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梁启超的法治思想

2018-12-20 08:43马赫
赢未来 2018年24期
关键词:梁启超

马赫

摘要:梁启超的法治思想是当前建立法治社会党的核心,也是坚持以法治为主来实现当前社会的建立,本文主要以梁启超的法治思想为主来进行分析,主要是以中国法政思想为主,以修宪来实现改革开放,将法作为缔造的根源,把法和治结合起来来共同带动社会经济,完善当前的法治实施。然而梁启超的法治思想主要是通过法家的政治主张来推崇的,梁启超在强化法治过程中坚持以西方法治为依据,通过不同的观点来进行分析,中国需要建立如何的法治思想,并以此在各种形势下如何更好的保证法治思想的正常运行,更好的实现展开。对此,作者做出总结和分析,如有不足尽情谅解。

关键词:法治概念;法家思想;梁启超

前言:法治是国家发展的开端,也是整合国家政策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不断的强调以人治和法治为主,人治是基层,那法治就是后盾,这种思维模式已经开始有了新的认知和认识,但是无论是人治还是法治,都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分开,而梁启超在它的法治思想上,坚持实行三个结合,以法治与民权为主,强化法治与道德相结合,还不断的结合中国法治与西方法治结合,为此,在法治上要坚持以梁启超的思维模式为主,把法治的核心得以妥善应用,特别是科学思想和法学思想为主的基础上,实现现代社会发展的依据和措施。最终的意义就是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振兴,通过法治主义来保证统一性、和完善性,为传统法治和现代法治下来共同努力来进步。

1对梁启超来实现中国法治思想的解构——核心、思想、总结

首先,中国法治学主要是以梁启超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门,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以专科学术为主,实现中国法理的学术思想,为了能够实现合理性和解构的清晰,采用梁启超的法治思想来保证中国研究的视角,在此基础上需要坚持依据和基础及其法治的根本为主,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以法治思想为主对该文进行一定的分析与解构,从核心上来保证问题和结构的清晰化,还要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其次,梁启超在法治思想上,主要结合了儒家、道家、墨家以及法家的思想,来系统的分析社会政治方面的观念,梁启超在建立法律上主要结合各种西方法学为依据,将法作为发展的起因,坚持以人为本,将人和起因作为论述来保证法在控制上的合理性,把善法和治法及其良法的制度为依据,谋求国民最大的和谐性,同时还结合了以孔孟为代表,来保证法治的重要性。最后,梁启超在建立法治思想上,主要是以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制度,引进西方各国的法律依据,通过翻译和引进,建立国、民、商等法律,结合我国的发展国情主制定了宪法,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在梁启超宪法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具体划分,不断的完善立法基础上的细节化和理性化。

2关于法家之定性———剥掉法家的法治主义外衣

对于法治来说,梁启超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坚持法家为定性,在此过程中还坚持了西方法学派的实施,但是梁启超发现西方法学不适合我国古代的应用,没有站在以国民利益的基础来保证法治主义的利用。首先,在法治社会上,坚持以道义为主,但是万事万物都是有自然规律的,法家是坚持以定性为主,破掉法家的核心外衣,堅持社会和政治领域为基础,实现合理的规律和秩序,来完善法带来的合理性,实现秩序是由法来设定的。其次,在设置法系过程中,制度了资本主义的体系,坚持国家首领也要以社会立法为主,将社会在杂乱过程中变得秩序井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家强调来保证立法不得任意妄为,而需要遵循天道,加强研究和发展法治思想。与此同时自然法也是自然存在的秩序,需要坚持完善自然法与世间万物的规律秩序一致为主,保证法治是建立在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确认法治不是华丽的外衣,还是实实在在站在人民的利益上共同发展的。最后,法家的法治主义是当前法学的主要成分,梁启超认为实施法治是当前解决立法的主要问题,它不仅是国家的根本,也是国家政治的根源,可以直接决定了法律的性质,保证国家和民众的安全性和幸福指数的提升,杜绝出现法治乃国家大事;在此过程中,还要避免通过法律概念而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将社会主义来实现法治的效果。

3结合现代发展,重新认识法治——坚持以梁启超的法治思维为依据

梁启超法家与现代的法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主要根源在于法治的内容出现了不同,现代法学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法律法规,人们对于法家的认识也存在着模糊性,因此一个国家实行法治,需要结合国内外形势来制定出适合我国的新法,同时还要强调法的严肃性,在此两者的相同点都是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坚持取信于民。同时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明确立法不是为了装饰,而是需要不断的坚持以人民遵守法治成为一种习惯,在此过程中,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让所有的人了解到人们面前法律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一旦出现法律颁布了而不执行,就会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因此在规定与保持合理的权利与义务工具,保证民族文化的合理性。最后,梁启超也结合了法理及其中外的实际情况,充分认识当前法治的全局性,明确现代法治是结合相关法治来充分认识,以政治为主来强化根本的原则,把司法作为的管理核心,同时还要坚持法理学与国人之性命的关系结合起来,必须侧底改革中国封建司法制度,坚持以现代的社会需求来满足现代法治思想,从梁启超的法治思想上来不断满足历史条件的进步,为当前的发展和重要性带来真正意义。

总结:

综上所述,结合梁启超的法治思想来分析,将现代的发展和历史的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发现传统法治思想存在的局限性,以梁启超法治思想来进行剖析,把有无法律作为提倡民权的依据,同时坚持把法治思想以民为主,还要以谋求国民为主来实现宗旨,建立在以基础为主的合理性好控制好立法权,保证国民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机构,保证和实施人民和政府监督,强化法治带来的必要性,对当前民主与法制建设有很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刘佳裴,牛旭.针对当前法治思想建立来分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核心和发展合理性,国家宪法发展内容:23-25.2011

[2]陈楠茜,刘俊凯.强化梁启超中的“法”为依据,来实现法治思想的建立和依据稳定性,中国法律依据:30-35.2012。

[3]彭茜花,周南洪.对于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的核心和建立的有序性.立法规定标准,法治实施:20-21.2013.

[4]闫红乐,贾西芹,周杰.对于法治思想为主的核心,以六法体系为依据实现民众的宗旨,法治主义:15-1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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