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湖北省武汉市房地产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以庙山大花山社区项目为例

2018-12-26 12:58
智能城市 2018年23期
关键词:主体工程项目区武汉市

孙 波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武汉 430064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房地产这一类的开发建设项目逐渐增多[1-2]。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的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武汉市更是提出“武汉每天不一样”加快城市化进程,现在武汉市几乎每到一处便是一处施工场地。但是城市房地产项目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会扰动地表、破坏原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果开发的过程中不做好水保措施,会加剧城市水土流失[3]、影响城市生态景观[4]、会危害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防洪安全。因此,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迫切需要规范开展城市水土保持,减少、防治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有效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更多的房地产类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笔者以庙山大花山社区项目为例进行分析,以期为同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

1 项目区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普安村,东侧为在建江花大道,北侧紧邻江夏大道,西南侧为规划的市政道路,周边有阳光大道,武汉市三环线、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条件便利。项目净用地232258.58m2,总建筑面积663347.32m2。项目总投资为212746.61万元,工程计划2014年10月开工,2016年9月全部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24个月。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8栋高19~33层的住宅楼、19栋高2~3层的商业楼、6栋高2层的社区服务用房、2栋高3层的幼儿园、1栋高2层的托老所、16处单层配电房。同时,配套建设社区道路、给排水管网及绿化等工程。

项目区地貌为低丘垄岗地貌,区内多林地及草地,低洼处分布有水塘,项目区的土壤主要为棕红壤、潮土,土壤流失程度较轻,属水力侵蚀区。

2 编制方案的主要内容

2.1 防治目标的确定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鄂政发〔2000〕47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武政〔2004〕3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北省重点治理区和武汉市重点预防保护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与项目区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划分,本项目建设可能将对江夏庙山开发区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影响。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考虑本工程和基准值的地区差异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的规定,对基准值做如下调整:

本工程区年平均降水量为1326.1mm,超过800mm,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的绝对值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原地貌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土壤流失控制比的绝对值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2;工程区为地势平坦,且不产生永久弃渣,拦渣率不做调整。

2.2 设计水平年的确定

庙山大花山社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阶段为可行性研究,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可行性研究深度。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工期为2014年10月~2016年9月,因此,本工程的设计水平年为2017年。

2.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

2.3.1 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比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本项目均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要求,不存在建设和审批的限制性因素。

2.3.2 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多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是特定项目的唯一选择,一般不存在方案比选的问题。本项目已获得武汉市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同意,且不属于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没有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属于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项目区也不属于生态脆弱区,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内河流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从总体上看,项目区周边基础设施完善,得到武汉市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征地审批,选址符合江夏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占地合法合规,项目建设可行。

2.3.3 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与评价

房地产项目的土方开挖,大部分来自主体建筑物区基础的开挖和地下建筑物空间的开挖。根据工程土石方挖填方量统计,本项目总挖方量为52.23万m3,总填方量为52.23万m3,不外借土方,也不产生弃方,基本做到了挖填平衡。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本项目总占地23.2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等。从占地性质看,本项目全为永久占地,工程建成后虽然改变了土地利用类型,具有不可恢复性,但是场地多被建筑物覆盖,且在未被建筑物覆盖区域,主体工程已经设计了的绿地率达38%,可相对减弱其影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主体工程布置和施工工艺基本上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3.4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包括建设雨污排水管道、修筑生态砖停车场、开挖基坑排水沟和集水井、实施绿化美化工程。从整体上看,主体工程中设计的措施尚不完善,本方案将从综合防治水土流失角度出发,对主体设计中欠缺的水保措施进行有效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可保证工程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项目建设可行。

2.4 防治分区与防责任范围的确定

本项目的防治分区分为6个:建筑物区、施工场地、道路广场区、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景观绿化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和临时堆土场等临时设施位于场区内。

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会在建设区的边界处修建围墙,其防治责任范围为建设区:项目区的占地面积与直接影响区:墙外3~5m。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23.6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23.23hm2,直接影响区面积0.46hm2。

2.5 水土流失的预测

本项目的预测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包括项目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综合考虑工程分布、施工特点、对土地扰动强度及不同地段水土流失差异和特点,本项目划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等3个单元进行预测。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可划分成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施工期每一个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的情况考虑。根据项目区的气象等资料,确定自然恢复期为1年。

以实地调查资料为基础,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进行分析当地的水土保持状况,并参考当地水土保持规划及资料,从而确定原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为549t/(km2·a)。本项目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采用类比法,类比工程选择“新华联青年城”建设项目,距本项目仅一路之隔,在自然条件上与本项目基本相同。通过计算,本项目预测期水土流失总量为4147t,其中原地貌水土流失量为30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839t。

2.6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遵守“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布设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本项目的防治措施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庙山大花山社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3 结语

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对于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加快城镇化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工程建设中若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会给工程建设、城市化进程带来负面影响。本文从6个方面对房地产项目的水土保持编制进行了阐述,可以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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