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等院校负债风险控制情况调查研究

2018-12-28 16:40段佳丽何爱民长沙医学院湖南长沙410219
数码设计 2018年8期
关键词:生源学费民办高校

段佳丽 何爱民(长沙医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19)

民办高校是我国市场经济趋向下的新兴高等教育组成部分,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其在校生规模、专业层次、基础设施建设都获得的质的飞跃。而不可忽视的是,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一直未能走出单一的以学养校的发展模式,从而导致资金短缺,已成为民办高校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民办高校的发展。有资料显示,2015年,中央教科所曾就国内的38所民办高校在资金筹措上的问题进行研究,其中,有14所院校的学费收入与学校总收入的占比达到100%;有9所院校的学费收入与学校总收入的占比达到90%;有8所院校的学费收入同学校总收入的占比达到80%;有14所院校的学费收入同学校总收入的占比达到70%;学费收入占到学校总收入八成以上的学校总数达到31所,占到调查学校总数的81.5%。而为了日趋严峻的民办高校竞争,各大民办高校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借贷发展,负债办学的模式,给民办高校的良性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在民办高校的规模化发展中,其资金链一旦紧缩或断裂,民办高校则有可能直接陷入高额的债务危机,将对民办高校学生及高校自身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1 我国民办高校办学负债风险的成因分析

因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不同,我国的民办高校在资金筹措和风险管理中不可照搬西方私立高等教育模式。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民办高校,是准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其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风险厌恶”的倾向,同时办学经费的筹措模式所存在的风险也较难明显。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民办高校资金筹措的多元化发展。

1.1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筹措的政策风险。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与国家相应立法的发展是相协调的,在法制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就民办高校的权益和义务作出了较为系统的立法规范。而随着民办高校的深入发展,其政策环境层面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在民办高校的资金筹措上。

(1)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政府财政性扶植资金不足。现阶段,我国民办高校的办公经费仍由民办高校的学杂费收入及办学主体的持续性投资为主。绝大多数民办高校在其教育运营过程中,得到的政府政策性资助和社会基金的捐赠占比不足一成。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明确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而受到国家发展战略和民办高校发展环境等诸多问题的影响,民办高校并未能实现其作为公益事业层面的政府财政性倾斜资助。我国对民办高校的资助资金有限,且相对于民办高校全面发展中的资金缺口,有些杯水车薪。

(2)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产权不清晰。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的产权问题未能够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造成其权责不明确,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又一瓶颈。民办高校的创办人用于办学的资产和创办人个人资产未能有效分离,使得民办高校创办初期的原始资产和办学过程中的积累财产的界限很难划清,造成创办人的个人资产和学校资产等同,导致我国民办高校的趋利性明显,增加了民办高校资金的风险。从国家立法的角度而言,《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高校终止办学并进行财产清算时,在清偿“应退还交易中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应发教职工工资和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应偿还其他债务”后,指出对“剩余财产”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和处理,也未能就这一问题给予立法支撑,从而导致民办高校的创办人和出资人所投入的资产最终归属不明确及民办高校的公益属性逐渐淡化。

(3)民办高校办学经济回报的不确定性。我国民办高校在实际的发展中,“合理回报”已成为群体发展的共识。从一定角度上将,民办高校的创办人在办学初期虽面临着较大的投入风险,而办学后期的利润回报是相对稳定的。从而使得民间资本更倾向于对民办高校的投入,认为办民办教育要比办民营企业稳定的多,同时民办高校创立后所带来的较高社会声誉也是其倾心投入的核心因素。《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指出,民办高校的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取合理的回报,国家采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区分对待民办高校中的要求合理回报高校和不要求合理回报高校。这一规定也就意味着我国的民办高校的实际投资人需要承担形影的办学风险和可以享有相应的合理收益。但由于其产权关系不明确,致使《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较难落到实处,增加了民办高校办学的风险。

1.2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筹措的市场风险。民办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对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决定了其办学模式中对生源市场的依赖性,同时高校教育的周期性波动也导致民办高校在市场竞争和社会认可上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使民办高校资金筹措再次面临风险。

(1)民办高校所面临的生源市场风险。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的整体性不求不减,高等教育的市场还未能满足我国居民不断上涨的高等教育需求。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的民办高校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所面对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生源市场的质量和数量,将直接影响到民办高等院校后续的发展。有资料显示,受到国家计生政策和居民生育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十年,我国的适龄高考人数将开始出现逐年下滑的趋势。高等教育必将迎来更为严峻的竞争形势,部分处于生源链条底端的民办高校将不得不面临着生源荒的窘境,将给长期以来民办高校的“以生养校”发展模式带来严重的冲击。有资料显示,我国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院校的平均报到率低于八成,个别民办高校甚至出现过半现象,同时民办高校学生的流失现象十分严重,部分高校已因生源问题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2)民办高校所生源市场竞争加剧。改革开始以后,我国的高等教育水平是实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提升,硬件设施、在校生规模、专业门类、师资水平、科研能力都已居世界前列,而在这一过程中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效补充方式,其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明显。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成熟,国家的高等教育也有最初的“卖方市场”开始向“买方市场”过渡,随之而来的便是高校以教育品质和服务能力主的核心竞争日趋明显,而必将导致不能适应此轮高校市场竞争的民办高校被淘汰。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公立高等院校纷纷采取并校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办学规模和提升区域影响力;以及国外高等院校的招生机构对中华学子的招揽,都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我国高等院校生源市场竞争水平。

(3)民办高校的就读成本较高。我国的民办大学经历了一段相对平稳的黄金发展期,保持了较好的快速增长势头,而在这一过程中,仍未能有效变革以学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和发展模式,需要注意的是,以我国民办大学前三甲的武昌首义学院、文华学院和山东英才学院为例,其本科学段的人均学费已达到13000元左右,是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学费水平的2-2.5倍。其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我国普通家庭的支配能力,民办高校内来自农村地区的在校生比例要远低于普通高等院校的水平,不到一成左右。这也从一个层面反映出民办高等院校学费高昂的事实,而这一以高学费为基础的生源门槛,也成为其新生报到率不足及生源流失的一大诱因。

1.3民办高校的社会认可问题。当前,我国的民办高校整体实力仍偏弱,对高考生源的吸引力先天不足,导致其生源能力主要集中在二本末端及专科层次范围内,造成其后续培养中起点的弱势。同时,部分考生家长受到自身思想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对孩子报考高等民办学校的支持力不足。而在一定程度上,我国民办高校所培训出的学生在广大的市场就业环境下所面临的就业歧视和岗位压力要明显的高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社会民众的认可度仍将是我国民办高校所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是其生存空间拓展和发展压力放缓的必有之路。

2 我国民办高校负债风险控制的常见办法

新一轮的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民办高校固有弊端将进一步的显现,其因办学经费的单一来源性问题将直接导致发展进程中的负债问题凸显,举债办学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民办高等学校发展中的策略,但因其自身的诸多问题和民办高校资金筹措中所面临的外部风险,而导致举债风险较高。各民办高校也在通过自身的积极探索和谋求政府、社会团体的支持而试图解决民办高校负债的问题,并尝试构建出以评估和财政资补助相结合(只要针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设立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鼓励民办高校与资本市场相融合为主的多元化经费筹集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民办高校负债风险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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