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改部门在转型跨越发展中依法行政的成效和今后发展的对策

2018-12-19 11:16王海英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3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

摘 要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那么发改部门,特别是基层发改部门,如何在转型跨越发展中依法行政,更好的为企业和基层服务,本文对此进行了一系列探讨,分析问题,提出粗略对策。

关键词 发改部门 转型跨越 依法行政

作者简介:王海英,晋城市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师,研究方向:县域国民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等经济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311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心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当今社会的发展,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政府去依法行政,这不仅是政府的愿望,更是人民的呼声。在这种背景下,依法行政成为一种必然,那么,在我们发改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其依法行政是如何做的?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对策?对此,我浅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我们发改部门依法行政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们发改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总的看来,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即:一个增强、一个提高、一个完善、一个改进。

一个增强,就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以前我们制定政策、决定重大事项、审核重大项目时,对于法律层面的考虑有欠缺,常常以领导意志、长官意志为主进行决策,而现在,我们在决定重大事项时,都能注意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制发规范性文件时,都会进行法律审核,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在每年的普法学习中,除单位领导带头组织学习外,还经常性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机关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决策合法、执法守法、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一个提高,就是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在我们进行项目审批时,建立了项目的评审和论证制度;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建立了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如我们将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和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全部公开上墙,在发改局一楼大厅、行政便民中心和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实行全程透明服务;在实施重大方案前,采取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社会群体的意见,如我们在制定《阳城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和《阳城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3年行动计划》的时候,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和网上意见征集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些举措的实行,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执法程序,杜绝和纠正了过去的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一个完善,就是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有了明显完善。我们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公开制、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行政执法及执法人考核评议和奖惩制等,加大了执法力度,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个改进,就是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有了明显改进。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期限、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等向社会公示,对维护项目单位和人员的知情权,建立公开、公正的监督环境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在进行行政事项审批时,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首先是在年初,局班子与每个机关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作为常效约束机制进行监督,其次明确规定审批人员的权限、责任和义务,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措施,坚决杜绝利用行政审批权吃拿卡要、索取或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坚决制止不按程序办事、滥用职权、损害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并逐步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形成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多元监督体系。再次成立行风监督小组。从群众中推选出来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每一个审批事项的过程、环节和结果进行监督,保证审批工作“阳光”进行。

二、发改部门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可以看出,我们的依法行政状况总体上已大为改观,并逐步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但是,不可否认,在我们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由于我们的依法行政还处于初步阶段,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是“人治”残余思想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还大有人在。应该说,由于几千年的儒家学说思想、政治集权等的教育,我国的人治、特权思想十分严重,“官本位”观念突出,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够强,这就使得“人治”的残余思想至今仍普遍存在,“法治”步履艰难,依法行政阻力不小。在有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中,仍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程序办事太麻烦,远不如领导说话、上级指示管用,还存在着“以言代法”的现象;有的认为“法治”是治“民”而不是治“官”,依法行政就是“依法治百姓”、“法治归根到底还要人治”,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有的把法作为一种工具,对己有利时执行,对己不利时就抛至一边,我行我素,这都导致了依法行政难以贯彻落实。

二是發改部门承担的任务与法律赋予的手段匮乏存在的不适应。发改部门的主要职能是项目的审批,由于少数企业和项目单位对法律的片面理解,往往强调自身权利而缺乏积极的守法精神,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往往规避过发改部门直接上项目,只有在被有处罚权的执法部门查处时,才想起到发改部门补办手续,由于发改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等权力,想规范而又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对有些项目和事项的管理处于不管则失职,欲管又无权的尴尬境地。

三是行政执法体制不顺,部门之间行政“越位”或“缺位”。我们现行的执法体制存在不顺的问题,既有部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又有行政执法部门纵向集权、条块分割、部门壁垒、缺乏协作的问题,这种体制的不顺常常带来部门之间行政的“越位”或“缺位”,有利的事情,多个部门来插手,没利或要担责的事情,各部门之间推馁扯皮,给项目单位和群众带来不利,也给政府带来不良影响。同时部门之间的规章制度“打架”,甚至同现行有关法律相违背,使得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无所适从,不仅不利于依法行政,也给群众带来了麻烦。

三、下一步搞好发改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工作的思路

目前,我们正处于转型跨越的历史阶段,各项工作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依法行政也不例外,那么,针对我们发改部门在以往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为更好的贯彻依法行政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保证“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我们必须以为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关键、完善三项制度,实现四个转变”为工作重点和任务,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紧紧围绕“一争三快两率先”的战略目标,以加快转型跨越发展为中心,以強化部门责任为切入点,坚持与时俱进,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充分体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努力把发改部门打造成依法行政的责任政府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把握两个关键,即普法和执法。一方面要从宣传教育学习入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使全体发改干部职工真正熟悉和掌握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崇法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规避法律和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避免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合法审批项目,按程序审批项目。

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凡涉及政府投资、公共安全和保护生态等方面的重大项目,要进行专家评审和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和方案,尽可能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政务公开制。通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全面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权限、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及所附材料、法定期限等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审核备案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

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转变行为理念。我们要强化“法”治的理念,坚决摒弃“人”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树立我们只能从事法律法规所允许做或者要求做的事,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理念。二是转变管理职能。我们要变管理型为服务型,走出行政权力居高临下、官味浓重的怪圈,把职能放到调经济结构、强社会管理、强公共服务上来,强调为企业、为项目服务,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三是转变组织措施。实现由领导把关型向民主决策型转变。过去执法权力过分集中在领导身上,逐渐滋生执法的依赖性,将责任往上推卸,造成矛盾上交给领导,执法防线后置,执法权威减弱,不利于推动执法工作的发展。依靠民主决策和机制约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方向。重大项目由领导组织会议决策,必要时邀请纪律监察部门参加听证,为执法决策提供可靠保障,实现由领导决策向机制约束和民主决策的转变,既发挥领导督促和指导作用,又充分发扬民主,极大地提高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执法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转变执法方式。由单一行政执法向联合行政执法转变。如在审批项目、出台重大决策时,不再由发改部门单一进行,而是要组织相关单位和单位形成联席会议,共同讨论进行决策,便于后期进行时不再出现部门之间推馁扯皮的现象发生。我们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联合踏勘就是这方面一个成功的例子和典范。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我们可以完善转型项目审批机制,变现在的一项一审批为链条式、基地式和园区式审批。

诚然,要真正实现依法行政,还需要进行多方面、长期的、艰苦的努力和探索,但依法行政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律体系,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才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才能推进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才能保证“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才能实现建设“美丽阳城”、“美丽晋城”、“美丽山西”、乃至“美丽中国”长远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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