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探索与实践

2018-12-14 03:58张冬
江苏农机化 2018年6期
关键词:社会化农机农户

张冬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农机社会化服务与农机化公共服务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徐州市积极探索具有徐州特色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 农机社会化服务现状

1.1 农机化发展现状

徐州市是一个农机大市,全市农机总动力达682万kW,大中型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插秧机保有量分别为27 922台、22 127台、20 726台、5 252台、11 219台。农产品初加工、林果业、设施农业(园艺)、畜牧业及渔业(水产养殖)生产机械成为农机装备新的增长点,保有量达10万台(套),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装备支撑。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0%,粮食生产耕种收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玉米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93%和88%,水稻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74%、99%,麦、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为316.67 khm2和63.33 khm2,机械化还田率分别提高到83%和33%。农产品初加工、林果业、设施农业(园艺)、畜牧业、渔业(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平均达到45%。

1.2 农机社会化服务面临的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农机户16万户(其中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10 556户)、农机合作组织1 62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863个,入社社员2万余人。农机社会化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

(1)农机作业成本逐年增加。由于人工工资逐年提高,油料价格不断上涨,导致农机作业成本逐年增加,加上部分机械作业市场渐趋饱和,农机作业时间相对较短,机械作业效益普遍下滑,有的甚至是保本经营,不利于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2)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活力不强。

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缺乏管理和技术人才,导致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能力有限,有的服务主体只关注农田作业,对如何经营管理、发展壮大缺少规划,难以适应现代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的需要。

(3)农机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高。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虽然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有的合作社还只停留于“能人”决策上,合作社整体运作随意性较大,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目前合作社社员普遍不交纳会费,没有形成完善的资金积累机制,合作社的正常运转主要依靠带头人的信誉和能力在维持。部分合作社社员之间有利则合,无利则分。

(4)资金匮乏制约了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状大。该县的土地流转价格一般在每亩800元左右,农机合作社要流转承包66.67 hm2(1 000亩)地,需一次性向让地农民支付承包金80万元,如果再加上种子、化肥、农药等费用,需要的资金会更多。合作社融资途径较少,发展后劲不足。

(5)农村配套基础设施不全。农村机耕道路、农机具库(棚)不健全,普遍存在“有机无路走、机闲无处放”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2 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

2.1 代收代耕代种

代收代耕代种是传统的服务模式,主要由农机户为农户提供机收、机耕或机播等农机化作业服务。

2.2 农田托管

农田托管是在不改变农村一家一户经营方式的前提下,服务组织与农户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生产某一环节或全过程商定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由服务组织根据约定为农户提供统一服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农田托管服务方式有多种,有全程托管(从种到收的所有环节,包括卖粮),也有部分托管(对种粮过程的某一环节或某几个环节进行托管),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1)全程托管模式(以水稻为例)。通过签订合同,农户将水稻的育秧、插秧、水肥管理、病虫害统防统治、收获等生产环节作业全部托管给专业合作社,农民只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托管费用,就可以放心外出务工。由合作社统一采购粮种,统一集中商品化育秧,统一机械化插秧,统一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统一收获销售。

(2)部分托管模式。合作组织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就某一生产环节开展统一规范化服务。主要有水稻统一育秧、机插秧、病虫害防治,小麦耕种收、病虫害统防统治,玉米耕种收、病虫害统防统治。部分托管不是把全部农活包下来,而是把一家一户做不好、做了不划算的农活包下来。

2016年睢宁县四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水稻生产全程托管和部分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66.67 hm2。2017年睢宁县润农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玉米和小麦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33 khm2。农户把农田交给合作社托管,每亩地支付330元的托管费,耕整地、播种、喷药等生产环节的作业都由合作社完成,农户只需等待粮食成熟收割即可。开展农田托管服务的合作社通过规模效应每亩可以得到20~50元的收益。

