地,2016,(11):41-44.

[6]孔文.柳琴戏唱腔特点探究及引发的思考[J].音乐创作,2010,(01):151-153.

[7]伊莉娜.淺谈柳琴戏的传承价值和未来发展[J].文学界(理论版),2011,(06):25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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