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不是违法挡箭牌

2018-12-18 08:25
红土地 2018年10期
关键词:伴娘公序良风俗

近日,一对兄弟暴力接亲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一男子手拿大铁锤将新娘家门砸烂,新娘姐妹团脸上“挂彩”。警方人士称,事情发生在广东深圳松岗,接亲的人是深圳沙井人,“这是沙井一带的风俗。”

可以说,闹婚属于沿袭几百年的传统风俗,能够增加婚礼的热闹喜庆气氛,颇受一些人欢迎,是大部分地方举行婚礼时的“标准配置”。要是没有了亲朋好友参与的闹婚,倒显得冷冷清清,不够热闹了。但不能忽视的是,一些闹婚风俗却走了样,有的在婚礼上推出低级下流的表演,有些人借此猥亵伴娘,还有些地方以粗暴野蛮的方式增加热闹气氛。相关部门既要加以宣传引导,又要严厉打击那些明显侵害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闹婚恶俗。

从民俗视角来看,闹婚是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往往带有狂欢、娱乐、玩笑、戏谑成分,还可以有刁难新人的游戏节目。但通常而言,这些闹婚节目应有一定限度,不能让参与者尤其是新娘、新郎、伴娘感到过分难堪,不能过分地违反公序良俗,更不能触犯法律。

现实中,大部分闹婚基本上没有突破文明底线,当事人及围观公众容易接受,至少不会过分反感。但有些人却打着闹婚旗号,不顾伴娘等女性反抗,撕扯、亲吻、搂抱女性隐私部位,成为赤裸裸的强制猥亵妇女。还有些地方的闹婚野蛮粗鲁,表面上是闹婚,实则在破坏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这些行为,与其说是闹婚风俗,不如说是低俗、粗俗、恶俗的不文明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很多闹婚恶俗早已突破了法律底线。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的,最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则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情节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打砸公私财物,过分“侮辱”伴郎、伴娘的,也可能构成违法。尤其是在互联网社区,很多恶俗的闹婚视频可能借助网络大肆传播,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受害人也可以追究上传、散布视频者的法律责任,或要求相关网站下架视频、切断链接。

必须强调,作为一种传统风俗,闹婚应多些对优良传统的弘扬、少些对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破坏。对此,相关部门一是应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移风易俗。就像之前结婚、过春节放鞭炮那样,随着持续的宣传和一些地方禁放鞭炮的强力工作,如今已经大有改观。二是不能姑息迁就,只要闹婚事件的受害人要求追责或者触犯法律的,就应严格追究涉事人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形成闹婚不该胡来,闹婚风俗不是违法挡箭牌的社会意识。

(摘自2017年11月26日《人民法院报》)

猜你喜欢
伴娘公序良风俗
太平风俗美
不能太美也不能丑 伴娘租赁成新兴行业
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研究
“墓碑式”银行窗口违背公序良俗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中的适用
不同国家母亲节风俗
“闹婚”时常过火催生“职业伴娘”
跟踪导练(四)4
并非喧宾夺主的伴娘美甲
你的幸福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