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些运动式治理多些长效机制

2018-12-17 11:10
协商论坛 2018年10期
关键词:医闹惩戒维权

早晨8时,华北地区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全体干部、职工到单位分包的卫生责任区,开始“洗城”。所谓“洗城”,是为了该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而开展的一项专项行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上午上班之前,要先去责任区搞半个小时的卫生,然后才开始正式办公。

近期,有媒体对运动式治理进行盘点,发现创城、创卫、治污、治霾……在基层的各项工作中,运动式治理并不鲜见。

一些地方为什么热衷于搞运动式治理?因为这种治理方式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造成轰轰烈烈的巨大声势,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调动各方力量,最重要的是,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相比之下,一些长效的治理方式往往波澜不惊、行动迟缓、见效太慢。难怪不少管理者特别青睐这种运动式的治理方式。

运动式治理过分强调“疗效”,往往在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在必要的程序正义性、合理性方面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这样的治理看似能够摧枯拉朽,又有声势又有效果,可是短期的效果是用长期的隐患换来的。同时,几乎所有的运动式治理采取的都是人海战术。“中心工作”一来,每个单位都要抽调专门人员参与其中。影响这些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还在其次,关键是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力部署常常有违公共治理方面的伦理。

公共治理必须依法依规,胡子眉毛一把抓的运动式治理应当尽量少一些,而长流水、不断线的长效机制应当尽量多一些。还是以前面的“洗城”运动为例,与其让机关干部打乱作息时间去突击“洗城”,不如在环境卫生方面切实加大投入,并调动起广大民众维护环境卫生的积极性。静水深流的常规治理,远比水花四溅的运动式治理更值得期待。

严惩医闹,意在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

北大医院孕妇家属伤医事件发生后,如何治理医闹行为又一次成为社会热点。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组部等2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28个部委出台措施联合惩戒,就是从各个方面,全方位地给医疗纠纷维权行为立规矩,避免被钻了空子,通过抬高违法成本的方式,让医患双方在纠纷面前多一份理性多一点冷静。

事实上,大多数患者或其家属并不具备专业的判断力,对于医生的医疗行为也缺乏认识。这种误解需要多与医护人员沟通协商,不能动不动就情绪化,诉诸暴力。联合惩戒办法的出台也向社会传递了清晰的信号,不管是患者还是医生,都应该学会用法律说话,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

患者也需冷静地看待医疗行业,这个行业仍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有很多疑难杂症至今没有克服,包治百病的神医并不存在,包治百病的神药也还没有。为有一个良好的医患关系,社会大众要对医疗的局限性抱以理解、宽容,而不能动不动扣上失职的大帽子,这不仅对医护人员不公平,也不尊重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

法治环境下自然也包括对医生行为的约束。怎样防治医疗腐败,怎样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怎样防止过度医疗,怎样提高医疗行业的公信力,这是非常严峻的命题,医疗行业需要在这些具体问题面前,拿出切实可行、让社会信服的解决方案。

说到底,法治环境的建设是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持。严惩医闹,不是禁止维权行为,更不是漠视医疗纠纷的发生,而是严惩不理性、非法的维权行为,该解决的问题一点都不能含糊。医患关系因本身的敏感性,需要居中的调解、仲裁机构,各地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能否承担起责任,能否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能否取得社会信任,又用什么样的机制来约束它们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医患关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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