2.3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专业大户或经济组织,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农机合作社拥有齐全的农机具,具有承包土地的优势,通过全程机械化规模作业每亩可以得到300~500元的纯利润,经济效益可观。

3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

3.1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早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三夏”“三秋”期间,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的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订单作业、代收代耕代种作业、跨区作业服务,有效配置了当地的农机资源,有力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的现象,早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3.2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农村经济增长的长效动力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规范的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实施土地流转、农田托管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仅自己创收,而且让农民受益,真正做到了双赢,成为解放农村劳动力和发展新农村经济的长效动力。以凌城镇胜利村某农户为例:该农户共有5口人,儿子、儿媳在苏州务工,老两口及孙子留在农村,家里有土地0.5 hm2,稻麦轮作。2017年小麦亩产450 kg,水稻亩产550 kg,除去生产成本,一年两季纯收益为每亩1 300元。2017年他把0.5 hm2土地全部流转给农机大户经营,得到土地承包金每年每亩850元,加上粮食补贴,加起来每亩收入近1 000元。虽然比起原来自己经营时每亩地少收入300元,但是算起来农户还是很划算。一方面农户不担风险,人也不吃苦受累;另一方面,节约了儿子、儿媳农忙回家来回车费及误工损失约7 000元,同时全年节省种地及田间管理时间3个月左右,增加该农户的打工收入4 000多元,两项合计收入11 000元,去除流转后少收入2 250元,还净增8 750元。

3.3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已成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主要载体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提高效益、适应市场需求,主动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作业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在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免耕播种、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新技术推广过程中,农机服务组织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4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装备更新带动了全市农机装备水平的提升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能耗高、污染重、效率低的农机将逐渐被淘汰,更新后的高科技、高性能的大型农机具工作性能强、单位油耗低,机械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明显提高。

3.5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成为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主导力量

农民最初成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把手中的单一机械整合起来,形成集中的规模化作业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后来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一些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便大胆开始尝试承包土地经营。他们不仅是农机化行业发展的排头兵,也是率先实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先锋军。

4 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主要做法

4.1 探索合作组织的发展模式

(1)大户带动。大户主要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农机大户和种田大户,他们利用掌握的农机技术和种田技术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农户走上发展致富之路。大户自愿将农户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按照“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自主经营。

(2)农技中心带动。镇农技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方便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把主要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组织,为全镇农户提供农艺服务。合作组织一般是农机管理员牵头。

(3)村社共建。这也是徐州市目前积极推进的一种合作服务形式。服务模式为:在玉米、水稻种植区,由村委会、农机大户及种田大户共同牵头,将全村农户吸纳为合作组织社员,通过土地流转、托管、承包等形式,开展订单式“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整村推进农机化,促进农业增效、合作社增收,实现村委会、合作组织、社员共赢。

4.2 加大培训力度

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和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包括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农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农机具操作维修保养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4.3 完善管理机制

吸收当地有技术、懂管理的“社会能人”入社,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各项农机作业标准,抓好作业质量,促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可持续发展。

4.4 加强示范带动

大力扶持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提档升级,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一批典型,通过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放大典型示范效应,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5 积极培育新的农机合作社

积极引导各类“能人”,特别是村干部牵头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村干部在本村号召力强,影响力大,由村干部牵头,有利于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顺利开展。

4.6 抓好重点宣传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对表现突出的合作组织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深入宣传,同时组织其他合作组织人员现场观摩学习。

4.7 分类指导,重点扶持

根据徐州市农作物种植状况和农机发展情况,对全县的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及各村进行分类扶持。在小麦水稻轮作区,重点发展以小麦条播、水稻机插秧、稻麦秸秆还田为主要作业服务的合作组织;在小麦玉米轮作区,重点发展以小麦精播、小麦秸秆还田、玉米机播、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为主要作业服务的合作组织;在高效设施农业区,重点发展以田园管理、高效植保为主要作业服务的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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