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路径探析

2018-12-26 12:27唐丽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4期
关键词:检察业务教育培训思想政治

摘 要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检察人才培养的关键,其水平和质量决定检察事业的发展,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各级检察院需花大力气投入的检察工作。不可否认,当下各基层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笔者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和相关调研情况,对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完善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路径进行有效探析,以期新时代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向着更好方向发展。

关键词 教育培训 思想政治 检察业务

作者简介:唐丽,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干警。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083

一、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重检察业务培训,轻思想政治教育培训

政治属性是检察机关的第一属性,为切实提高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必须要紧紧抓住检察教育培训的灵魂,不断加强政治培训,持续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念和先进理论武装干警头脑。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不少基层院依然尚未实现教育培训工作重点的转移,重检察业务培训,轻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组织部门对思想政治教育培訓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新理念、新重点和新发展缺乏清晰地认知,理论学习抓的不紧,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方面下的真功夫和实功夫均有不足;另一方面,随着检察业务工作量和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大,部分干警放松了政治学习,思想上丧失了先进性,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的动力不足、动机不对,有的时候参训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敷衍了事,直接导致教育培训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

(二)教育培训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

新时代提出新要求,只有检察人的思想、理念、业务跟上新时代,检察事业方有更好的发展。因此,必须重视、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科学谋划、合理规划,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目前,有些基层检察院的教育培训工作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而且从计划本身来看,有些基层院照抄照搬上级院或者先前计划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基层院的师资主要集中在本区或本县党校、合作共建院校以及本院,相较上级院,其师资选择范围较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老师能教”的问题尚未普遍得以解决。三是没有把握住教育培训的中心即学员需求,教育培训的设置欠缺针对性、实用性。对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缺乏清晰的分类培训或分类培训较少。另外,对于培训课程或培训内容设置,目前仍有部分基层检察院缺乏调研意识,没有以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干警座谈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事先征求意见,培训不以学员所需为中心,则丧失了最基本的针对性。

(三)教育培训的创新招法不足,方式方法单一化

新使命期待新作为,当下,知识传播的手段、途径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若想有新突破,其方式方法理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而有所创新。通过了解发现,创新招法不足已然成为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普遍面临的问题。一是教育培训的方式不够丰富和多元,多沿用专题讲座、集中授课等传统形式,在形式上鲜有创新,互动式、体验式教学运用不充分,领导干部、检察业务专家上讲台仍未实现常态化。二是网络教育培训虚化,“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未充分发挥其该有的价值,网络教育为检察干警提拓宽了自由选择的空间,自选学习时间、地点和内容,不可否认,自由的同时随意性和滥用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整体来看,有些干警并没有用对和用好在线学习等教育平台,打开网络学习课程界面就对课程内容置之不理让其自行播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岗位练兵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强化,未做到全员覆盖中抓住重点、突出重点时兼顾全员覆盖的基本要求,尚未完全使练兵落实到不同部门和干警的实际工作中去。

二、完善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路径探析

(一)加强理论武装,推进政治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政治建设是检察事业的根本性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检察教育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认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先进理论武装头脑。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要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引领、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持续推行思想政治培训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为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 树立“按需施教”理念,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质量

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广大检察干警不断增长的更加精准、更强实效、更为广泛的高质量培训需求与检察教育培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之间的矛盾。 因此,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应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教育供求关系变化,尽快实现从总量增长到优化结构布局的重心转移,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培训,有效细分检察教育培训的种类或类别是新时代检察教育发展的应有之义。要始终以干警的思想实际、工作所需和个人需求为中心,紧密结合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弄清楚干警欠缺什么,搞明白干警需要什么以及应该具备什么,既要从政治素养角度考量,也要从检察业务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提前深入调研,进而追根溯源找出问题所在,以问题为导向,紧贴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教育培训方案、精心的设置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优先选择高质量的教学资源,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三) 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激发干警的参训动力和学习热情

基层院教育培训工作内容繁杂,只有不断探索新方式摸索新方法,持續创新并丰富教学形式,并针对不同培训对应选择最佳的培训方式,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方可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平台,自制或共享高质量的新媒体学习材料,发挥其即时快捷、全天候、全覆盖、无限量的特点,方便干警在业余和零散时间加强理论学习。同时,干警在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或培训时从自身角度一定要端正学习态度和动机,单位在组织学习和培训前可进行必要动员或事后对干警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有效检查,确保每一位干警学有所得,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的不良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优化岗位练兵,并不断摸索其他实战演练方式方法。以实战实用、突出重点为原则,紧扣岗位工作职责,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强化练兵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让练兵内容既符合时代要求又贴近检察实际,真正使练兵落实到不同部门和干警的实际工作中去,与此同时,还要结合检察实际和各院具体情况,不断摸索其他将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与干警的实际需求相结合,提高政治素质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其他互动式、体验式实练实训方法。

(四) 注重成果转化,切实提高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效益

要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参训学员对培训进行综合评价和满意度测评,结合测评情况不断改进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培训建设,对高水平讲座、研讨论文和音像教学资料等进行分类整理,为今后开展培训积累基础性资料。同时,建议各基层院在院网站或其他平台开设学习培训心得体会交流版块,以供干警在学习或参训后及时反馈所获所得并通过交流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在院内掀起讨论和学习热潮,不断实现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效益最大化。

注释:

杨蓉.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发展的新定位、新特征、新使命.中国检察官.2017(11).第17页.

参考文献:

[1]高旭明.多维打造教育培训新模式.检察日报.2017年12月13日.

[2]周瑞平.创新方式拓宽渠道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安徽高院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纪实.人民法院报.2017年12月9日.

[3]韩啸.“互联网+”背景下检察教育培训的新启示.中国检察官.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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